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清冽, 漂亮的西式白瓷茶壶衬着碧色的茶水,别有一番美感。

  “随便坐。”

  欧式风格的别墅,米黄色的沙发上铺着白色的毛毯, 墙壁上挂着几幅简单的油画。

  阳光透过米白色的窗帘, 打在茶几上,照亮了桌上的淡紫色花瓶, 里面是一支浅黄色的玫瑰。

  萧予圣将茶水推到几人面前, 吴勤已经被挂在墙上的画吸引,频频看向墙壁,萧予圣见状笑道,“这是黑朗大师的画作,您也感兴趣?”

  吴勤当即便有些按捺不住,大师很是神秘, 画作极其难求, 没想到这里倒是有几幅。

  萧予圣看出了吴勤的心思, 便引着吴勤去观摩画作,他贪谈吐优雅, 博学多才, 没一会, 吴勤大师便与他相谈甚欢,反倒是高顾笙与孙珺,被招呼得少, 几乎要让孙珺以为,之前对萧予圣的猜测是误解。

  离着客厅不远的方向, 是萧予圣的画室, 画室的门开着, 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画室的内景。

  萧予圣或许是余光注意到了他们, 笑道,“这是我的画室,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随便看看,不过里面都是我的画,没有什么珍品。”

  孙珺谢过萧予圣,与高顾笙一起走到了画室中。

  孙珺一进门,眼睛就亮了。

  这一个画室可以说是所有画者梦寐以求的画室,有一面墙是到天花板的柜子,柜子里是满满当当的颜料和画具。

  角落的画架上,盖着画布,靠近柜子的位置,还有专门制作颜料的工具。

  看得出来,刚才萧予圣正是在这里制作颜料。

  孙珺有些惊讶地走过去,“这些颜料都是他自己做的!”

  高顾笙凑过去看,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位置,读出粘在新鲜出炉的几管颜料下方小牌子上的字:“骨黑?”

  “菌子,骨头不是白的吗?”

  孙珺解释道,“骨黑是用鸡骨或者象牙干馏之后研磨制作的,干馏后的骨头呈黑色,所以制作出的颜色成为骨黑。”

  高顾笙半懂半不懂地点点头,见孙珺看着这一墙颜料眼睛亮晶晶的,心里盘算着去搜罗点制作颜料的石头。

  没过一会,他们听见外面有轻微的声响,便出门去看,见机器被调来了。

  小巧的有无人机,大些的有起吊机。

  意外的是,这些机器工作时产生的噪音并不大,大概只有三十到五十分贝左右。

  高顾笙有些惊奇,他本能地嗅到了商机,向着天空望去,看到无人机时目光却是一凝。

  高家专攻高科技产业,市面上发售的无人机他从小当玩具玩,一眼就能看出,这架无人机时什么型号。

  这个型号叫做“眼睛”,因为这架无人机最大的卖点,就是高清摄像头。

  它的像素,甚至可以与价值几十万的镜头相媲美。

  以至于它的飞行能力很差,只能飞到几米高的空中,而且在恶劣天气不能使用——高像素且能力强的无人机,根本不允许流入市场。

  也因此,这款无人机除了一些户外旅行博主拍俯瞰风景使用,购买的人很少。

  或许萧予圣只是想用这种无人机拍他的玫瑰园?

  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犬吠,震耳欲聋,简直像是贴着人的耳朵在吼,高顾笙一个激灵,猛地站起身来。

  “小笙,怎么了?”

  “怎么了高同学?”

  高顾笙看向窗外,那只狗还在叫,其中蕴含着警告愤怒与哀伤,高顾笙也不知道到底是这狗有灵气还是自己的体质问题,居然从几声狗叫中听出这么多情绪。他受这种情绪感染,心脏开始狂跳,几乎要跳出胸腔,有什么在拉着他,要他去看看它。

  “爱德华怎么突然叫得这么厉害?是不是小红跑到它那里了?”

  萧予圣苦笑一声,他举起自己受伤的那只手,光滑的皮肤上,那道血痕尤为可怖,“爱德华的发情期到了,这段时间比较暴躁。”

  说谎。

  高顾笙与他对视,他的目光如此真诚,简直要让人忍不住去同情。

  可惜是谎话。

  高顾笙能听见心脏在疯狂的跳动,他看着萧予圣状似真挚的目光,绽开一个笑容,“对不起,我还是有点担心,可以去看看吗?”

