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耽美小说>离婚之后ABO【完结番外】>第41章 小镇青年

  走出考场的刹那,李韶华第一次觉得。夕阳竟也可以那么刺目,像一千根针,直挺挺地往皮肤里扎,一双失焦的大眼睛,更如同被连根拔起。

  李韶华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他明明在这小镇住了十几年,却一时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到后来,连脚步都是虚浮,他扶着墙,顺着笔直的墙面缓缓地坐在地上。

  若是以前,他就不会这般,可今时不同往日,他实在是太累了,太累了。

  脑子里反复回旋的,是母亲在床榻之上挣扎的呻,吟,间或夹杂着英语的听力题目。

  他眯紧眼睛,快速摇了两下头,想把那一切都抛却了忘干净,却仍是枉然。

  远远地,他仿佛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勉强睁开眼睛,那身形却是阿进。

  他心中厌恶,既是仇恨,却又不知道该仇恨他什么,说到底是成人的世界,孩子何其无辜,面面相对,剩下得便只有尴尬和不适。

  于是李韶华快速站气来,朝反方向走了几步,阿进却加快了步伐向他走来,他没办法,只能开始跑。

  他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直到穿过乌压压的人群,直到穿过大街小巷,直到身边再没有一个人。

  他只是飞快地跑着,将所有痛苦的、无奈的全部抛诸脑后,将万家灯火与人影幢幢全都抛却,他有的,便只剩下眼前无尽的黑暗。

  “噗通”一声,李韶华扑倒在地上,土路上的石子磨破了他的裤子,深深地扎进肉里,而两个手掌,在砂砾中摩擦,于黑暗中形成一道暗红的血迹。

  他浑身都痛极了,脑子里是母亲无尽的挣扎,眼前是邻里无边的谩骂,手上腿上是摔倒在地后磨出的无数伤痕,一双脚崴得生疼,爬都爬不起来。这个夜晚,他仿佛受尽了一辈子所有的痛苦,而此夜过后,他便再也不怕疼了。

  还能怎样疼?万箭穿心够不够。

  李韶华整颗心都在颤抖着,到最后,连同着胃、肚子、四肢全是疼的。

  汗水、泪水与泥巴混在一起,是最狼狈的挣扎,在这四下无人的黑暗中,他放声哭着。这一晚,他仿佛流干了这辈子所有的泪,滂沱而急促。

  他的嗓音逐渐变得嘶哑,最后嗓子仿佛被麦芽糖粘住一样,再发不出些许声音。

  东方既白时,他才从伤恸中恢复过来。李韶华拍了拍地上的泥土,缓缓地朝家的方向走去。

  他冲了个凉水澡,那些伤口泡了水,一圈儿都是疼到麻木,可他却浑然不觉,仿佛那伤长在了旁人身上,而他早已是无坚不摧。

  简单的收拾了行李后,李韶华拿出阿姨送来的一千块钱,连同从家里翻出来的二百三十一块,踏上了北上的火车,从那以后,直至离婚,他再没有踏足家乡一次。

  那年夏天,十八岁的他第一次来到北京。

  他找了份工地上搬砖的工作,每天早晨六点,干到中午十点,下午五点,干到晚上八点,工地上虽然累,但却好在是份包吃住的工作。他跟农民工大哥一起,睡在板房里。不出一个星期,他的手上便长满了水泡,水泡长了磨,磨破了便流出一股股的脓液。到最后,化作一手的茧子。

  他黑了,眼镜下形成一个白圈,好不滑稽。

  同住的大哥嘲笑他就连摘了眼镜都是四眼儿。

  在闷热骚臭散发着腐朽气息的样板房里,他分化了,没有燥热,没有冲动,没有气味,更没有蓄势待发的腔体,他像一块令人绝望的木头,成了这世上最平庸普通的一类人,Beta。

  他过了十几年天之骄子无忧无虑的生活,父亲是镇上人人敬佩的矿长,母亲是同学们最喜欢的老师,他自己又是一路第一考上来的,模样好个子高,任谁见了都翘起拇指说,镇上的李韶华,以后准能考上清华北大,将来是要到北京做大官的。

  可谁都没想到,风光无限的煤矿,一夕之间便真的倒了,而那个威风凛凛的矿长,成了人人喊打的跑路罪犯,只留下孤儿寡母,变作过街老鼠。

  他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名誉,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不凡的资格。

