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三日, 沈水已经完全可以在摊子上自然地招呼客人了,有时候虽然偶尔也会突然犯病,但都能很快缓和下来, 同客人说话的声音也从一开始细如蚊呐,到现在就是正常音量。

小松看顾着他和摊子,倒也应付的过来,瞧着水哥儿的明显变化,他也是打心底里头高兴。像是自己带的徒弟就要出师了一样。

沈若原本是不打算来镇上的, 但是今日就要在镇上“珍宝居”推出“拉链书包”,他自然要来看一看。那些老客也都习惯了, 每回摊子上要出新东西的时候, 都是他过来介绍。

那“拉链书包”在自家干爹在柳溪镇上的宣传过后,名气已经传了回来,储水镇上的大家一听这新东西咱们自己镇上的都还没有, 心里头就更加迫切地想瞧一瞧。

往往只能听到几丝线索, 一点妙用的时候,就会显得那新东西在一层面纱下若隐若现, 叫人心里发痒,恨不得立马将那层薄纱给掀开,瞧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以致于日头还没升到高处的时候, “珍宝居”前头就围住了不少熟客, 原本他们也只是想来碰运气, 但瞧见沈若了,便知道今日肯定是要推出新东西了, 这下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去, 很快“珍宝居”前头就被围的水泄不通。

沈丰今日也过来帮忙, 让围观的大家排好队伍, 不要站得乱七八糟。

因着今日要介绍新东西,许亦方还给沈若准备了一个木质的小台子,站上去之后就能“一览众山小”,他看着大家在自家阿兄的指挥下排好了队伍,面朝着自己,就像是从自己站着的这台子开始从短弧形到长弧形,呈现出一个有弧度的wifi状。

一排人和另一排人的站位相互穿插,后面人恰好能通过前一排人肩膀碰着肩膀的空隙看过来,这样大家倒是都能瞧见了。

“若哥儿,这、这人怎么这么多。”沈水虽然好些了,但这里汉子含量太高比起前几日来说是瞬间拔高,叫他有些哆嗦。

沈若安慰道:“别怕,这些都是’珍宝居‘的熟客,你以后多见见就熟悉了。”

沈水深呼吸,吐气好几遍,点了头。

他以前只知道若哥儿在镇上摆摊,卖的是他们做的那些布艺商品,还有些其他的新奇东西。前几日他来帮忙的时候就发现生意很好,每日都有不少客人来买东西,一买那都是买好几样的。

那时候他就觉得生意很好了,没想到今日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来,那生意岂不是比前几天要好上好几倍!他攥了攥拳头,努力让自己不紧张,走到棚子里做好准备。

这会儿大家都擎等着沈若介绍新东西呢,棚子前头买东西的人倒是很少,都往边上去了。

小松感慨道:“这阵仗可是好长时间没见着了。”

距离上一回新式的雨衣已经有了不短的时间,毕竟这新东西又不是白菜,哪儿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他看着身后的那一堆库存,再看看前头等着的那些人,感觉……不够卖啊。

沈水也是头一回对若哥儿在镇上的生意有了切实的感觉,以前村里头也会闲聊,说起若哥儿的营生来,有猜赚得多的也有猜赚不了多少的。毕竟若哥儿给他们开的工钱在村里人看来那都是高的。

这些日子沈水做下来也大概知道了“珍宝居”的营收,他在心里算过,虽然摊子上的东西在镇上人看来都便宜,但放在村子里却还是叫人舍不得花的一笔钱。这样的生意刨去成本那些自然还是有赚头的,只是他发现若哥儿是真的给他们这些来帮做东西的人让了许多利。

在镇上做手工活儿的哪儿能有这么高的工钱!也就是若哥儿会给他们开这样的高工钱!

曾经那沈宏是村里赚最多的人,在镇上杂货铺当掌柜一个月也就三贯钱,而他们给若哥儿做活儿,都比当掌柜的工钱高了!甚至有人能高出去一倍。

沈水心中感念着,既然若哥儿愿意叫他来摊子上帮忙,那他必定不能帮倒忙的。他要再勇敢一点,就当面前那些汉子都是大萝卜!

