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允的身体陡然一僵, 整个人呆滞了一般。

他偏过头看沈若。

天光朦胧,但能看清身边人的墨色发丝在朦胧的天光中泛着莹光,几乎将顾允的眼底也一同点亮。

“喜欢就好。”

顾允看着他完成月牙状的眼, 嘴角抿起,笑了。

抬起手摸了下左脸,笑容更大。

沈若这时候脸皮可薄了,刚才趁着收到礼物高兴的劲儿和一股子冲动,现在亲完了耳朵连着脖颈都烧起来似的红。

幸好这会儿时辰早, 天都还没大亮,顾允应该看不见。

二狗从他小叔的手掌下挣扎出来, 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他人小鬼大的, 看他小叔表情有些不对劲儿,伸出小手就环绕抱住了沈若的脖颈。

“呀,小叔, 你好烫。”

“小叔, 小叔你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

二狗着急忙慌地问道,还不断伸手摸沈若的额头和脸颊。

沈若:“……”二狗, 我真的会谢。

沈若耳廓也泛红,这会儿轻咳了一声把二狗拉过来坐好。

“小叔没事,就是有点热。衣裳穿太厚了哈。”

二狗不疑有他, 抬头问他小叔要不要把衣裳脱了, 可以吹吹风。

沈若敷衍过去让他抬头数天上的星星去了。

顾允全都看在眼里, 嘴角的笑意止不住,手绕过二狗身后, 便将沈若的手给握在了手里。

沈若飞快地看他一眼, 嘴角不由地上扬。

这也太黏人了吧。

自从顾允向自己表明心迹之后, 就总爱牵自己的手, 跟小孩子似的。

“是你娘绣的?”沈若怀抱着那身新衣裳,对着微弱的天光看上面的绣花,手指抚摸过去。

针脚非常细密,和自己帕子上绣的几乎完美复刻,绣工了得。

“嗯。”顾允看着他纤细如葱白的手指点在那株高大青竹上,应了声。

沈若和小云吞就是青竹和小笋,那棵生长的更加高大些的,是谁,昭然若揭。

“绣的真好,替我谢谢婶子。”沈若真的很喜欢这份礼物。

先前兰香婶子就给小云吞送了小衣服,上头贴心极了没有绣花,怕绣线粗糙磨伤婴儿的肌肤。

没想到现在自个儿也有她做的衣裳了。

牛车一路行去镇上,到达阑珊珠宝行门前天才逐渐亮起来,很快就将整条街道都照得亮堂了。

今日要做活动,阑珊珠宝行的门面也是改换一新,按照沈若的想法将原本普普通通的门面,改成了雕梁画栋,瞧着就非常有钱的门面,让人一看就知道里头卖的都是贵价儿的东西那种。

总之怎么华丽怎么来,但其实外头那些瞧着金灿灿的还不是真黄金,只不过是普通木头雕刻好了之后上了一层金漆,雕花也都是沈若设计的,对称的设计,瞧着精致好看。

墙面和柱子全都用白色粉刷一遍,白金配色的门面在阳光下能让人一眼就瞧见。

“阑珊珠宝行”这五个字也是用金漆刷了一遍,非常显眼。

想在一条街上脱颖而出,一个好的门面的非常重要的。

不仅要好看,还要让人有记忆点。

哪怕不认识你家门店牌匾上的字儿,以后逢人问起还能说,就是街上那家外头瞧着白色的珠宝行!

