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古代言情>暗癖>第40章 地狱

邓微之和陈薪赶到医院的时候,任喻已经做完检查,方应理还在上药,脱去上衣的麦色脊背上那道暗紫色的淤痕展露无遗,令人触目惊心。

陈薪咬着牙忿忿道:“报警!一定要报警!”

“报过了,那几个混混也找到了,就说看我们不爽闹着玩,没供廖修明。只能认定寻衅滋事,在里面关不了几天。那通电话也用的是临时卡,追踪不到。”方应理没什么情绪地回答,只在药水触碰到伤口时微微皱了一下眉。

任喻胡乱搓揉一把头发,下了很大决心似地从长椅上抬起头,眼睛还是红的:“微姐,我打算去一趟缅北。”

邓微之和陈薪一时都有些错愕,齐齐默了默,过了好一会邓微之才开口:“你知道缅北是什么地方吗?”

任喻苦笑了一下,他怎么会不知道。当年在东南亚讨生活的时候他就清楚,那一带的乞丐十有八九来自缅北,有的少了胳膊有的断了腿,一路爬着过来讨饭,那个地方不禁枪不禁du,人死了往沟里一拖,都不会有人管。

“但我要去。”任喻肯定地说,“不去弄清楚我没办法安心。”

“我之前一直认为好奇心是一个分量很轻的词,对大部分事情我都很有兴趣,我探究,如果很难,我可能就会放弃。我以为这就是好奇心。”

“但现在我觉得不是了。”

“我好奇正能不能胜邪,善能不能压恶,我好奇花了血汗钱的人能不能得偿所愿住进高楼,75岁的老人能不能老有所依坐上电梯。”

“我得知道缅北的工厂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要让廖修明下地狱。”

邓微之不说话了,身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没有人会比她对这番话更加感同身受,但同时,她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好奇心如同硬币的两面,可以赞誉加身,也会惹祸上身。

但不说话,不是否认,而是一种不太支持的默许。

方应理站起身:“那我和你一起。”

他太了解任喻,一旦决定好的事是“虽千万人吾往矣”,更何况这是正确的事,他更不想劝,但他可以和他一起去面对。

可话一说出口,所有人都将目光转过来,神色各异地看向他陈薪觉得他有点疯,哪有把自己男朋友往火坑里推的,不劝就算了,还要把自己搭进去;而邓微之则是有点看懂了,神情有些微妙,她见得人多,又精明,像方应理这样的精英,当惯了理中客,要抽身多容易,说一句“一起”又有多难,但他为任喻说了。

任喻听他这样讲,却觉得婆婆妈妈的烦得很,想抽烟,手在裤兜里攥烟盒,发现当着邓微之和护士的面不合适,又松了手,只得干巴巴地开口:“别闹了,你要上班。”

他其实就打算自己去,刚刚险些失去的痛楚让他心有余悸。他谁也不带。

“我辞了。”

任喻失笑,嘲讽他说谎不打草稿:“什么时候?”

方应理从口袋掏出手机点了两下,将屏幕转过来朝向他:“就是现在。”

毕竟钟司娜这样的上司,不要也罢。

任喻哑然。但最后还是不由分说地拒绝:“我自己去,你安心找下家。”

方应冷哼一声,有点气极反笑的嘲讽意味,而后别过脸去沉默,没再当着众人的面争辩。

很乖。很听话。

任喻后来收拾行李的时候这样想。

方应理无疑是个善解人意的男朋友,明白他赌这口气非去不可,也默默承受他的拒绝。不会哭哭啼啼、拉拉扯扯,他的勇气其实也不多,别让他进退两难、心烦意乱。

挺好的。这就是方应理,也是他喜欢他的原因。

直到陈薪打来电话,他才后知后觉,原来在外人眼里并非如此。陈薪在电话那头又试探着提及方应理,听说他私下仍然没什么表示,有些不乐意。

“我之前就跟你说,他好像不是太会照顾人,也不劝劝你,好像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陈薪说。

“这时候谁劝我,我跟谁急。”

一句话把陈薪噎住了。任喻听到闵小在电话那头对陈薪喊:“哎呀,要你多管闲事,人家小两口好着呢,你屁都不懂。”

任喻抑住笑,感到陈薪把话筒拢住了,一副不想再让闵小偷听到的样子,声音闷闷地转换了话题:“那你家狗怎么办?要不送我这里来?”

忆起他怕狗的样子,能够这样提议想来也是耗尽了勇气,任喻笑起来:“谢了,我送方应理那。”

等挂断电话,他牵着Theta下楼去2幢,在楼下摁门铃的时候,方应理没多问就开了门,抵达10层,Theta都已经会认门,熟门熟路地用爪子去扒拉方应理家那扇黑色的防盗门。

看这热乎劲,好像早就身在曹营心在汉,任喻心里暗骂它没良心。

敲了门,方应理穿着睡衣过来开,宽松的领口开到锁骨,布料棉质的封边贴在皮肤上,使得他看起来比平常多几分柔软。额角的伤口暴露在空气里,没再用纱布,结了深紫色的痂,看起来没那么狰狞了。

似乎早料到任喻的来意,他立在门框里,目光停在他鼻梁残余的淤青上,一手插兜,一手从他手里接过Theta:“一天三顿,晚上排便?”

“嗯。”任喻回答,“周末会加点狗零食,磨磨牙。”

“好。”

其实也不需要特意交代,方应理养狗经验比他丰富,于是就只能沉默,任喻抿紧嘴唇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就这样?”