他心里想着就不由自主地念叨了出来。

小松听到了,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就这么干!把他们一个个都当成会说话的大萝卜就是。”

沈水捂了下嘴,耳根都羞红了,他怎么就说出来了呢!

小松道:“咱俩熟,你不会把我也当成萝卜吧?如果非要当,不如把我当地瓜,东家烤的地瓜贼好吃,我要当烤地瓜!”

沈水:“?”

沈若远远地听见了,没忍住想乐,连带着嘴角绽开笑意,一时间叫周围人都看愣了。

成婚后的沈老板把所有的青丝都梳了上去,盘成发髻别了一支玉兰花簪,着一身檀色衣衫,特别是气质上的转变,似乎更柔和许多,教人见了便眼前一亮。

沈若看着周围人聚集地差不多,便想着先开始介绍,他去筐子里拿了一个书包出来。

大家瞧见了都有些疑惑,“沈老板,这不是书包么?新东西在哪儿,难不成在书包里面?”

“你这都不知道?先前柳溪镇上已经有了,就是新样式的书包呢!”

“啊?”

沈若闻言便笑,说:“没错,先前是我干爹将这书包带去了柳溪镇,我要介绍的这新东西呢,就在书包上。”

他将书包举起来让大家看,在手中上下左右前头的转,让大家看到这书包与以前书包的不同之处。

果然有人发现了:“呀,那封口处的东西变了!”

沈若温声道:“是的,这封口位置上的东西叫做’拉链‘,比起抽绳与纽扣来,它更方便。”

沈若一边介绍着一边拉开拉链给大家看,两边合住的地方瞬间随着拉链锁头的滑动裂开一道口子,之后他又给拉上,就合的严严实实。

大家都给看愣了,有眼尖的人瞧见,问道:“这可是黄铜做的?”

“这位客人好眼力,这’拉链‘正是黄铜所铸。”沈若笑盈盈道。

周围人顿时就议论开了。

“这“拉链”着实神奇,看起来那动作就跟变戏法似的。”

“我要买,先前的抽绳书包和纽扣书包我都有买过,那些都是要用双手合上,但是这个我瞧着单手就能行!”

“确实不错,正巧我家孩子也想要一个,沈老板,你快说怎么卖吧!”

沈若说:“先不急,除了这’拉链书包‘之外,还有别的东西。”

沈丰听到这话立刻将身后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

一张上了拉链的百家被、几个用拉链封口的抱枕、还有上了拉链的单肩背包。

一样接着一样,大家简直应接不暇。

沈若笑着道:“这三样,柳溪镇上还没有。”

这一句话顿时让那些知道这“拉链书包”先叫柳溪镇上的人买着了的客人顿时心里舒坦不少,就该是先让咱们储水镇上的人先享受到啊!况且这些东西家里不嫌多,带回去就能直接用,好些人立刻喊着要买。

沈若介绍完新东西便将摊子交给了沈丰和小松以及水哥儿,他们仨都在棚子里,面前已经排起了长队。

因着拖了几日,所以库存储备还算充足,在这里的这些人想买应当是都能买着的。

沈若舒出口气,经过先前那一回折叠小马扎在镇上不太好卖的事儿之后,每回推出新东西的时候沈若都不会想着肯定可以叫大家都喜欢,都能热销。虽然这“拉链”他抱有极大的期望,但是期望越大失望也会越大。

但还好,事实证明这“拉链”大家确实都很感兴趣,能激起客人们购物的欲望。

他便也放下心来,在边上瞧着棚子里的他们招呼客人,自家阿兄和小松已经是老油条了,闭着眼睛都能跟客人对话还不出错,水哥儿就明显变得比前几天人少的时候吃力。

沈若觉着脱敏也得循序渐进,看他额头上直冒汗,便走进棚子里,给他递了张帕子。

“水哥儿,擦擦汗。”

沈水心中一暖,没好意思接,“我、我自己擦。”他说着就要抬起袖子。

沈若按住他的手臂,轻叹口气,捏着帕子按掉了他额头上的汗珠,“水哥儿,不用跟我这般客气,你拿我当什么?”