阿富在里头擦桌子,听见声儿了就立刻飞奔出来。

“沈小哥儿,顾秀才,二狗,你们可来了。公子在楼上等着了,这会儿街上人还不多,约莫得等一个时辰。”阿富在这儿当了多年伙计,对这条街上客流以及时间了如指掌。

“好,我们这就上去了。”沈若点点头,互相打过招呼,就往里走。

里面的装修也跟外头匹配,不似以前的红棕色木调,里面也全部都粉刷一新。蓝帆大手笔,甚至在听沈若提过一嘴之后,将展示柜都给做了出来。

要知道在古代,玻璃可不是一件便宜的东西。

将那些珠宝首饰全都放在展示柜中,边上镶嵌着夜明珠,显得珠宝都透着光。

没仔细看,三人一同往楼上去。

二狗显然很兴奋,小短腿迈着爬楼梯,走在最前面。

沈若和顾允落后一步。

“这珠宝行瞧着,是大不一样了。”顾允有些稀奇道,先前沈若说的时候他想象不出来,但是现在成果就在眼前,感觉颇有些奇妙。

“那肯定的,色调全换了。之前柱子之间还有花里胡哨的帘子,做装饰是还行,但显得不高级。”沈若回想着珠宝行之前的模样,继续道:“还有以前的门脸,除了牌匾突出些,其他的与边上的店铺也没什么分别,让人不能一眼瞧见。那‘金珠’的店是一栋单独的楼,那装的跟街上所有门脸相同也没事。地理位置好嘛。但是‘阑珊’不能这么干,这样干无异于是‘泯然众店铺矣’。”

“虽然有些词第一次听见,但能猜出来。感觉很厉害。”顾允诚实道。

沈若笑眯眯,反正顾允知道他不是原主了,这会儿他也没太多顾忌。现代的词大多都是大白话,不怕古人听不懂。

“嗯,一个店铺要立得住,必然需要一个好看的门面、一个让人有记忆点的logo、经营的诚信与品牌的信用度、还有后续对顾客保障等等,这些要是都能做到了,那肯定是成功的店。”

这些是沈若参考现代成功的品牌店铺思考所得,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小细节。当然,这些无外乎都需要极大的财力来支撑,但是只要品牌效应形成,那么以后就是躺着赚钱。

顾允:这下是真的听不太懂了。

“你们可算来了,怎么样?粉刷完之后就按你说的拿柚子皮给散味儿了,这么久过去现在粉刷的味道只剩下一点儿。我瞧着是整个店都焕然一新,好看许多,沈若你这想法可真不错。”蓝帆摇着扇子笑着推门出来,顺手就将二狗给抱了起来。

二狗知道大人们今儿都有要紧事,所以这会儿就乖乖地不吵闹,双手揽着蓝帆的脖颈。

“是好看,在外头远远地就能一眼瞧见了。”沈若笑着道。

“白色不耐脏,怕是没过多久会变黑。”顾允道。

沈若道:“这个好解决,拿砂纸打磨一下就成。”

村里头都是泥瓦房,没人家里糊白墙的,所以顾允不清楚也很正常。蓝帆闻言点点头,立刻记录下来,之后就找下人去买来备上。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子,他也不知道白墙黑了是要用砂纸打磨的。

毕竟在自己家里头他也没注意过,白墙有没有变黑,或是变黑了什么时候又白了。

又从沈若那儿学到了一点新知识。

“你们过来看,我挑选了五个大件配锦鲤手帕。这些大件在店里积压了好些年没有卖出去,但料子是极好的,就是价格太昂贵,雕刻技艺也上佳,就是缺少些灵气。”蓝帆招呼他们赶快过去瞧瞧。

玉石摆件难卖,是因为镇上有钱人家里头早早地就买了不少摆上了,要是没有比自己家里更加好看巧妙的那他们肯定就不乐意买。再说价格确实贵,买回去要是不喜欢那就是放在仓库中积灰,浪费银钱。

所以这几样摆件就一直卖不出去,但它们卖不出去亏的就是蓝帆了。

一直积压在库存中,而且买料找师傅雕刻,那也不是一笔小钱,总之卖不出去那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以前蓝帆都放弃了,将它们收掉不打算卖,毕竟摆出来也没人要,但是沈若说的买玉器珠宝送手帕的点子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

没准搭上那个能给人带来好运,还能招财的手帕,真的能卖出去呢!

