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沉沉,暮气弥漫,稠密的繁星落入清澈的河面,将泛着凌凌波光的河水衬得极其的清冷。

月光倾泻,映照得河边芦苇荡里的两个人影越发清晰。

段宜芳脸涨得红红,深深呼吸后,终于鼓起勇气将手中的鞋子递了过去。

“林知青,这是……是我……亲手做的鞋子,希望你能收下。”

虽言语含蓄,但这神情举止,很容易就让人猜出她的意思。

尚未理清头绪的林砚池看着眼前这个正在和他表白的姑娘,神色有些茫然。

他一个单身了二十多年,连个女人小手都没拉过的黄金单身狗,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个不认识的小姑娘和他表白?

小姑娘长得挺漂亮,打扮得得却有些奇怪。

齐肩的短发扎成了两个小辫,白色碎花衬衣加灰色工装裤,那双绿色“解放鞋”在黑夜中都那么显眼。

这套衣服林砚池并不陌生,他奶奶平日里种地就最爱这样打扮。

但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装扮若是出现在一个年轻小姑娘身上,那是极其违和的。

而且,这年轻姑娘还叫他林知青,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段宜芳拿着鞋子,低垂着脑袋,紧张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她和林砚池是下乡插队的时候认识的,因为出身问题,她受到了其他知青的排挤。只有心地善良的林砚池愿意接纳她,不仅在生活上给予她帮助,更是热心的带着她融入了知青这个大集体。

短短一个月,她就从原本的惶惶不安中走了出来,那颗茫然无措的心也仿佛找到了它的方向和归宿。

迟迟没听到男人开口说话,她忍着害臊抬头,对上林砚池那双仿若要将她吸进去的眼眸,红晕从脸颊烧到了脖颈。

在这一批下乡的知青中,林砚池无疑是那个长得最俊俏的,乌发红唇,身姿挺秀,浓密睫毛下的凤眼微微上挑,眼神清透温润,明明不带半分柔情,却分外勾人心魂。

静谧的夜里,段宜芳心脏怦怦直跳,震得她整个人都晕乎乎的,见林砚池没有动作,又支吾地喊了一声:“林知青……”

被乱七八糟的记忆砸得头晕的林砚池骤然回神,看着眼前比他矮大半个头的女人,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是的,他穿书了,并且刚好穿到了男女主的定情现场,这双布鞋则是他们俩的定情信物。

林砚池乱成一团浆糊的大脑并不清醒,但有一点,他倒是特别肯定。

这鞋是万万不能收的。

他连忙摆手:“无功不受禄,段知青,这鞋子我不能要。”

段宜芳愣了愣,脸上红晕消了大半,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砚池是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还是变相的拒绝?

段宜芳想开口把话说清楚,林砚池摇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觉得这不太合适。”

段宜芳拿着鞋子的手变得泛白,脸上已完全失去血色。

却仍旧不死心的说道:“你对我那么好,我以为,以为……”

看着林砚池无动于衷的脸色,后面的话段宜芳终是没有说出口,两滴泪顺着眼角滑落。

美人落泪,自是惹人垂怜,林砚池却不为所动。

想到二人以后的结局,他必须得快刀斩乱麻。

“我们俩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老乡,本就应该互相照顾,我平时对身边的朋友都是一视同仁,没想到让你产生了这样的误解,是我不好。我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来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是为了报效祖国,建设农村,我认为我们应该以集体利益为重,把个人问题放到一边。”