沈水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暖的不行,“恩人!”

“嗯?”沈若皱了下眉。

自己早就同他说过了不用再叫恩人,这人嘴上应承,难不成心里还这般想着呢!

周围的客人太多,沈水面前的那一队被左右沈丰和小松分走,此刻沈水却完全注意不到那些人,他看着沈若有些忐忑,又有些迟疑地道:“……爹?”

沈若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你喊我什么?!”

沈水脸更红,他磕磕巴巴道:“爹。若、若哥儿你救了我的命,就、就是我的再生父、父母,我喊你一句爹,也不为过。”

沈丰和小松在一边招呼着客人,都没忍住哈哈笑出声。

沈若难得被噎,他道:“我才没有你这么大的孩子。”

水哥儿也就比自己小一岁!

“噢,那我知道了。”

沈若听他说知道了,抬眸瞧他眼含期待。

沈水一拍脑袋,说道:“我是你的员工!”

沈若:“你是笨蛋。”

沈水“啊”了一声,呆呆地看着沈若。

沈若本就不喜欢腻乎说这些东西,他将给他擦过汗的帕子塞进他手里,留下一句:“我找歆文去,你们忙吧。”就往许氏布庄里进。

沈水遥遥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手心里的帕子似乎都变得很热乎。若哥儿给他擦汗的时候,他能闻见帕子上淡淡的皂角香气。

小松搞不懂哥儿们的情绪,不过他还是刚知道沈若竟然救过这水哥儿的命!

沈丰抽了个空对沈水道:“水哥儿啊,若哥儿他不是对谁都这般关照的,他以前呢你也知道,村子里头没几个小伙伴,都是跟着我和一群小汉子野惯了的,等长大之后不同我们一块儿了,就一个人闷着。其实啊,他心里头还是想要同龄的哥儿朋友的。”

他说得直白,沈水怎么的也能听懂。

沈水双眼发直发愣,朋友?若哥儿和他?

他哪里配跟若哥儿做朋友,若哥儿那么厉害,凭借一己之力就养活了全村的人,让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赚着钱。

而自己,普普通通,什么都不会,甚至见了人还要打哆嗦。他哪里能和若哥儿做朋友,他就该在低处抬头看他才对。

布庄雅间内。

许歆文正拿着账本算账,她也不避讳直接拿了一本给沈若:“若哥儿,麻烦你帮我对一对,我算完之后我来念,你瞧瞧对不对得上。”

“好。”沈若随手翻开。

做生意的人家账本都大同小异,分两册,一本撰写一本抄录,之后方便核对。除此之外还有各项开支单独记录的账册,那些是要与人结账时候要用的。

许歆文递来的这本是总账,上面清楚的写明各项收支,这些都能给沈若看,是真的很信任他了。

她现在也是越来越有管事的样儿,听说许亦方都能放手去玩几天,不用每日每日都盯着自家的布庄,许歆文就能给管的井井有条的。

听说这会儿他都已经在盘溪镇游山玩水呢。

许歆文忙活起来的时候很是认真,沈若却不由地有些犯起困来。

也不知道顾允为什么就有那么好的精力,明明夜里差不多时间睡的,甚至他还比自己醒的更早一点,结果瞧他就不犯困,自己却在马车上的时候一下一下打哈欠。

然后他和二狗都睡了过去,到了镇上之后才醒来,一大一小全窝在顾允肩头,睡得可香了。

再一看他,还是精神抖擞的。

沈若真心觉得他天赋异禀,做那事儿明明他比较累,但一觉醒来比自己还要精力充沛!这不是天赋异禀是什么?