那五张手帕他瞧了自己都心动,希望能将自家几乎一潭死水般的生意给盘活吧。

摆件都放在檀木盒子之中,沈若挨个看过去,手帕被蓝帆大咧咧的摊开放在摆件之上。

沈若道:“有精巧些的小盒子么?或是绒布袋子也成。”

“有。”蓝帆立刻去喊阿富拿,珠宝行最不缺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包装盒和包装袋,是木制的盒子、锦缎做的袋子。

“镇上人都知道今日买大摆件能得锦鲤手帕,那就不用将手帕放出来给人瞧了。不要喧宾夺主,手帕只是赠品,所以直接将它‘藏’起来,到时人家买走了摆件,再自己拆开瞧,这才有惊喜的感觉。”

蓝帆不住地点头,心想是这么个理。

除了那五张锦鲤手帕之外,沈若带来的还有猫爪肉垫的,蓝帆打算搭着珠宝首饰送,这肉垫的帕子想来肯定能得老夫人和小姐的喜爱。

先前他拿了一张给自己的小妹,她喜爱的不行,每日都要带着,都不肯摘了给下人拿去洗。

之前沈若说了一共只出十张帕子,真是一张也没多。蓝帆心里发痒,但他也是做生意的,哪里不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呢?

不过就是想多买几张给家里人,他做生意的好歹也不能全便宜外人。

他一提,沈若立刻就答应了。

老板家里人想要,那自然要给的,这可不仅是一份人情啊。

“说真的,听你的将门面一改,进来的客人都比以往多了不少。”蓝帆笑着说道,这段时间来店里问那锦鲤手帕的人越来越多,阿富每日都要给人解释许多遍,都晓得是今日开始赠送了。

沈若笑着将之前跟顾允说的那些开店要素全都跟蓝帆又说了一遍。

蓝帆之前刚和沈若还价时候还觉得沈若坑他,他砍价砍少了,这会儿不觉得了。

沈若说的每句话,都很有用,能让他明悟更多关于经商的事儿,这可是多少银钱都买不来的。直听得他热血沸腾!

几人又围坐将所有的细节全都过了一遍,确认没问题之后,蓝帆便拍板。

开门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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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水镇上今日热闹非凡。

逢人便问一句:“你瞧见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了吗?”

“没瞧见啊,阑珊珠宝说是要当做赠品送给买主的,怎么着已经有人买着了?”

“没有,今儿才刚开始!快走,一起去瞧瞧热闹,我听说镇上最富的钱员外对这手帕势在必得呢!”

“不知道我今日有没有福气能够瞧上一眼,要是能摸一把没准我今日赌坊能赚翻!”

“走走走,一起去瞧瞧。能看一眼那也是沾上福气了。”

好些人不经常往这条街上走的,都没发现阑珊珠宝行已经大变样了,现在瞧见了纷纷感叹出声。

“这瞧着就富贵极了,我都鞋上都是土,有些不敢进了。”有镇上人怔愣道。

这配色的门面是镇上头一家,瞧着就显眼,非常好找。

周围商铺的人也不是第一次瞧见了,再次看到也还是觉得格外好看。

“那都是金的吗?锦鲤手帕真能招财啊?我先前还不信呢,瞧这‘阑珊珠宝’的店面以前也没啥特别的,还没‘金珠’好看呢,现在瞧着比‘金珠’富贵好多!那蓝老板可真是发了?”

“进去瞧瞧不就知道了?这店面好看,进里头都觉得自己神气呢。”有人笑着往里走,边走边道。

有这心理的人不在少数,只要是出入高档次地方,那就有非常明显的阶级划分,能昂首挺胸走进去的那都是有钱人,自然神气。

而那些买不起的,自然畏畏缩缩不敢进。

但沈若说了,对所有的客人都要一视同仁,将顾客当做“上帝”,这里人不知道上帝是什么,于是沈若就说,将他们全部都当做“神仙”,得捧着,态度一定要好。

总之像之前自己穿着粗布衣衫进来,阿富将他看扁的事情不能够再发生了。

“阑珊珠宝行”虽然只做富人生意,但永远不能瞧不起穷人,穷人不会一辈子穷,也许哪一天他就攒够了银钱,买走你店里的东西。

总之,口碑很重要。

这个时代的人不懂“平等”,但是蓝帆听完沈若说的,也决定一试。

伙计们在外头分列两侧,嘴里说着“欢迎光临‘阑珊珠宝行’。”

脸上都带着笑。

有些没有家底的人在外头瞧热闹没敢往里头进,生怕一进去就要他花钱,他并不能花得起。

伙计们就道:“今日本店搞活动,只要进店就有好礼相赠。”

有人问:“不花钱也有东西赠?”

