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氏要倒闭了?不然傅君榆脸色为什么这么严肃, 声音竟然好像,还有点抖?

  傅君榆深吸一口气,勉强恢复平静, 又重复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傅君榆来得正好, 洛炀问道:“你银行卡号多少?”

  傅君榆皱了皱眉;“问这个干什么?”所以还是要甩他钱?只是手端更现代化了而已?

  洛炀指了指衣柜里和床上铺满的衣服:“买衣服。”

  傅君榆松了一口气, 正色道:“不用买, 本来就是花你的钱买的。”

  洛炀睁大了眼睛:“我的钱?”

  傅君榆面不改色:“你不是给了我一百五十万零花钱?”

  洛炀惊疑不定:“零、零花钱?”

  不是分手费吗?难道他写的那张小纸条被风吹走了傅君榆没看见?

  傅君榆张口就来:“对,零花钱,买完衣服还有剩, 要还给你还是我先拿着。”

  “你拿着吧……”洛炀眉头微微皱起, 认真回想了一下,自己好像没有收到银行账户支出的短信。

  “那你先收拾东西。”傅君榆微微勾起嘴角, 声音里也待了些笑意, “今晚早点睡,晚安。”

  洛炀总觉得傅君榆好像在笑他,他咬了咬脸颊内侧的肉, 说道:“晚安。”

  行李很快收拾完了, 洛炀往床上一躺,吐了一口气,瘫了一会儿后又想起什么, 赶紧爬起来,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把那个精致的盒子塞进背包里,又迅速瘫回床上。

  ·

  洛炀有些不舍的告别了住了两个多月的房子。虽然不是他的房子, 但是自从傅君榆住进来后里面添置了很多东西, 倒是有几分家的味道, 洛炀就有些舍不得了。

  但是再怎么舍不得也是要走的。

  洛炀是和傅君榆一起回国的, 一个行李箱变三个行李箱,他本来还觉得会特别麻烦,没想到沾了傅总的光,一路上除了随身的背包几乎就没扛过行李,十几个小时后,顺利抵达A市机场。

  “你现在住哪,我送你回去。”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洛炀眉眼间难掩疲惫。“不用麻烦了,我打个车就行。”

  傅君榆面不改色:“不麻烦,司机开车。”

  洛炀太累了,况且只是送他回家,朋友间这样是正常的,又不是要进他家,他带着那么多行李,确实也不方便。

  洛炀打了个哈欠:“谢谢。”

  老式小区没有电梯,洛炀住在三楼,这时候倒是庆幸还好傅君榆送他回来了,他们和司机一共三个人,一次就把行李都搬上楼了。

  “好好休息。”傅君榆站在门口,注视着洛炀。

  “你也是。”洛炀没忍住,又打了个哈欠,懒懒地朝他摆了摆手,“拜拜。”

  洛炀收拾了行李又去洗了个澡,出来正好晚上七点半,可以直接去睡觉。房子明明是他住了很多年的房子,洛炀这会儿躺在床上却觉得有点空,隔壁房间应该也要有人才对。

  另一边,把洛炀送到家的傅君榆又返回了机场,方绫已经在机场等着了,看到傅君榆出现,忙不迭地赶上来:“傅总,飞机还有半个小时起飞,现在得前往登机口了。”

  傅君榆面无表情,只是刚刚长途飞行,又经过了机场到市区的一来一回,眉眼间还是添了几分疲惫,但依旧步伐稳健,前往登机口。

  方绫跟在他身后,心里叹了口气,明明从X国去Y国更近的,傅君榆偏偏要折腾这么一通,简直不像他认识这么多年的傅君榆。方绫想到自己的伴侣,又很快理解了,大概,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吧。

  “X国那栋小楼怎么样了?”傅君榆突然道。

  方绫愣了一下,立刻接道:“已经和房主达成一致,房产转让合同书马上就会寄过来。”

  傅君榆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从华国到Y国也要十几个小时,洛炀醒来时,傅君榆还在飞机上。

  洛炀没有定闹钟,睁开眼睛入目既是很有历史感的天花板,他睁着眼睛楞楞的,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回国了。

  洛炀坐起来,伸了个懒腰,赤脚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想要拥有满室阳光。

  外面一片灰暗。

  洛炀愣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时针正好指着数字6,才六点,现在是冬天,难怪天还是暗着的。昨天七点半睡的,也差点睡了个对穿。

  洛炀精神饱满,时差都不用倒,洗漱一番后就下楼了。六点半,天还没亮,路上行人却已经不少了,空气中四处飘散着各式早餐的香气。

  这是一个老社区,早点店都是开了很多年的,街坊邻居互相认识。

  小区门口出来右手边包子铺的店主正忙活着,看见洛炀,惊喜地提高了声音:“洛炀!好久没见了!”