  他竟然是这芸芸众生中,最平庸不过的Beta。

  没有天生吸引的爱情,没有强壮的体魄,没有与生俱来的领导力,没有一切压倒性的优势。他有的,只有对命运的愤恨与不甘。

  出成绩的那天,他在网吧嘈杂的喊叫声中接受了自己无缘清北的现实。

  回到宿舍,正巧遇到了同屋大哥的发情期,一双眼睛通红通红的,到后来打着寒战着在辗转反侧,整个人像掉进了水里般。

  他想,幸而自己是个Beta。幸而自己只是个Beta。

  后来,他离开了工地,在小饭馆里寻了份洗碗工的工作。

  小饭馆早中晚都干,从七点钟一直营业到晚上十一点,他要在厨房的水池前待整整十六个小时,直到一双手洗的麻木,直到再无只觉。

  到后来,他问道洗洁精都控制不住的想吐。

  他从网吧里查了许多资料,听说央财毕业了能赚好多钱,便没什么犹豫,报了央财的财管专业,好在上天待他不薄,饶是清北黄了,央财却还是成了。

  大学的学费不低,更何况还有上学以后还要日常花销,别的同学可以大大方方的朝父母要,而李韶华却只能自己拼命去攒。这些,单单靠洗盘子是远远不够的。

  晚上下班后,李韶华喜欢四处晃悠,机缘巧合下,被酒吧里的小妹拉去卖洋酒。

  那是他第一次进入那等场合,闪着的灯光,五颜六色,刺激着他的大脑,不停息的音乐,撞击着他的胸腔,疯狂地男男女女,随着音乐扭动着腰肢,每个人眼中都是**,每个人都是欲望的俘虏。

  他们穿着几千块一件的衣服,带着钻石和名表,他们不羁散漫,今朝有酒今朝醉。

  这一切都太刺激,又太美好,李韶华甚至从未幻想过大城市里的一起,一时便迷住了双眼。

  李韶华穿梭于灯红酒绿与红男绿女间,他渐渐习惯了灯火通明与欲望城市,他说着真心或违心的赞美,卖出一瓶又一瓶的洋酒。

  他不再需要洗碗、搬砖,他的钱包渐渐有了底气,终于在开学前,攒够了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

  九月,他以新生的身份,进入了大学。

  进入大学后,他没放弃在酒吧的工作,一来是课业没那么紧张,白天学习足以应付,二来是他已经习惯了每晚的喧嚣热闹,他无数次感慨酒吧的好处,仿佛快乐永远不会停息,刺激也永远不会散场。他没了家,酒吧已经成了他第二个家。

  渐渐,他靠着五分的努力勤奋,五分的身段姿色,成了整个酒吧里的销售一把手,老板跟他称兄道弟,连跳舞的小妹都对他另眼相看。

  他却谁都瞧不上。

  他看不上酒吧小妹的搔首弄姿故作姿态,更瞧不上校园里那些花朵的娇嫩无比,他一只脚跨入了红尘,一只脚却留在了乌托邦。

  所以,他谁都爱挨不上,他谁都不爱。

  他不会拒绝那些热烈或生涩的表白,更不会将肉体的欢愉拒之门外,无论男的女的,只要长得一副好皮囊,他都乐在其中。

  反正只是**,反正他是个Beta。

  他不愿对谁负责,更不需要谁来负责,他生来便不是爱情的选手,快感是他最容易抱紧的低廉快乐。

  他务必庆幸自己的身份,无拘无束,去留随意。他想,自己到也是因祸得福。

  他在酒吧一连工作了两年,直到他第一次以实习生的身份加入TE事务所。从此,一干就是十多年。

  那时候,他只是个检查合同和原始凭证的大二实习生,平日里做的最多的事情,恐怕就是站在打印机前当影帝了。张毅是他的senior,偏偏看出了他是个好苗子,将项目的询证函交给他,而他也果真不负所望,完美的完成任务。

  从此,张毅便记住了他,每年寒暑假都劝他来TE实习,从一开始的影帝,一步步成长,到了大四,他已经能一个人出差,完全独立审五家子小公司了。

  李韶华毕业的那年六月,张毅升为项目经理,而李韶华直接被TE事务所以高级审计师的身份留用。

  以应届生的身份连跳两级聘为高级审计师,李韶华TE是头一个,也是至今为止的唯一一个。

  正式工作后的李韶华经济条件优渥了不少,他又没有家庭,更没有什么爱侣有恋人,不上班的日子,便都是在酒吧里度过的。

  他的身边兜兜转转,不知道换过多少人,有些是别人主动,有些是他出击,总之,只要能处的开心,他怎样都可以。

  他不忌讳男女,无所谓上下,不在乎体味,百无禁忌,又阔绰大方,很快成了圈子里的名人,多少男男女女每晚等在酒吧里,就是等他不上班的日子里玩一次鱼/水/之/欢。

  渐渐地,他的名声传进了公司里,领导碍于他的工作效率与能力,不好开刀,只得暗自叹气,拿他却是毫无办法。

  整间事务所,每个茶水间和卫生间里,都是关于他的故事,而他,只把这些当做是旁人的故事。

  他一路飙升,27岁那年,升为了项目负责人,一个人带着三十几个人的队伍,前往四川做项目。

  在四川,他遇到了他的实习生,也就是他后来的丈夫和此生挚爱,周行之。

  他一眼便看中了周行之的皮相,心中喜欢,却忍不住坏脾气,一边是勾引,一边是压迫。而周行之终于在过年前的一个夜晚上钩。

  年轻的Alpha未经世事,带着愿者上钩的孤注一掷,追求他、祈求他、用所有温柔与体贴,换得了结婚戒指套在他的手上。

  他想,他这艘缝缝补补破破烂烂的小船,大概终于是着陆了。

  作者有话说:新文:《非典型包养》,忠犬可爱歌手攻X性感淡漠金主受。文案:他上了包养他的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