伙计:“是的,每日限量五十件,就送五天,送完即止。”

这些话都是沈若教的,赠品不是什么值钱东西,是沈若昨儿夜里拉着一大家子人做的七彩发绳,那东西好看,好做,一点儿也不费事。

二狗都帮着搓了不少条。

一家人一个时辰便做出了二百五十条,正好都带了过来,给蓝帆的店拉人气。

这就是免费的宣传,一传十十传百,知道阑珊的人便会更多。

要拼市场,“阑珊”开的时间没有“金珠”长,不够老牌,许多人家要成亲置办头面都爱去“金珠”,因为“金珠”几乎整个镇子或是隔壁一圈,大家都知道。

想要让“阑珊”人尽皆知,那就少不了这些“活广告”。

七彩发绳只沈若之前在集市上卖过一天,销路不错,外加是新鲜玩意儿,当做免费的赠品最好不过。

带来的效益是远超过价值的。

一听说有不要钱的东西送,大家伙儿一窝蜂地就冲进去了。本也是抱着试探性的态度,没想到里头的伙计也是笑脸迎人,并没有因为他们只是来领东西的人就态度不好。

反而还笑眯眯地将送的东西双手奉上,语气缓和道:“客人,这是本店这五日限量的赠品。名为“七彩”,七彩有‘彩虹’之意,能给人带来好运。女子可戴在发上,男子可戴在手腕。”

“谢谢谢谢。”接过七彩发绳的人笑容灿烂,这听起来就很厉害,又能交好运,瞧着也好看。拿回家哄孩子玩儿最好不过了!

“不用客气,祝您生活愉快。慢走。”伙计笑着说完,就接着给下一位客人送。

这七彩发绳只能算是个小插曲,那锦鲤手帕才是重头戏。

五个玉石摆件放在最中间,谁进来都能瞧见。木盒子边上是精致的绒布,里面应当便是那传言说“能招财、吸福”的锦鲤手帕了。

但是这会儿时辰还早,富贵人家都起得晚,所以还没人来。

好些拿了七彩发绳的人,抓心挠肝地想瞧瞧那手帕究竟什么样儿,于是都没走。

很快,阑珊珠宝行就被里三层外三层的被人潮给裹起来了。

沈若几人在二楼向外看,街道上也挤满了人,还有人在往这边来,密密麻麻的。

阿富在里头快忙昏头了,人多,有些人是想来买珠宝首饰的,他嘴巴都要介绍干了。

那玻璃柜台里头的珠宝首饰样样精美,价格也不便宜,又是放在玻璃展台里头,大家都爱凑过去瞧个稀奇。

然后就有姑娘看中了里头的首饰。

这一下子就卖出去了一根银簪、一对步摇。以前一天可都不一定能卖出去几件儿,现在才这么点儿时间就卖出了!

阿富收钱时脸都笑烂了,阑珊生意好,公子给他的银钱就多。这会儿是真的高兴死了。

镇上人殷实些的人家也不少,买玉佩的男人也有,人流量一起来,东西也就格外好卖一些。

都是几十两,上百两的东西,那些瞧着穿着不起眼的人他们也能说买就买。

阿富自从之前那次看不起沈若,结果被打脸之后,就再也不敢小看别人了。所以这会儿对着谁都是笑笑的,他招呼的好,客人也愿意买账。

结账也爽快,价格虽然也会还一还,但他笑着说,真的不能再便宜了,要是真的喜欢,人家也就不再砍了,直接买下。

“钱员外的马车!”外头一声惊呼。

“还有古员外也来了!后头!后头还有好多辆马车!”