  “王阿姨早上好。”洛炀扬起笑容。

  “坐,还是和以前一样吧?”王阿姨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让洛炀坐下,准备亲自摊个煎饼。

  洛炀也不客气,坐在离王阿姨最近的小桌前,一边看着王阿姨摊煎饼一边和她唠嗑,很具有烟火气的场面。

  煎饼很快就做好了,洛炀咬了一口,发现里面果然有两根火腿肠。洛炀没说什么,只是嘴角上扬的弧度又大了一些。

  吃完早餐后洛炀去医院看望了林之南。林之南还是那样,没有变化,梁医生安慰他说病情很稳定,没有恶化的迹象。但洛炀很怕,他怕林之南睡得越久,就越醒不来了。

  从医院出来后洛炀就回家了,准备把《霸道总裁和他的贴心小棉袄》结局写完。

  《霸总和小棉袄》连载也有差不多半年了,写到现在也不过二十万字。虽然随缘更新,却一点不能削减读者们的热度,已经排上网站热榜前列,也有出版社来联系过他。

  洛炀的第一本女频小说,成绩还不错。谁说他写不好感情戏的?这不写得挺好的嘛。洛炀勾起嘴角,十指在键盘上翻飞,几乎是毫无阻涩,一气呵成,将最后一章完成放上去。

  洛炀以为时间还早,抬头看向窗外才发现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他下意识看了看手机,翻了一下消息列表,意识到什么后皱了皱眉,傅君榆竟然一整天都没有消息?总不可能睡了一天还没醒吧?

  几千块钱买的手机像块砖,响都不响。

  洛炀撇了撇嘴,随便点了个外卖,然后将手机屏幕熄灭扔到床上,视线又转回电脑上,将新书检查没问题后放了上去,外卖也正好送到了,洛炀关了电脑准备吃晚餐。

  #阳关三迭新书#

  [!!!爷爷你关注的作者活了!]

  [一年半了吧!终于开新书了!]

  [半年前就说要开新,终于等到了!]

  [怎么就这么短?催更催更!]

  [老读者了,阳关的每一本书我都爱,期待!]

  ……

  洛炀更了新章后就没再打开电脑,他早就养成了尽量少看评论的习惯,也不知道自己这个马甲竟然还爬了个热搜尾巴。

  书粉们也不知道,他们的阳关大大不码字竟然在看剧本,甚至还琢磨着要去摆摊烤串。

  洛炀正想着要怎么去学一手烤串技术时,手机突然震了一下。

  [傅君榆:吃饭了吗?]

  洛炀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嘴角向下压了压,晚上八点,都八点了才问他吃没吃饭?

  [洛炀:吃了]

  那边过了一会儿才发来消息。

  [傅君榆:有好好吃饭就好。]

  [傅君榆:[图片]我才刚吃。]

  洛炀点开图,是一份便当,图片拍到了一部分背景,能看出拍照时还是白天。

  洛炀看了看窗外早就亮起的暗黄色路灯,摩挲了一下手机边缘,傅君榆应该不至于这个也要骗他。

  [洛炀:你不在华国?]

  [傅君榆:炀炀真聪明。我在Y国,刚开完会,今天都没吃东西。]

  傅君榆嘴角上扬,古人云,适当卖惨有利于促进感情。

  [洛炀:昨天不是才刚回来?今天怎么又去Y国了?]

  傅君榆无意纠结这个,他只是想要洛炀关心一下而已。

  [傅君榆:临时有事。]

  [傅君榆:便当不好吃,还是你做的好吃。]

  洛炀看着这短短一句话,像是抱怨,又像是……撒娇。仿佛看到一只大狼狗在他怀里拱来蹭去,洛炀心底被什么触动了一下,嘴角微微上翘。

  ·

  没过几天,就到了试镜的日子。

  洛炀是坐地铁前往试镜地点的,萧文玉说过要来接他,被洛炀拒绝了。要是被别人看到他是和萧文玉一起来的,不用想也能知道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传闻。他自己倒是无所谓,但他可不想拖累萧文玉。

  来试镜的人一般都有经纪人或者助理陪着,洛炀在现场看到过不少叫不上名字的熟悉面孔。

  “洛炀?”

