免费追书网>玄幻奇幻>琅寰书>第六百五十九章 战火再燃
  南宫旻的成神劫在持续了九天九夜后才宣告结束。

  苏辰在第一时间将他转移到了自己身边,因为南宫旻刚刚经历了与天劫的恶战,这会儿正是最虚弱的时候。

  暗杀者没有再出现,应该是看刺杀无望选择了撤退。

  苏辰可以确定他们没有死,因为在秘境被破坏的时候没有察觉到任何生命的波动。

  花吾天回青丘,曦月和苏辰一起护送弟子们回剑宗。

  ……

  羽倾等得望眼欲穿,结果南宫旻满身伤痕地回来,让她差点没哭出来。

  南宫无锋扶着父亲回去休养,羽倾也顾不上问别的事,去铭剑堂找疗伤的丹药,苏语和苏紫则跟着去照料南宫旻了。

  “旻儿居然成神了……”花霁语惊讶地张大了小嘴。

  “嗯,我们也没料到。”曦月苦笑道,“他直接在秘境里渡劫,把整个狄戎氏都牵扯进了天劫中,然后狄戎氏就没了。”

  “这对他不会有什么影响吧?”紫仙担忧地问道。

  “没事,旻儿的道心很坚定,不会因为杀了这么多人而受影响。”苏辰淡淡笑着说道。

  “对了,亦儿还没出关么?”曦月又问道。

  “还没呢,他这次闭关都快一年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宫亦谣无奈地叹了口气,对儿子担心得不行。

  一家子都默然,苏亦自豫州回来后就闭关静修,要巩固玄仙境修为,结果他这一闭关就到了现在。若不是苏辰留有神念印记在苏亦身上,知道他现在一切正常,一家子都要以为苏亦出事了。

  “再给亦儿一点时间,也许他正在领悟什么东西。”苏辰不太确定地说道。

  弟子们差点惨死以及他和曦月、花吾天遭遇暗杀的事,苏辰也一五一十地给妻子们说了,聪慧如宫亦谣也猜到了易水盟。

  “老爹他没事吧?”花霁语急匆匆地问道。

  “没有。”苏辰连忙给她报了平安。

  调查易水盟、搜寻他们的藏身地,这样的事苏辰自会安排妙欲宫去做,同时还得提醒一下亲友们。

  可以想见,接下来一段时间里,易水盟怕是都要躲躲藏藏了。

  曦月这次没有在剑宗久留,当天就回北冥去了,花霁语还调侃她现在一心扑在事业上,都忘了自己还有个男人了。

  曦月振振有词地说道:“怕什么呀,难道他还能跑了不成?”

  “……”苏辰表示无语。

  冥主大人走了之后,苏辰夫妇一起看望了安定武等弟子,随后又去看了看南宫旻的情况。

  他们都恢复得不错,尤其是对安定武等人来说,这次险死还生也给他们提了个醒,自己的实力放在当下算不上顶尖,仍有能杀了他们的人,只不过因为有长辈的庇佑,他们才能平安无事。

  现今剑宗的整体实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只说南宫旻这一代人,就已经能跻身于大宗门之列了。br>
  宗主南宫旻为真神,可傲视群雄;暂代大长老之位的花祁安也在不久前修入了玄仙境,羽倾、淇姝和其余三十六弟子都是绝仙修为;二代弟子中也有新人开始崭露头角,虽然修为还在凡境,但潜力十足。

  苏亦、苏语和苏紫虽不属于长老会和三堂之一,但他们也是剑宗一员,一玄仙两绝仙,也是不容忽视的力量。

  还有红岫和司琴,她们虽然是作为花霁语的侍女留在剑宗,但这么些年的苦修下来,修为实力放在剑宗也属于中等水平了。

  只是剑宗的人数依然偏少,和长生殿差不多,但这不影响剑宗的实力。

  看望过南宫旻,苏辰夫妇回了第七仙岛,有关易水盟的事他们还得再商量一下。

  说到底还是担心易水盟会对亲友们下手,苏辰尤为担心李明世,他孤身在外,最容易成为易水盟的目标,说不定苏辰留下保护他的神念印记都不好使,毕竟那不是他本尊。

  “那夫君你有什么打算?”紫仙问道。

  苏辰轻叹道:“在解决易水盟之前,我估计只有安排魔教的长老暗中保护明世了。”

  魔教不缺真神,也是他可以随意调动的力量,且绝对忠诚。

  除此之外,夫妻四人也确实想不出太好的办法,除非能尽快解决这条潜伏在暗中的毒蛇。

  ……

  承应十二年秋,狄戎氏灭门的消息传遍了九州,让修界大为震动。

  曾经的九大世家屹立于人间五千余万年,到了归天纪,先是风家再是狄戎氏,都走上了末路,成为了时代的尘埃。

  而狄戎氏被灭门的原因也让九州修界噤如寒蝉,各方纷纷意识到,苏辰为了李明世真的是什么事都能做出来,他在豫州放过的话绝不是吓唬谁而已。

  易水盟等修界杀手组织藏得非常好,要把他们揪出来需要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急倒是急不得。