沈若神飞天外胡思乱想着,等许歆文唤他才回神。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许歆文笑着问,再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同以前相比有了一些些微妙的变化,她没等沈若说话,就继续道:“是不是在想顾秀才呢,你们是不是跟话本里头说的那样’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她捂着嘴嘿嘿笑起来,瞟着沈若有点泛红的耳尖,忍不住打趣。

沈若自然也是不甘示弱,“你那账本都算完了?该记的都记上去了?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你这儿没搞完还要我帮你做之后的事儿,是不是不大好。”

“好好好,我不说你了嘛。”许歆文笑嘻嘻讨饶,“若哥儿,你现在看起来是比以前更漂亮了,顾秀才是不是每日夜里都疼。爱你了?”

“你还说!”沈若拎起账本作势要开揍,许歆文笑着一边讨饶一边到处躲。

他倒也不是生气,也没有恼羞成怒,就是同她待在一处的时候比较轻松,又是可以玩闹的朋友,他便循着自己的本心,幼稚的开始追追打打。

脸上也不自觉洋溢出愉悦的笑容。

“哎呀我错了嘛,若哥儿,若哥儿你停下,行行好,我跑不过你哈哈哈。”许歆文银铃般的笑声从雅间传出去,外头的那掌柜的听见了,没忍住抹了下眼泪。

!!

“唉,表小姐很久没有笑得这般开朗了。”

两人笑闹一阵倒也没有忘了正事,将账本对完就该用午食了。

许歆文直接将饭食叫到了雅间内。

“叫丰哥、小松、水哥儿他们也来吃吧,午间没啥客人正好能歇一会儿。”许歆文说着。

沈若道:“恐怕不太行,今日客人有些多,这时候估计都还忙着。”

“待会儿我出去顶班,然后叫他们轮流过来吃吧。”沈若考量道,毕竟再如何也得把顾客放在头一位,摊子上必然是要有人在招呼才行的。

“好呀,那我们赶快吃了,待会儿一起出去。”许歆文也不容沈若拒绝,一句话就表明了自己也要出去帮忙的事儿。

沈若干脆地点了头,他们是好朋友,这点小事倒是没必要推三阻四的。

等他们吃好又多添了菜,换了沈丰和小松进来吃,他们俩跟沈水一同在棚子里招呼客人。

原先是想要沈水进去先吃的,沈丰和小松都是体贴哥儿的汉子,但是沈水拒绝了,只说让他们先去,既然如此他们就先进去了。

许歆文先前在摊子很忙的时候也过来帮过忙,倒是不会手忙脚乱。

她同沈水也是熟人,当初一起在公堂上作证的,他俩便站在沈若左右。

客人没有先前那么多,但这个点过来的也挺多的,忙活了半炷香的时间人才渐渐地少了。

“歆文,你回吧。这里有我和水哥儿足够应付。”沈若知道她其实也是个大忙人,哪里好叫她一直在摊子上耽搁。

许歆文确实还有事情要去做,叹口气:“要是我不用管这布庄,给你当员工也不错啊。”

沈若挑眉,一脸凝重地看着她,直接走上前用手掌贴了贴她的额头。

许歆文不明所以。

沈若道:“也没发烧啊。”

“若哥儿!”许歆文顿时就跺了跺脚,哭笑不得道:“我说的可是真心话。”

沈若也笑,“要是真把你请来当员工,我可付不起你的工钱。”

“不要工钱,我就想跟着你,还想……”她冲沈若抛了个媚眼。

沈若捂眼睛。

“还想给小云吞当干娘!”