  有人突然叫了他的名字,洛炀有些诧异,竟然有人能叫出他的名字。他朝声音发出的源头看去,看到一个瘦弱的男生,有几分温文尔雅的样子。好像是有点眼熟,但是洛炀叫不上名字。

  “你不记得我了,我是文信,《星光少年》,记得不?”见洛炀没认出他,文信面不改色,依旧笑着和他打了招呼。

  好像是有点印象,就住在他对门的一号宿舍,但是文信好像第一轮就淘汰了。洛炀露出礼貌又疏远的笑容:“记得的。”

  “哎我那时候就以为你能出道的,你被淘汰的时候我还觉得超可惜,没想到后来竟然还爆出那种事。”

  文信仿佛没感受到洛炀语气里的疏离,自然而然地坐在他旁边聊起来,“菠萝娱乐和‘STARS’都说联系你了,我们都猜测你会替代白桦成为‘STARS’的一员,怎么没动静?”

  洛炀觉得这些事没必要和别人分享,他也不太想谈这些八卦,面色冷淡了几分:“不太想去。”

  文信自以为了然地点了点头:“也是,这时候再加入‘STARS’像是捡别人剩下的,肯定也少不了会被白桦比较,活在白桦影子下,还不如自己单干的自在。”

  洛炀本就是个佛系的性子,没有争抢的兴趣,也没想那么多,就是单纯不想专职当偶像而已,文信的口吻听起来让人不太舒服,他微微皱起眉,没接话。

  “哎你怎么也来试镜了?签公司了?哪家公司怎么一点消息也没有?”

  洛炀差点就要脱口而出“我和你很熟吗”,忍了忍,换了个委婉一点的说法:“不好意思,准备试镜了,我需要进入角色。”所以你可以安静一点吗?

  洛炀面色平淡,声音里不含一丝感情,添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正常人这会儿也应该识趣的安静闭嘴了。

  “对了你要试镜哪个角色?”

  “三号李不平,洛炀!”

  工作人员和文信的声音同时响起,也间接回答了文信的问题。

  洛炀从椅子上站起来,文信给他加油打气道:“加油!”

  文信的经纪人坐在他旁边一直没说话,这会儿才开口:“你对竞争对手这么和颜悦色?”

  “我是对我自己自信。”文信勾起嘴角,“一个非科班出身,没有签约公司没有系统训练的人有什么好忌惮的,何况他在我前一个试镜,还能对比衬托一下我,挺好。”

  洛炀并不在意一个几乎没在他脑海里留下印象的人,从容不迫地进了试镜房间。

  房间里坐着几个人,萧文玉也在。几人看到洛炀走进来,都是眼睛一亮,这副冷淡的样子简直是李不平本人。

  导演看了看手中除了照片和个人信息外基本什么也没有的洛炀的履历,面不改色:“洛炀是吧?表演一下李不平刚开始摆摊的那一段。”

  这一段李不平就是个积极向上讨生活的小伙子,是李不平的另一种状态,和洛炀如今冷淡的样子几乎是完全相反的状态。

  萧文玉看了一眼导演,前几个人试镜都是抽签试镜,而此时导演却直接指定了洛炀的试镜片段。萧文玉微微皱起了眉,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这场戏洛炀来说完全不是问题,甚至还正正好。他这几天正好在和楼上曾经摆摊卖烧烤的叔叔学烤串,正好符合李不平并不娴熟的烤串技术。

  洛炀把一张桌子当作烤炉,扬起笑容,眉眼弯起仿佛冰雪消融,很具有感染力。

  手悬在桌子上空作出翻转肉串的动作,翻了一会儿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样,又赶紧从旁边抓了调料瓶洒在烤串上,动作却有点乱,像个不熟练的初学者。

  “半手秘制肥牛,半手碳烤羊肉,微辣,多放孜然,好了!”虽然过程略微慌乱,但结局是完美装盘。洛炀露出灿烂的笑容。

  很接地气也很有灵气。萧文玉露出笑容,他果然没有看错人。

  作者有话要说:

  著名文豪周树人曾经说过,适当卖惨有利于促进感情。

  鲁迅:我没说过。

  今天出门了,回来才发现存稿忘记定时发布了(爆哭

  明天还是晚上九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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