本还带着隐忍的段宜芳,听到他这番话,羞愧万分,终究没有忍住哭出了声。

泪流满面的她抬手掩盖住了自己的面容,尽管努力抑制着哭声,眼泪仍旧争先恐后从指缝中落了下来。

林砚池眨了眨眼,在段宜芳看不见的时候微微松了口气。

刚穿越就要当一回绝世大渣男,还真是挺考验他的演技的。

前一刻,他还在路见不平和歹徒搏斗,这会儿摇身一变就成了七十年代向阳公社林岗村的下乡知青。

本以为这事只能在书里看见,哪知自己也会亲身经历一遭。

这年头读者穿成反派炮灰的事已经屡见不鲜,而林砚池更是一步到位,直接穿成了男主。

现在站在他面前这位叫段宜芳的知青,则是书里的女主角。

有了重生的机会,林砚池本该庆幸,可他却有些说不出来的哀怨。

谁让他穿的是一部虐恋情深的狗血虐文呢。

这也就意味着书中的男女主角若想结局圆满,就得跟唐僧取经似的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为了引起读者的同情,也不管逻辑,主角是怎么悲惨怎么来。

原主的经历比一般苦情小说男主更甚,本和女主恩爱的他,因为遭受情敌妒忌,被设计陷害坐牢失去了回城的资格,还因为替女主出头打伤了情敌,最后被送进了劳教所。

多年后男主出狱回城,命运让他和女主再次相遇。

彼时的女主肚子微微隆起,刚和情敌结束了不堪的婚姻。

在几番爱恨纠葛后,男主毅然肩负起照顾女主的重任,决定和她一起把孩子抚养成人。

好不容易把孩子抚养长大,孤寡的情敌仕途失败排骨里患上重病,成年的孩子决定带着母亲回到重病的生父跟前,为他养老送终。

林砚池之所以捏着鼻子看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个可恶的情敌到底会有什么报应,谁知最后受尽苦难的男主表示自己已经看破红尘,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为了让病重的男二安心狗带,我们美好善良的男主对情敌的种种恶行做出了原谅。

林砚池被这傻X结局气得整整一周都没睡好觉,作者没个十年脑血栓一定写不出这样的剧情。

看惯了爽文的他和这类作品水土不服,作者打着男主成长的幌子专干虐男主的事,简直是把他们这些主角控读者骗进去杀。

林砚池怒发千字小作文,把书中人物喷了个体无完肤后,顺带diss了一下作者。

那时的他又怎么知道,自己会穿到男主身上,成为这个万中无一的极品冤大头。

书中男主所有的苦难都是因为和女主段宜芳的这段感情,这会儿段宜芳和他表白,林砚池当然不能接受。

女主和反派那“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的狗血戏码,林砚池没什么意见,但让他来当这炮灰,他肯定是不乐意的。

林砚池回想了一下自己刚才拒绝女主说的那番话,不错,发挥得很好。

表面上把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实则话里话外都是在指责段宜芳自己多想。

这话由别人说出来肯定是茶香四溢,但由于有男主这个老实温润的人设加成,段宜芳愣是没有听出来,反倒觉得是自己自作多情了。

哭声渐歇,段宜芳眼睛和鼻尖都红红的,她缓缓抬头,雾蒙蒙的视线落到林砚池身上,看着他俊秀的脸庞,心中疼痛更重。

两人之间的气氛陷入死一般的寂静,这时,一道手电强光忽然照向他俩,一个嗓音浑厚的男人厉声喝道:“是谁在那边,报上名来。”

段宜芳吸了吸鼻子惊讶道:“是支书,他怎么来了?”

林砚池下意识和她拉开距离,冲着赵保国回道:“支书,我是林砚池。”

赵保国关掉手电,两步走到他俩这边,那张布满了风霜的脸在黑夜中显得格外冷峻。

“大晚上的,你们俩跑到芦苇荡里做什么?”

离得近了,林砚池才发现赵保国身边还跟着个人,他的目光情不自禁的追随着赵保国身旁的那个陌生青年。

那男人剑眉黑浓,眼睛深邃,脸部线条十分硬朗,下颌线也较为突出,他身材魁梧,站在林砚池身旁就像青松一般高大挺拔,给人带来无尽的压迫感。

林砚池刚来,对这村里的人还不是很熟悉,根本不知这人是谁。

当初他看书时囫囵吞枣,除了几个重要人物,其他配角都没怎么放在心上,乍一见这么出色的人物,心里总是免不了好奇。

这狗血虐文里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位浓颜系的大帅哥?