沈若:“知道了知道了,不用一直在我耳边念了。人家唐三藏都不会一直念,也就你每次见着我了都要念,哪怕是孙猴子那脑子硬的跟石头似的也能被人家师父体贴,休息休息吧。”

许歆文偷笑:“那我这不是怕你忘了么。”

“我是七老八十了脑子不灵光了,还是撞了脑袋失忆了?”沈若反问。

“好嘛,我以后少念几句。”许歆文抱住沈若的手臂撒娇,“下次带他来。”

“好,你答应你了,你现在可以去做活儿了么?”沈若简直为她操碎了心,明明是她自个儿说的有事儿要忙活,可能要忙到夜里去,结果现在还在这儿跟自己说话。

“可以!我走了。”许歆文摆摆手,还冲沈水也打了声招呼,往布庄里进。

沈水在一边就像是个隐形人一般,他看着听着,心中涌出浓烈的羡慕情绪。原来若哥儿也会这样同人对呛,还能开玩笑,好像同许多人也没有太多的不同。

他就这般愣愣地看着沈若,沈若察觉到了,转过头来的时候,他立刻就垂下了眼睛。

不敢再看,但他的心里却奢望着若哥儿能够再如先前那般问自己一句,“你拿我当什么?”。

正巧有客人来,沈若便招呼起了客人,一时间想同沈水说的话便咽了下去。

沈水也招呼另外一位客人,倒是越来越有样子,瞧着也没有僵硬。

等客人买完东西走了,沈若高兴道:“方才过来那人又高又壮,但你招呼他也没什么异常,瞧着是快要大好了!”

这才几天!早知道这脱敏对他这么有效,沈若就该早一点把人拉过来适应!

沈水看着他为自己的好转笑容灿烂,心里暖洋洋的。

他突然就回忆起来当初自己刚被若哥儿救上来的时候,还有后来勇敢上公堂的自己来,那时候的他满心满眼都是若哥儿,想要帮上他的忙,待在他身边。也是因为若哥儿的开导,他才能慢慢地走出来。

可是后来,他看得久了,眼见着若哥儿越来越厉害,似乎就距离他越来越遥远。就像是夜空中升起的皎洁明月,他不敢去触摸,只能仰望。

可是,明月的辉光平等的照耀着每一个愿意被笼罩的人。

他真的可以这般幸运吗?

沈水的心怦咚怦咚,他鼓起勇气走向了他的月亮。

“若哥儿。”

沈若正倾身过去整理着桌面上的商品,听到他的喊声便转过头来,看向他,“水哥儿,怎么了?”

沈水攥了攥拳头,鼓起勇气道:“你、你能再问我一遍吗?”

“什么?”沈若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问他什么。

他咬了咬唇,似乎不知道该如何说比较好,额头上又开始疯狂冒汗。

沈若失笑,冲着他张开双臂:“过来抱抱,你要是把我当朋友,在我面前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里需要想那么久。”

沈水眼睛瞪得溜圆,若哥儿刚刚说了什么,他幻听了吗?

沈若瞧着他跟树懒一样所有的动作都像是按了慢速键,他动了动手臂示意了下,要是再不过来他就要收手了。

这一下沈水终于有了反应,快步上前来抱住了他。

是熟悉的香味和感觉,他一下子便回想起来以前自己心怀死志的时候,便是若哥儿一直抱着他,安慰他,开导他的。那时候他们离得那样近,就像现在这样抱在一处。

他眼眶一红,眼睛瞬间便湿润了。

这几日沈水的改变沈若都看在眼里,说实话他能这么快适应沈若真的很欣慰,但是在这其中也饱含委屈,每日见那么多之前害怕的人,夜里可会做噩梦?

所以委屈的人儿需要安慰,沈若愿意做这个安慰人的知心哥哥。

“我、若哥儿,我没想到你会把我当朋友。我、我不够好,我没用,我还胆小懦弱。”沈水声音哽咽。

沈若抚了抚他的脊背,温声道:“你很好,要是胆小你就不会答应我来这里帮忙,你是想要变好的不是么?还有,你其实是个很好的人,我知道。在公堂上、在村子里、在我的布艺作坊当中,在我看来,你很优秀啊。再说了,你哪里没用了!那些排版的小花样一个比一个好看,有些我都排不出来呢。”