镇上的员外是最富裕的,这会儿几乎是扎堆来了。

他们都是自家父亲的点头之交,蓝帆得叫叔叔伯伯的,自然不能继续在二楼待着,这就下去了。

二狗也想跟下去,但是瞧见那么多人有些怕怕的。

蓝帆抱起二狗,问他:“二狗想下去见见世面么?”

二狗努努嘴,看向沈若。

沈若笑着揉一把二狗的脑袋,说道:“别害怕,把他们当做大白菜,咱们家二狗胆子很大的呀。”

“嗯!”二狗鼓起脸,要跟蓝叔叔一起下去。

村里的孩子大多长大后都有些自卑,沈若不希望二狗会那样,现在下面来了那么多大人物,让蓝帆带着去见见世面最好不过了。

哪怕不对话,感受一下也成。

房间里就剩下了沈若和顾允两人,沈若之前在屏风后换上了那身银灰色的衣衫,瞧着瞬间就不一样了。

从一个村里人变成城里人的变化,银灰色衬得他肤色更白。

顾允有些心疼地道:“你为蓝帆的店如此鞠躬尽瘁,眼底都有青影了。为何要这么帮他?”

“我帮他,是‘合作共赢’,那手帕上可还有我家的招牌呢。”沈若笑眯了眼睛,看向他。

“我是不是一直忘了告诉你,我要做的品牌是‘念宝’,是思念宝贝之意。是我给小云吞取的大名。”

顾允道:“沈念宝。”

“对,好听吧?”沈若笑着问道。

“好听。”顾允斩钉截铁道,随手看着沈若,轻声喊了句:“若宝儿。”

“???”沈若被他清凌凌的嗓音弄得头皮发麻。

“你别这么喊我。”真是过分!为什么要用声音撩人啊!

顾允看着他耳根红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没有继续喊。转而道:“一起下楼看看么,那些员外进来了。”

沈若顿时将刚才那茬儿抛去脑后,立刻道:“走走走,下去看看。”

顾允站在原地没动。

沈若往前走了两步,见他不动,立刻上前扯住他的手,“快走啦!我也想瞧瞧他们打开布袋瞧见那手帕时候的表情。”

顾允的手被沈若主动牵住了,眼里流露出一丝得逞般的笑意。

转瞬即逝,沈若没有捕捉到。

拉着人就往下走。

五个木盒子里头的摆件都是旧款式,但是玉石的水头非常好,在光线下折射出非常漂亮的光斑。

不得不说沈若这设计的妙,用玻璃的反光折射原理将阑珊内部中间的位置打的亮堂。

东西摆在那,就是艺术品。光线是最好的滤镜。

钱员外就是奔着那能招财的锦鲤手帕来的,他虽然已经是镇上最有钱的人了,但谁会嫌钱多呢?

“老古,你们都别和我抢,我可是势在必得!”

古员外不甘示弱,道:“你家最富,这手帕你拿了有何用,倒不如让给我?”

另一个员外道:“我也想争一争,主要是我娘喜欢锦鲤,我想尽孝。”

镇上人生平第一次见,镇上几位员外为了一张小小的手帕,争抢起来。

蓝帆早就跟他们打过招呼,此刻牵着二狗呢。

见他们都快吵起来了,才朗声幽幽道:“各位叔伯,这锦鲤手帕有五张,你们不用抢。”

做生意嘛,自然是要“雨露均沾”,这下蓝帆才顿悟为什么沈若说只出五张。

这来的员外郎,可不就是五位吗?!

沈若可真是,鬼精的。蓝帆想到这儿有些哭笑不得了。

“蓝帆侄儿,我买那个‘一帆风顺’的摆件,你将那帕子拿来吧。”钱员外当即选定了五个摆件中最好看的一个,是黄龙玉的,那帆船上头镶嵌的是鸡血石珠子,富丽堂皇。唯一差一点的地方便是少了些海浪,要是能用翡翠雕上一个底座便更好了。

一个摆件便是价值半两金,那摆件有木桶般大,雕工也绝佳,一帆风顺也是个好寓意。

阿富将那“一帆风顺”的木盒子给合上,将那绒布袋子递给钱员外的侍从。

钱员外接过之后就立刻拆开布袋,将里面的帕子给抽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