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历史军事>军事综艺,你却带人上真实战场>第23章 我不禁要问
  女记者站了起来,脸上没有半分笑意的严肃:“你好,负责人,我是xx娱乐的记者李小婷,很荣幸被允许进到记者发布会,并且第一个提出问题。

  不过我的三个问题都是问陈超陈先生的,可以吗?”

  负责人笑着说:“既然我们和陈超今天出现在这里,就是解答你们以及网络上大家的疑惑。

  所以,自然是可以的。”

  陈超适时开口:“这位女士,请阐述你的问题!”

  说话时带着些笑意,从表情上看,给人的感觉是稳重和成竹在胸。

  不过,显然这位叫李小婷的女记者来者不善。

  “第一个问题:以陈超陈先生的身份。

  你为什么会有枪?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陈先生,你已经签约了杨白浅的工作室。

  也就是说已经涉足娱乐圈了,一个公职人员是不可能涉足娱乐圈的。

  陈超先生既然跟杨白浅女士签约进入她的工作室,也就证明你没有公职人员的身份。

  所以,问题就来了。

  你并非是公职人员,而是一个普通民众,有什么权利配枪?

  一个并非是公职人员的普通民众,有什么资格和权力执法,如果执法过程并不符合程序。

  那你枪杀三人,将两人打至残废,是否要负起刑事责任?

  你的枪法很好。

  虽然你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公布具体情况。

  但根据我们得来的消息,以及你整个枪战的过程都在直播。

  我们研究了你直播的录像,并且回放了无数遍,然后得出了个结论。

  你从头到尾一共开了六枪。

  前面两枪准确命中心脏,击毙两人,第三人被你一枪心脏,一枪后脑勺击毙。

  最后的那俩人,更是被你准确的命中脊椎骨,让他们就算是没死,这辈子也只能躺在床上或者轮椅上渡过了。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你枪法这么好,完全可以打对方的手和大腿,打掉对方的枪或者打对方的大腿让对方失去战斗力以及行动能力。

  以你这么好的枪法,肯定能做到这一点。

  毕竟,你连在奔跑中的目标都可以连续击中两人的脊椎骨,这个难度比打大腿要难多了。

  可是你并没有,而是直接打对方的脊椎骨,这让人不得不怀疑,你这是故意的。

  所以问题就是,你故意下那么狠的手,是不是心理变态或者有报复心理?

  这一点,我想请你们给予一个合适的回答。”

  傻了!

  在场,所有记者都傻了,包括台上的负责人以及田邦宇在内的几个发言人,心里好像是有一大群羊驼狂奔而过!

  【这是什么问题?】

  【这是人能问出来的问题吗?】

  【她脑子被驴踢过吧?】

  现场直播着呢!

  所以网络上,无数观众也看到,更听到了女记者提出来的问题。

  一时间,评论区瞬间炸了!

  【但凡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都不会问出这么脑残的问题!

  这是哪个学校出来的?

  居然还当上记者了!】

  【不好意思,是我们学校出来的,小学三年级写名字都写不好,然后就把她赶回家放牛去了!

  出了这种事,我也很遗憾,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了!】

  田娱乐新闻的金牌记者也傻了,这完全就是他昨晚整理出来的问题方向。

  他知道,今天这个新闻发布会,是正向的。

  所以,警方发言人以及陈超出来是宣传正向的风潮,然后顺便解答一下网络上以及各方的疑问。

  但是,陈超的身份疑团,是一个很大的硬伤。

  毕竟,最早出现的陈超,一打十几人,并在瞬间就完成了击倒,那个时候的他似乎有些不正常。

  包括杨白浅在带陈超上综艺时也曾经在直播镜头前说过,陈超失去了记忆,并且已经签入了杨白浅名下的工作室。

  一个失去了记忆,并且已经签入了杨白浅名下工作室的人,肯定不可能是公职人员。

  这就是昨晚,这位金牌记者想出来的方向以及找到的资料和信息。

  可是,居然有个人跟他想到一块去了!

  不过,对方比他激进多了!

  他只是想,搞清楚陈超是不是真的失去了记忆,一个失去记忆的人,是否有真正的行为思辨能力,正常的行为和行事逻辑。

  一个没有正常的行为逻辑和思辨能力的人,配枪是很危险的!

  这是他寻的一个方向,也只有这么一个着空子让他钻。

  但是他没想到,自己想用这个话题为田娱乐新闻引流的想法,在此刻瞬间落空。

  比起自己敢拿出来的想法而言,眼前的这位名叫李小婷的女记者,似乎更疯狂,甚至都有些脑残啊!

  但是很显然,这位名叫李小婷的女记者,并不觉得自己是脑残,而是继续提出了对自己的问题。

  “上面所说的只是第一点疑问,第二点疑问就是,在你参加的那个综艺节目开始进组时。

  你签约的工作室老板,杨白浅女士曾经介绍说,你失忆了。

  所以你在刚出现在大众的目光中时,才是令人震撼的一打十几人。

  不得不说,根据专家评估,你的徒手搏击能力甚至比世界顶级擂台赛的搏击专业选手还要强悍。

  而且,世界顶级擂台赛的专业搏击选手打的只是搏击,但是你出手每一下的接触点都是冲着要人命去的人体部位。

  如果不是出手时力气没那么大,可能那十几个人就不是倒地,而是死亡。

  也就是说,你是因为失忆,所以才行为失常和当时节目的工作人员起了冲突,才为了50块钱而击倒了那十几人。

  那么,作为一个失去了记忆,都能为了50块钱而打倒十几人,甚至击打的部位还是可以让人致命的危险部位的人,是不是很危险?

  那么,像你这样有双手已经是对人造成威胁的人,本来已经够危险的了,更何况是还配枪!

  我不禁要问,这不是要把老百姓置于危险之地吗?

  没有了记忆,没有了从小经历的法律以及道德的教育,万一你哪一天情绪上来了,有人惹你不高兴,你一枪把人给崩了怎么办?

  就算没有枪,你一拳把人给打死了怎么办?

  你这样的人太危险了!

  最起码对我们老百姓来说太危险了!

  我不禁要问,有关部门对你是否有什么限制吗?

  如果没有,那就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