哪个男朋友会在对方出远门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天三顿,晚上排便”。

可方应理问:“还有什么?”

任喻又不知道说什么,他又没有不体谅,也没说阴阳怪气的话,帮他带狗,也还算体贴。任喻这样想着,下意识蜷缩了一下空空如也的手指。

“哦,还有明天天气晴,飞机应该会准点,早点出门。”

“……”

倒是帮他查了天气,但有点送你离开千里之外的意思,任喻有点哭笑不得:“知道了。”

又问:“没了?”

这下真没了。

任喻就走了。

傍晚的时候一切都收拾得差不多,任喻最后想了想还是不放心,打电话给邓微之,拜托她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照顾一下孟姻。

“你放心,我和同事轮流去守着。倒是你自己在那边万事小心,看看就走,别硬来。”千言万语的,邓微之也不知从何叮嘱起,停顿两秒干脆说,“你明天几点的飞机,我和小陈去送送你。”

“别啊,微姐。”任喻笑出来,“你知道我这个人的,待着不动浑身难受,反倒在外面跑是常态,也没哪次要人送啊。”

邓微之想说这次不一样,这次不是散心,不是旅游,现在他们几乎在和廖修明打明牌,如今廖修明不过是在境内有所忌惮,不愿意搞出人命,但假如他在缅北动点什么手脚,天高皇帝远,真的叫天天不应。

但真要说开,又觉得任喻怎么会不知道,不过是安慰她罢了,而且任喻这个人,习惯了万事看开,她不想扫他的兴,便又怀着希望他还能和以前一样,出去吹吹风,看些不同的人情世故,高高兴兴地去,高高兴兴地回。所以最后又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真就任喻一个人出门,看着2幢的人进进出出,偏偏没有方应理。他早上偷偷看了方应理的行踪,其实自从确定关系后,他就很少通过定位软件来确认对方的位置了,但这时候心里别扭,也不知道自己在别扭什么,结果就看到这人一大早就开车出去了,是上班的那条路线,自始至终也没有要送他的表示。

任喻就出门打车去机场,计划先飞昆明然后转芒市,再大巴到瑞丽,之后办出境手续,包车去八莫。

这一路不算舒坦,因此行李带得不多,只装了些必需品和设备。候机厅里空调开得低,任喻将防晒服的拉链拉至最高,找到座位坐下,看了一眼手机,干干净净的界面没有消息,离登机还有半个多小时,又把笔记本电脑掏出来。

电脑还保持着之前方应理设置过的显示隐藏文件夹的状态,因此所有不可见的文件都大喇喇地摆在D盘里,任喻习惯性地随手翻了一下,正要关掉,却在一堆以姓名拼音首字母命名的文件夹里,看到了两个汉字

老公。

任喻瞳孔震了震,点开才发现这是原来叫FYL的那个文件夹。

显然被方应理不知何时偷偷改掉了名字。或许就在那天,他看着这些文件夹若有所思地说“所以我跟其他人待遇一样”,他觉得不应该,他不允许,所以他改掉了。

他的文件夹应该叫男朋友,男朋友也不够好,男朋友可以很多,老公就不一样了,老公只有一个。

老公。

任喻看着眼前这两个字,心里有点酸,脸有点热。他飞快地合上显示屏,害怕被别人看见。

这个人真的混蛋,明明没跟着来,却无孔不入的。他突然就有点想他了。

去缅甸的话,很难吃到正经的中国菜,他会想念方应理的手艺,缅北的信号建设也一塌糊涂,能不能视频也不知道。

任喻烦躁地将笔记本塞回背包里,忽而一道阴影覆下来,两条笔直的腿立在自己眼前,包裹在浅灰色的休闲裤内,视线往上走,右肩垮着一个旅行包,黑色的肩带勾勒出坚实的胸肌,将米色的亚麻衬衫撑得饱满,再向上,和方应理欲笑不笑的眼睛对上视线。

任喻心里一跳,想这或许是幻觉,不然也太像偶像剧了,他一直以为这戏码只对女生有效,没想到自己也吃这套。

“CA1475,11A。”方应理看向手中的登机牌,问他,“你的座位号是什么?”

这个人逆着光,身前是黑的,轮廓上镀一圈带晕的光,任喻忽而想起在印度庙里看过的神像,也是一进去先看不清脸的。

心脏撞得像钟,又沉又杳。

任喻的目光从他脸上缓慢移开,转而低头看了一眼,有些反应不及地木讷:“12E。”

“还行,不是太远。或许可以找人换个座。”方应理说。

这时候开始播登机广播,方应理看任喻还在发怔,一把将他的包夺过来,拎着就迈开大步往登机口走。

“你怎么来了?”任喻跟在后面挠了一把头,又问,“Theta呢?”

“早上送到宠物中心寄养了,顺便去了趟公司递辞呈,做交接。”方应理话音未落,任喻快走几步,追到他前面,回身摸他的脸。还是用刀片剃的胡须,隐约有未剃断的根部暴露出粗粝感。

在方应理疑惑的目光中,任喻笑起来:“有点不真实,我想确认一下。”

他确实是糊涂了。

方应理什么时候听话过。

他早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猜透了他,他揣度他的进退,压制他的卑怯,收尾他的狼狈,怂恿他的无畏。

任喻知道,或许听话是他喜欢一个人的理由。

但这一刻,是他会牢牢爱上方应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