  原本答应要去救援狄戎氏的轩辕氏没有露面,在狄戎氏覆亡后也罕见地保持了沉默;其余几大世家也没有太特别的表示,他们的立场已经和狄戎氏、轩辕氏不一样了。

  九大世家,从人皇纪到现在,原本一直是同气连枝,结果却是现在这样一种情形,不由得让人唏嘘。

  这其中,苏辰起到的作用是关键性的,因为风家和狄戎氏的覆灭都直接或间接与苏辰有关。

  轩辕氏未来会是如何,这让人很关心,因为他们也和苏辰不对付。

  早先豫州会盟的时候,苏辰可是当众杀了轩辕氏的人,这个矛盾迟早会爆发出来,或许又是个你死我亡的局面。

  ……

  时间一晃就到了明华帝国承应十五年,经过一年左右的休养,明华帝国的国力得到了缓解,统一之战再次提上了日程。

  先攻蜀还是先攻夏,成了朝堂上众臣讨论的核心。

  过去一年的时间里,明华帝国与西蜀之间相对平安,反倒是北方边境时常有小规模的战事,双方互有伤亡。

  从承应十三年开始,两年时间里,北夏已经两度易主。

  原先是外戚扶持了一位新的幼主上位,但有其他皇室成员不服,兴兵将外戚集团和新主拉下了马,自己登上了皇位;后来,这位新皇帝也被宗亲所害,皇位还没坐稳就惨遭逼宫,最后被毒杀于皇宫内。

  现今北夏当权的是由宦官集团扶持的一位皇室宗亲,大权实际被掌握在宦官手上,皇帝形同傀儡。

  连番动荡下,北夏组织不起对明华帝国的大规模战争,而且国力日衰、摇摇欲坠,早已没了曾经虎视天下的资本。

  西蜀反倒好过北夏,因为蜀皇帝励精图治,国内情况已经大为好转。

  鉴于两国的情势,明华帝国群臣经过多次议论后,决定集中优势兵力,先将北夏攻陷,再缓缓图蜀。

  蜀国的出入虽然不易,但不代表不能进出,明华攻夏的过程中还是要防范西蜀趁机北上的。因此,林君涵决定派使臣前往西蜀,一方面试探西蜀的国力和态度,一方面也是要稳住西蜀。

  这个重任原本是要交给李明世的,但李明世很意外地推辞了。他若出使蜀国,修士身份太容易暴露,而且他还是没想好怎么面对杜思华……

  当然,李明世跟林君涵不是这么说的,找了别的理由,将任务给了其他有能力的大臣。

  林君涵对李明世也足够信任,没有想得太多,应允了他的请求。

  承应十五年晚春初夏,明华帝国使臣入蜀,与蜀国订立了一个盟约,两国互通有无、互为友邦,以蜀山和昆古山脉为界,互不侵犯。

  蜀皇帝知道明华帝国的野心,但两国之间的差距也显而易见,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他也不得不签下了这个看似和平的条约。其实他很清楚,明华帝国此举是为了腾出手来专心对付北夏,一旦北夏覆亡,明华帝国将坐拥八大州,蜀州很难逃过被攻打的命运。

  以一州之力拖垮八大州,这在蜀国历史上也是发生过的,但前提是蜀国有足够强大的国力,而不是现在这种百废待兴的时期。

  明华帝国与北夏之间的战争不会太快结束,但蜀皇帝担忧的是,能否在这场大战结束前拥有与明华帝国周旋的实力。

  无论如何他也不想成为亡国之君,有了明华帝国带来的压力,他更没空去享乐,更加勤于政事以图迅速恢复国力。

  承应十五年秋,今天的秋收很丰盛,国库粮仓充盈了许多,战马也养得膘肥体壮,军中将士经过两年的休养一扫疲态,随时可以再征战沙场。

  国内形势大好、蜀国也得到了安抚,明华帝国开始了对北夏的战争。

  大军分三路北上,以攻占北方三州的边境要塞为首要目标。有雄厚的国力作为后盾,三路大军的征伐显得相当顺利。

  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雍州、冀州和青州的南部边境重镇接连失陷,北夏朝廷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之中,民间更是人心浮动,早就有不满于朝廷昏庸统治的人,也在这个时候揭竿而起了。

  外忧内患同时出现,民间叛乱要镇压,明华帝国大军更是要阻挡,朝廷现在是焦头烂额。

  如此情势,让明华帝国君臣都意识到,覆灭北夏可能比他们所预计的时间要早,于是君臣又继续商议策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结束战争。

  北夏的边境线已经被攻破,要将探子安插进去容易了许多,于是明华帝国故技重施,开启了第二战场。

  就如当初在徐州时一样,一是让探子混入北夏民间,挑起民间对朝廷的不满;二是安排人与北夏境内的起义势力联络,来个双管齐下。

  等夏朝廷覆灭,明华帝国自然也会解决这些起义势力,但前期还是需要他们来分担己方的压力,所以还是给了起义势力一些资助。否则,他们还没干出点成绩来就先被朝廷给灭了,那对明华帝国大为不利。

  总之,就是不能让北夏集中力量在正面战场上。

  要说北夏自立国以来就尚武成风,即便是在这摇摇欲坠的时期,仍然有着相当不错的战斗力,一边在南方边境和明华帝国交战,一边还在征讨国内的起义军。

  面对明华帝国的攻势,北夏朝廷也用上了离间、暗杀等手段。不过,明华帝国不吃离间那一套,反而是刺客让大军头疼不已。

  三路大军中,死于暗杀的将领超过了五位,气得林君涵撕了战报,在朝会上大发雷霆。

  好在还有李明世能劝到他,冷静下来的林君涵才没有做出错误的决策。

  军中必须要加强防范,但还应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来自江湖的杀手组织必须得清除掉。

  至于要怎么做,还是李明世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再次借助妙欲宫查清了刺客的来历,然后面向明华境内、北夏境内的江湖势力发布了巨额悬赏,借助凡间江湖的力量来对付杀手组织。

  江湖各大势力对明华帝国的悬赏心动不已,北夏江湖很犹豫,不知道要不要参与到悬赏中去,明华境内的江湖门派则毫不犹豫地行动了起来,借朝廷的便利进入了北夏境内搜寻起杀手组织。

  一时间,九州凡间风起云涌,从庙堂到江湖都陷入了战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