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哥遵守承诺去找陈总谈了FAMOUS出翻唱专辑的事。
对于这件事的落地可行性,他其实是有想法的:星光娱乐跟各大音乐平台都是战略合作伙伴,而在平台的牵头下,前几年又跟两家大型海外唱片公司有过一些合作,费驰想要的版权有一部分就在那两家公司。也就是说,只要公司愿意,可以以比较合适的价格买到歌曲版权,拿来给FAMOUS用。
然而公司高层看事情的角度跟艺人不一样,甚至跟艺人经纪也不完全一致。在他们看来,艺人的作品、人气、成就只是撬动资本的杠杆,董事会在乎的是公司的营收、财报上的数字、股票的走势。
在郎哥找陈总谈完几天以后,收到来自公司高层的决策:公司计划为FAMOUS购买三首歌曲版权,用于改编和翻唱,以单曲形式逐一发行,条件是费驰要在下个月拿出三首像样的原创作品来,并在明年上半年发一张EP。公司会在幕后运作帮他们拿下几个奖项,让这支乐队的人气再上一层楼,成为星光娱乐又一块金字招牌。
郎哥将这一决策转达给FAMOUS四位成员,费驰冷着脸坐在会议室一角,久久不语。
“森森,你怎么想?”郎哥催不动费驰,只好先问主唱意见。
林森为难地笑笑:“我觉得……这样安排也还行,但就是对驰哥来说压力有点大……”
梁宇赫主动开了口:“驰子,下个月有戏吗?不行的话我去找杨董谈,让公司多给咱们一点时间。”
杨董是星光娱乐董事长,也是梁宇赫老爸生意上的朋友,当初CEO陈总就是在杨董的授意下安排梁宇赫加入FAMOUS。
费驰似乎对梁二代主动帮自己感到意外,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一脸便秘的郎哥,目光略过林森回到自己手机上,终于开了口:“我手上有两首新写的,但还不是很满意。”
“你拿给罗兰老师听了吗?”郎哥一听有戏,赶紧积极追问。罗兰是国际知名制作人,美籍华人,早些年一直在国外发展,近年来回到国内开设了独立工作室,星光娱乐跟他保持着深度合作,FAMOUS首专就是由他操刀制作的。
费驰冷哼一声:“我自己都不满意,怎么拿给别人听?”
“要不……先给我们听听?大家一起研究一下?”林森提议。
“是啊驰子,我们可以一起出主意。”老酒跟着响应。
如果是在一专时期,队友们愿意参与创作,费驰应该还是挺开心的,但现在他对这三个人没什么信任感,既不相信他们会真心帮自己,也瞧不上他们的业务能力——梁宇赫能看懂五线谱就已经很不错了,老酒的个人品位依然是动次打次的水平,林森虽然一直在学习,但他根本不喜欢摇滚乐,他懂个屁。
“不用了,我最近专心搞这件事,下个月底之前向公司交差。”费驰以一种不带情绪的冷淡口吻拒绝了队友们的好意,“三首翻唱,我会找罗兰老师商量选歌,选好通知你们。”
费驰主动揽下了三首翻唱单曲和一张原创EP的所有前期工作,每天忙得不见人影,甚至取消了铁打不动的每周两次排练。除了公司提前安排好的工作,四个人几乎不怎么见面。
费驰这几天都泡在罗兰工作室,一心跟制作团队开会讨论翻唱选曲的事,接到林森电话也没当回事,随口应了下来。
当天晚上忙到很晚才回家,费驰洗完澡就一头扎进床上昏昏欲睡。不知过了多久,半梦半醒间,他突然想到还有什么事没做,猛地清醒过来。
盯着手机努力思考了半分钟,他终于想起来,原来是林森发来的demo自己还没顾上听。
我当什么重要的事呢,靠。费驰闷闷不乐地心想,就这也值得我大半夜从床上爬起来?