沈若微微退开一点,双手托住他的脸颊,大拇指蹭掉他的眼泪,“你看你这么好,为什么要自卑。”

沈水自己只当这些是寻常的事儿,哪里就有若哥儿说的这么好了,可是他一桩桩一件件细数出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没有想象中那么没用了。

“我、我还失了身子,虽然大家都不说什么,但我知道村里的那些人对我总是有些膈应的。”

沈水自卑的源头,也是他心理创伤的根。他愿意讲出来,沈若就知道他还没有完全和解,这件事是谁遭受到的阴影都无可避免。但是这不能成为自卑自轻的根源。

沈若抱抱他,说道:“膈应又如何,他们要是对你指指点点了又如何?这日子是给他们过的,还是给你自己过的?”

沈水:“我自己。”

“是啊,而且这件事不怪你,要是能重来谁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沈若摸了摸他的后脖颈,安抚道:“不要太在意其他人如何说,你就专注自己,难不成你自己膈应自己吗?”

沈水沉默了。

沈若懂了,他这是压抑太久产生了自我厌弃的情绪,可是是不是第一次真的有那么重要吗?这不是男人们对女子和哥儿们制定的不平等的标准吗?

不是所有的汉子都如此,但是有部分就是自己在外花天酒地,却在收心娶妻时候非得选要清白之身的。这太双标了!

沈若将以前开导许歆文的话同他说,见沈水眼神中起了些波澜,他继续道:“水哥儿,你要爱自己,这样别人才会来爱你。要是你自己都讨厌自己了,那么谁还会喜欢这样的你呢?”

“就是我,也不喜欢天天自怨自艾的人,这样太负能了。你以后要是有了方才那样的念头,就多想一想我的话,好么?”

沈若在心里默默道,水哥儿要是一直这样想,觉得他自己是个多么多么不好的人,那估计他干娘的心愿恐怕就要落空了。

沈若都能想象的到,未来有汉子要是真的对他起了心思要表白,他第一反应一定是不可置信,继而拒绝。说的话肯定又是,他不够好,他还不是清白之身,他没用。

这样的拒绝的话语一次两次也许对方会不当回事,可是久了呢?总是被拒绝,哪怕是再厚脸皮的汉子也是会受挫的吧。

沈水眨掉了眼角的泪水,用力地点了点头。

“好,我知道了,其实我已经很好了。”他说着。

沈若眉眼一弯,激动地把人抱住:“你这么想就对了!”

沈水被他这样热烈的拥抱,耳根泛红,就好像,他的月亮奔他而来了一般。

他在心里默默道:谢谢你,若哥儿。

沈若是真的为他想通而高兴,语气里便有些抱怨道:“你以前是不是就是总这么想,所以才不肯来找我?那事儿之后,我还想着你来找我的话,咱们还能一起讨论新图样的,结果你一直不来。再加上我也是忙,也没找你,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沈若原本觉着沈水应该会来找自己才对,但是后来又进了布艺作坊给他做活儿去了,沈若自然也不好多去打扰,也就是周兰能多见沈水几回,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自己闷在家里做活儿的。

沈水抿了抿唇,“因为我觉得你太厉害了,怎么可能跟我当朋友,而且,我要是去别人肯定要说我闲话……”他应激反应太强烈,最开始那会儿看见谁聚在一起聊天,就觉得肯定再说自己的事情。他要是去找若哥儿,那肯定会有人说他巴结人。

“现在不会了。”沈水迟疑了一下,回抱住沈若的腰。

“那就好。”沈若拍拍他的后背,心里也软了。

听到远处有脚步声,沈水便条件反射地松开了手,沈若安抚地拍拍他,看过去。

是他阿兄和小松吃完饭了一同出来呢。

沈丰和小松脸上带着如出一辙的惊讶,毕竟两个小哥儿抱得紧紧的,这画面对于他们两个汉子来说实在是太超过了。

“走吧,带你去吃饭。”沈若干脆拉住他的手,带着他往布庄里进。

沈丰和小松走过来看摊子。

“你们俩什么表情,见鬼了?”沈若看他们还愣着,不由道。

“你们刚才?”沈丰眨巴眨巴眼睛。

沈水脸紧张到泛红,在沈丰看来就是一脸娇羞。

小松也看过来,显然也有此疑问。

沈若道:“不就是’兄弟抱一下‘么,有什么稀奇的。”

