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都市情感>灵泉空间,穿成残疾首辅恶毒原配>第206章 老萧家六人
  两大缸烛酒,从下午蒸到夜深亥时才蒸完,也从原来的浊酒变成了透明无色的白酒。

  但宋锦需要的是消毒酒精,所以还需要将白酒再次蒸馏成酒精。

  因为没有测酒度的仪器,宋锦不知白酒的度数,只能靠看酒花,来评估酒精度。

  她拿来一个瓷碗,然后直接用木勺舀起白酒舀入碗中,之后发现,八坛白酒,有五坛呈小清花。

  小清花的酒花大小如绿豆,清亮透明,消失速度相对慢一些,酒度约在五十度到六十度。

  然后还有三坛呈云花。

  云花的酒花大小如米粒,互相重叠了两层,且酒花存留时间较久,宋锦猜测酒度在四十度到五十度之间。

  得知自己做的白酒都在四十度到六十度之间,宋锦很是满意,要制成酒精再蒸馏一次应该可行。

  当即她又重新制作接酒精的坛子,因为酒精易挥发,接酒精坛子需要用木盖子密封,蒸馏竹管也在中间段做了冷却装置。

  装置制好后,她才将白酒倒入大木盆,盖上盖子,开始蒸馏白酒。

  一切准备妥当,就让双胞胎丫鬟开始烧火。

  “杏雨烧火时注意,切不能把明火溅到我酒坛这边来,一定要小心看着。”

  梨云听了不解问:“夫人,溅了明火会如何?”

  宋锦脸色严肃说道:“溅了明火,我们三个可能要被炸飞烧着咯!”

  明火制酒精太危险了,要不是这里是古代,条件不够,制酒精她都还有另外几个安全的方法。

  “这么危险?那奴婢小心看火!”杏雨听到烧火也会被炸飞,吓得一跳,之后放柴火都是小心翼翼,生怕火星溅到宋锦身边的酒坛子。

  好在三个人轮流盯着灶火,一直到第二日天亮,都没有发生爆炸和火灾,并且八坛白酒,提纯出三坛酒精。

  宋锦用一团纸浸湿酒精后点燃,发现纸团可以全部燃烧成灰烬,估算出提纯的酒精大概在七十度到七十五度之间,达到了她想要的消毒效果。

  当她开心抱着三坛酒精回房,想与萧衍之分享喜悦之时,萧衍之直接将她怀里的酒精抢了扔桌上,然后二话不说将她拦腰抱起。

  宋锦被抱得猝不及防,忙勾住萧衍之肩膀,问道:“青天白日的,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就想和你睡觉。”萧衍之因为她不回房,也通宵温书一夜,等的就是与她一起睡。

  说好了不许她碰水,不给她冻着,但她每次一捣鼓新玩意,就可以忘记他的存在。

  萧衍之感觉自己在宋锦心中的地位,远不如钱与新玩意来得重要,竟排在第三。

  他觉得自己就是很惨一男人,媳妇儿什么时候才能把他放在第一位置?

  其实,不止他这么想,还有一人也很困惑自己在宋锦心中的是什么存在。

  宸宫。

  赵乾也很迷惑自己在宋锦心中算什么。

  朋友?兄弟?还是最熟悉的陌路人?

  亦或者,什么都不是?

  可不管是哪种,他都明白。

  他与宋锦这一辈子,只能注定相识却不能相知。

  更甚至,为了她名声,今后还要假装互不认识了。

  “爷,你这毒才有点起色,伤口都还没有痊愈,为何不多静养几日?”阿二看见赵乾一早就起来穿衣,要进宫上早朝,吓了一跳。

  凯旋而归,武文帝可是让他们爷休养一个月。

  且宋锦才给他们爷治伤三天,体内的毒菌都不知道解干净没有,哪能去上朝?

  赵乾置若罔闻,神色平淡穿好蟒袍,缠上玉石带,道了一句:“把剩余的药水拿过来我喝完。”

  宋锦给的‘药’水,他舍不得一次喝完,一如以前她给的解药舍不得用光一般。

  但从今天开始,他要学着割舍掉,心中对她不该有的妄想。

  阿二觉得自己爷一早起来挺怪的,可没敢多问,毕竟三百鞭的后背如今皮开肉绽呢。

  他听从地将‘药’水捧了出来,然后用玉碗全部倒了出来,递给了赵乾。

  赵乾看着碗中清澈透明,且甘甜清凉好喝的‘药’水,眼前闪过一帧帧与宋锦逃荒时初遇、相识、同生共死,到落户后相处的情景。

  每一帧都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然而从今开始,都只能尘封起来,埋藏到记忆最深处。

  终于,他仰头,将‘药’水全喝了下去,然后绝然转身,义无反顾前往最阴暗的皇宫。

  一辈子无缘,那他就成为天下第一人,站上权力的顶端,护宋锦一世太平。

  只希望若有来世,他能赶在别的男人前面先遇上她。

  ……

  难民所。

  十米的高墙,将占地五百亩的难民所,圈禁起来,围成了囚牢。

  高墙上,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全是拿着弓箭巡逻,将自己捂着严严实实,只能看见两个眼睛的守卫。

  而高墙内,是密密麻麻的篷帐。

  高墙内的最角落,还有一个占地十亩的焚尸坑。

  此时,一具具用白布裹成木乃伊似的尸体,正用两辆板车推去焚尸坑焚烧。

  推着尸体去焚烧一共有六个人,三男三女。

  三男三女也捂得严严实实,只有六双眼睛露出外面。

  两辆板车上堆积的尸体都有四五具,且尸体死后会发沉。

  即便三人一起推一辆,男女组合,可六人将尸体推到焚尸坑前,也累成了狗。

  终于,六人中的其中一个最终崩溃,忍无可忍了!

  这种日子持续了半年之久了,他受够了。

  “这日子老子过够了!他娘的!老子不干了!”男人气愤大吼一声,紧接着拿一个女人出气,一脚将女人踹翻在地,骂道:“都怨你!要不是你个臭婆娘去抢二郎家红薯,老子怎可能沦落到今天!怎会每天搬死人!”

  “要是老子跟着大郎二郎,指不定现在都在吃香喝辣!”

  没错,这个男人,正是萧富贵。

  他后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自从他们在鼠群过境的地方捡了死人的东西,霉运仿佛就一直跟着他们了。

  一路逃荒北上,物资最开始遭到了别的灾民抢夺不止,为了活下去,他吃了白肉。

  是的,一家六口为了活下去,分食了一个四岁大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