他看了一眼赵保国,看到两人那仿若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脸,忽然想起来在书中这位支书还有个儿子,只不过不是什么重要角色,被作者一笔带过。

这人叫赵什么来着?

林砚池绞尽脑汁,终于想起男人的名字。

亭松。

他叫赵亭松。

“问你们话呢,怎么不回答?”

段宜芳性格有些胆小,虽然两人什么都没做,但是一看到赵保国她就失了分寸,嗫嚅着半天没开口。

林砚池也觉得有点难办,总不能当着段宜芳的面说她表白被自己拒绝了吧。

他挤了挤眼睛,给赵保国使了个眼色。

赵保国是过来人,看到段宜芳手上拿着的布鞋,还有她那布满泪痕的脸,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天色很晚了,段知青你先回去,林知青留下来,我有话问你。”

段宜芳迟疑的看了林砚池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跺跺脚,很快就离开了。

等她走远,林砚池才松了口气。

又听赵保国说道:“最近村里严抓风纪问题,晚上没事别和女知青出来瞎晃悠。”

他们这些城里来的男知青可不安分,嚯嚯了不少村里的黄花大闺女。

赵保国见不得这种事,每天晚上都会出来巡视,若是让他看见了那种污眼的破事,肯定要被他好好收拾。

林砚池忙点头:“支书,自我下乡来一直老老实实的,那种不要脸的事我肯定做不出来,你可一定要相信我。”

书里男主被发配到更穷的地方,就是因为和女主亲热被赵保国逮着了,这会儿林砚池可不得打消赵保国心中的疑虑。

赵保国轻哼一声,正是知道林砚池的为人,他才放段宜芳离开的。

就段宜芳哭得那梨花带泪,活像被人欺负的样,换作其他人,他肯定是要好好盘问的。

他道:“行了,你也赶紧回去,自己注意着点,别被人落了话柄。”

林砚池觉得赵保国话里有话,看他脸色无异,又觉得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这村支书可是个人精,林砚池不想在他面前露出什么破绽,便立马告辞。

只是刚往前踏了一步,他的大脑就传来一阵刺痛,身体也不自觉要往下倒。

林砚池本能的想抓住点什么东西来稳住自己。

随着他的动作,离得近的赵亭松突然弓下身子,脸也变得涨红,两只眼气鼓鼓的瞪着他活似要将他生吞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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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娇气包楚唯穿成了一本年代文中跋扈嚣张又短命的小炮灰。

为了个女人和竹马男主反目成仇,在竹马和女主的爱情路上使了很多绊子,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对他失望透顶,终于对他下了狠手,将他关进牛棚,让他被磋磨到死。

楚唯穿过来的时候,原主正因为不愿意下乡和家人闹绝食。

想到自己后来的下场,楚唯猛地打了个哆嗦,麻溜收拾自己的包袱答应下乡。

拥有主角光环的男主他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不就是下乡插队,谁怕谁。

然而楚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农村生活的艰辛,日复一日的不停劳动,还有时不时的饿肚子,都让他明白什么叫残酷的现实。

好在体力不够,脑力来凑,只要抱对大腿,他的日子仍能过得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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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霄是村里出了名的天煞孤星,冷漠孤僻,不喜生人。他出生克死父母,有他在的地方方圆十里都没有活物,与他交好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村里所有人都对他避之不及,唯有楚唯不信邪,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打转。

没办法,谁让贺霄是打猎好手,跟着他,顿顿都能有肉吃。

可他没想到,贺霄这么输不起,不就是吃了他几块肉,这人竟然就要他以身相许。

楚唯义正词严:我是直男。

某人嘴角微微抽搐,一个见面就对他动手动脚还口花花的人好意思说自己是直男?

楚唯: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们直男gay起来连自己都怕的。

婊气冲天的娇气包受VS我就静静看着你演的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