沈水点头点头,不说话。

沈若说完就带着沈水进去了,独留沈丰和小松面对面凌乱,原来小哥儿们之前的友情竟然是可以抱的!他们汉子之间都不会抱呢!

小松道:“东家这样我能理解,以前我在蓝府时候,府里那些小丫鬟上个茅厕都要手拉手一起去的。”

沈丰还是头一回听说,“竟然还能这样?”

小松点头:“是啊,可腻歪了,那些小丫鬟还会一起洗澡,做什么事儿都要一起呢。”

沈丰震惊住了,看着小松的眼睛瞪起来:“你还看人家洗澡?!”

小松吓破了胆子,连连摆手:“我没有!只是瞧见她们一起进浴房。”

沈丰这才安了心,看来自家若哥儿是同水哥儿处成了好朋友,所以才会这般亲密。

小松拍拍胸脯,幸好解释及时,要不然他真要被误解为那登徒子了!

午后依旧是他们三个一起看摊,客人更多了,都是早晨那些人买了新东西回去大肆宣扬了之后,其他人瞧见了也都想要所以就过来买了。

甚至比起上午时候,客人更多了。

棚子里站三个人正正好,站四个人就会有些挤,沈若便没有再进去,就让沈水再多试炼试炼。

经过先前他们的谈心之后,水哥儿现在似乎有了点自信,对上客人的时候不再是一张棺材脸,时不时还能冲着客人笑一下。

摆摊的人自然都是面带三分笑意的,招呼客人的时候客人也会舒心,要是板着一张脸,那客人瞧见了购买东西的欲望都容易被抑制。

总之瞧着水哥儿越来越熟练,身体也不僵硬了,沈若觉得非常欣慰。

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要爱自己,接纳不完美的自己,但是不能只将自己的缺点放大,从而钻牛角尖。最重要的事情是发现自己的优点,这些全都是自己的闪光点,要加以放大。这样自己带动起自己来,运气都会变好。

一个人的气运是可以更改的,一个每日乐观和一个每日悲观的人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运表现,只要乐观起来,好运气自然也就来了!

虽然很玄妙,但是确实存在。

水哥儿以后肯定可以越来越好的,只有拥有爱自己的能力,才有可能爱别人,和被别人爱。

沈若瞧见小松同水哥儿说话,水哥儿也不会突然被吓到也不会紧绷着,感觉这脱敏确实效果极好,再过段日子肯定就可以恢复了!

为他感到高兴。

之后的几天“珍宝居”都是这般火热的景象,一样“拉链”几乎盘活了整个摊子,每日都有许多人排着队。

很快就有人对这“拉链”起了心思。

聪明人一看这东西就知道能应用的地方十分广泛,于是便开始打听是哪里做的,这一打听就知道了胡家炼。铜厂。

镇上就这么一家炼。铜厂子,甚至有人跟踪收摊了的小松,一路到了胡家去。

很快镇上就传出来了,有不少人利诱胡家人,也想要“拉链”,但是这东西他们直接说是“珍宝居”沈老板想出来的新东西还签了垄断协议,不能给他们。那些人便开始游说,还想提高收购价格来引诱。

胡山海是何许人,答应了的事情自然是说一不二。当然除了这些来问“拉链”的,还有不少来找自家厂子做东西的。

因着“拉链”的爆火,倒是将自家的名气也给打了出去,这些日子胡山海每日翻着账簿都忍不住笑。

但是这“拉链”每日运送会沈家村,现在都是小松和水哥儿一道儿,其实有些危险,要是有人因为买不着就起了想要抢夺的心思,这对小松和水哥儿来说都是危险。

沈若来胡家结清款项的时候,也想到了这个问题,现在“拉链”实在是太火了,甚至有人为了“拉链”而买书包。要是有人也想要做这门营生,胡家这边攻克不了,可能真的会起打劫的心思。