抱怨归抱怨,既然醒了,那索性就听一下。费驰打开林森发给自己的demo,手机里传出一听就是编曲软件录出来的塑料质感伴奏,还有林森跟随伴奏哼唱的声音。
前半分钟听下来,费驰的态度是很不屑的,这支demo很简陋,节奏型非常普通,没有成型的配器和编曲,只有一轨人声旋律算得上是“创作”,费驰读大学时交作业的作品都比这精致。
然而耐着性子听完第一段,继续往后听下去,费驰逐渐感觉,这支简陋的作品是有它的可取之处的——
林森不是科班出身,自学过程也磕磕绊绊,这就导致他作品乍一听似乎很幼稚,有点不伦不类。然而也正因为他没有掌握体系化的作曲思路,导致整支曲子的结构不是那么规整,旋律走向也很特别,倒是显得有几分不按常理出牌的奇思妙想。
还可以,比想象中好不少。费驰很大度地在心中给出评价。
当然了,编曲实在是一塌糊涂,完全不能用,如果把这支曲子交到费驰手上,他一定会编出完全不一样的效果来。
第一遍试听,费驰专注在乐曲本身上,并没有留意林森在唱什么。考虑到这支demo还不算无可救药,他又听了第二遍。
这次,他注意到了歌词:
“I`m losing control of my heartbeat,
They say old habits die hard……”
听起来应该是写好了完整的歌词,中英文掺杂,讲的好像是一个……旧情难忘的故事?
费驰皱起眉头,突然对这首歌失去兴趣。
他已经写完的两首歌都是关于“自我”的,整张EP也打算围绕这个主题做概念包装,相比爱情,自我才是当下年轻人更看重的东西。
林森这个恋爱脑果然没救了,FAMOUS才不会把一首恋爱脑之歌收录进一张关于“自我”的EP里。
费驰关掉音乐播放,退出微信,把手机丢一边蒙头睡觉,为林森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十几分钟睡眠时间而懊恼。
几天后,费驰和制作团队共同完成了三首翻唱作品的选曲和改编,召集乐队成员来公司开会,安排接下来的录音工作。
“公司不是说要拿三首原创去换这三首翻唱的版权么?你已经写完了?”梁宇赫问他。
费驰没说话,直接用手机连上会议室音箱,播放了自己录完的两支demo。
这已经是几经修改的版本,完成度很高,他自己也比较满意了,这才拿出来给大家听。
果然,听到一半,老酒就伸出大拇指给他点赞:“驰子牛逼!”
梁宇赫和林森也跟着点头:
“厉害啊驰子。”
“编曲都做出来了,真的好厉害。”
这位年轻的队长虽然没人性,但确实有天赋,也够努力。
得到三名队友的赞美,没人性的天才队长这才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开了口:“这两首已经完成了,还有一首我月底前会做出来。”
林森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当着大家的面终究是没说出口。
当天开完会,费驰正要离开,林森喊住他:“驰哥,等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费驰转身,其他人识趣地默默离开房间,老酒还贴心地帮他俩带上了门。
林森终于问出自己憋了好几天的问题:“驰哥,前几天我发你的demo,你听了吗?”
“听了。”费驰面无表情。
林森:“你觉得怎么样?能用吗?”
费驰冷哼一声:“你自己觉得呢?”
林森:“我觉得我编曲做的不太行,可能需要你的帮助,但旋律线……我自己感觉还行。”
费驰:“我觉得不行。”
没想到费驰会这么直白地否定自己,林森懵了:“啊?”
“曲调不伦不类,歌词乱七八糟,词曲都不行,编曲的问题根本不值一提了。”终于逮着个机会报复林森给自己造成的伤害,费驰不自觉地说了重话。
林森的脸悄悄垮了下来,显然是被费驰这番话给伤到了。
费驰心头燃起一丝报复的快感,雪上加霜地总结道:“FAMOUS不会发这样的歌,你当好你的主唱就行,别的不用管。”
说完就站起来转身准备往外走,结束这场简短的谈话。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林森会再说点什么来努力争取一下。他下意识心想,如果林森表现出强烈的参与创作意愿,自己或许可以给他一个机会。毕竟,乐队主唱是应该参与创作的。
然而,林森什么都没说,只是低低嗯了一声,就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
费驰已经转身了,看不到林森的表情,无从得知他在想什么。
既然他根本无意争取,费驰心想,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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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llow7:
本章BGM:My Chemical Romance - Under Pressure
“压力之下我们狂笑着被撕碎,我们不能给自己一个机会吗?”
(又是一首翻唱作品,原唱Queen&David Bow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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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驰:我给过他机会了。
林森:三秒,有吗?
费驰:不要把这种时间长度用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