小松现在还是住在蓝家的,因为他的爹娘是蓝家的下人,而水哥儿每日都要回沈家村,所以这段时间都是小松送他回去,之后小松就去周兰那里装车,放“拉链”,夜里就直接在周兰家里留宿。

但总是让他这样奔波也不行。

沈若想了想:“我打算在镇上租一个小院。”

要是在镇上有住处,那不仅方便,还安全。

胡山海一听便道:“我家在储水学院附近就有一套院子,里头空得很,就我家云儿一个人住。我看你也不用租了,直接搬过去住就行。”

古雨笑着道:“那套小院还是为了云儿上学方便才置办的,平日里他一般都住在那儿,不太回来。那边下人人手也足,还能烧火做饭。”

沈若听到是储水学院边上,着实有点心动,但是毕竟是人家的院子,而且人家的孩子还住在里面呢。

他想要租来之后是可以在里面做东西,还能当做仓库使用的。

再加上自家二狗年纪还小正在长身体,每日都跟着亲爹早起,在车上困得不行,要是在镇上有个小院子住下,那每日还能多睡一个时辰呢!

但是只二狗住肯定不行,自家阿嫂也得在。阿兄现在跟着干爹东奔西跑也不着家,等回来到镇上住也不错。出发点就比从沈家村出发近多了,院子要是够大,干爹也可以留宿的。

他这么多人和需要的屋子,哪里还好去占用人家的院子。

胡家人自然说不介意,还说胡云就喜欢热闹。

沈若拒绝了,决定之后自己找房子。

许家布庄里头有仓库借用着,存放一点库存和每日没卖完的商品,村里干娘家里是将做好的商品收上来,而镇上租来的院子便可以喊靠谱的村里人一起来,住下之后每日就做缝上拉链和其他核心技术的活计。

要选的位置最好就是在府衙附近,安全性高,夜里还有衙役巡逻。贵一点没关系,但是能将效率提高,还降低了风险。

不仅如此,他和顾允以后要是来镇上有事儿,也有了个落脚的地儿,不用去住客栈或是到蓝府留宿了。

说租就要租,算来算去路上那么长的时间都是在浪费,让他们在镇上住着做什么都方便一些,还安全。

夜里睡前沈若便同顾允说了自己的想法,“……虽然租小院肯定不便宜,但是能节省不少路上的时间,小松也不用每日都不能回家去都要来沈家村,我瞧他先前都在哭,肯定是想家里人了。”

顾允一手将人揽住,他额头就蹭在自己的肩窝里,温声道:“想租就去租,明日我陪你去看院子。”

沈若抬眸看他,视线对上他的下巴,“好,咱们一起挑个最合适的小院!”

“挑好了但咱们又不去住。”顾允笑他。

沈若道:“也可以去住啊,总之到哪儿都有落脚点,多好。”

“夫郎说的是。”顾允下巴蹭了蹭毛茸茸的发丝,将人揽地更紧了一点。

沈若干脆搂住顾允的脖子,下半张脸直接埋入他的脖颈间,用力地蹭了蹭:“我是不是现在说什么你都会答应啊?”

事后的男人都是这么好说话的么?

顾允脖颈边被对方的呼吸弄出细微的痒意,他喉结上下滚动一瞬:“不一定,要看你说的是什么。”

沈若本以为他会直接说“都答应”呢,结果还没有“色令智昏”?

沈若收拢双臂,往他额头上亲了一口:“……晚安。”

亲完之后还要反撩一把,他掀起眼皮深情款款的同他对视,轻笑着问:“你知道在我们那儿,说’晚安‘的另外一层含义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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