  他这一笑,像是月光下开到极致后将要凋零的白玫瑰。

  有电流蹿上脊髓,顺着尾椎向下,萧予圣心脏一阵酥麻,险些控制不住表情。

  他轻咳一声,“当然……可以。”

  孙珺不知道为什么高顾笙突然想去看狗,但依旧跟着站起身来走到高顾笙的身侧,走出客厅,外面的机器依旧在花园里劳作,犬吠声压过了所有机器运作的声音。

  显然萧予圣很宠爱爱德华,它的窝非常大,而且很精致。

  萧予圣提醒道,“爱德华这几天很凶,不过栓了绳子,你们别怕。”

  高顾笙死死盯着那扇门,胡乱地点了点头。

  门打开,犬吠声戛然而止,那原本应该拴着狗的绳索尽头,却只剩一个断裂的项圈。

  三人瞳孔骤缩,还未来得及反应,一道巨大的黑影从门后扑了过来!

  “小笙!”

  伴随着一股恶臭,一人高的巨犬将高顾笙重重压倒在地,血盆大口向他袭来。

  萧予圣与孙珺瞬间扑了上去。

  然而,下一秒,爱德华却突然把头往高顾笙脖颈上一埋,发出了“嘤嘤嘤”的哼唧声。

  萧予圣出了一身冷汗,他怎么能允许自己看中的玫瑰还没等到手就凋零,他连忙去拉爱德华,“起来爱德华!对客人太无礼了!”

  可爱德华直立起身足足有一米八,要知道,除非特殊情况,相似体型下的人类,是很难战胜动物的,所以他的拉扯不但没有将爱德华拉起来,反倒是给了它控诉的权利,它委委屈屈地哼唧着挣扎,一个劲儿地把脑袋往高顾笙怀里钻。

  高顾笙被狗头拱得心都要化了,他坐起身,一边撸着毛茸茸的大脑袋,一边连忙道,“没事,我很喜欢它。”

  此时在一旁的孙珺,却打量着爱德华暗暗皱眉。

  刚才那一股恶臭来源于爱德华,它金色的毛发暗淡,腹部和爪子非常脏,还沾着污物。

  真正宠爱宠物的主人,会任由宠物变成这副模样吗?

  它脏兮兮的样子,可和干净的狗窝外部截然不同。

  孙珺不着痕迹地看向狗窝内部,里面有两个很大的食盆水盆,如果爱德华没有挣脱链子,身上的不对劲就会被挡住,萧予圣多半会说为了安全考虑,不让他们靠近爱德华。

  可是萧予圣一没想到爱德华能挣脱狗链,二没想到发情期的爱德华一见到高顾笙,变得没了丝毫攻击性,像个小宝宝似的撒娇。

  萧予圣的名字,被孙珺在心里重重打了一个问号。

  爱德华蹭了蹭高顾笙后,用嘴拉着高顾笙的一角,呜呜叫着往一侧去,看起来极为急迫。

  高顾笙顺着它的方向看去,是狗窝。

  这大狗想把自己拉到狗窝去?

  高顾笙哭笑不得,他拒绝道,“我进不……”

  “砰!”

  “砰砰砰!”

  话音未落,狗窝里突然响起一阵撞击声。

  狗窝虽大,但整体方正,一眼就能看到底,可以看出,方才的撞击声是隔壁传来的。

  “什么声音?”

  听见撞击声,爱德华变得焦躁起来,呜呜叫着,扯着高顾笙的衣衫往那边去。

  萧予圣道,“那里面是我新买的一只小狗。”

  他摊了摊手,苦笑道,“本来确实是想买回来给爱德华当妻子的,但是这只小狗还小,只有九个月,还没成年,不能和爱德华□□。”

  “这几天让爱德华熟悉熟悉小狗的气味,过几天就要让他们先分开一阵子了。”

  是吗?

  高顾笙看了墙壁一眼,爱德华仍然在呜呜叫着。

  一团红影突然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跳到高顾笙的肩膀上,正是红毛小松鼠。

  “小红!”高顾笙一把将小红抓住,“你跑到哪里去了!”

  小红“叽叽”叫了两声,讨好地用尾巴去蹭高顾笙的手指。

  爱德华松开了高顾笙的衣角。

  ……

  门口,高顾笙肩上站着小松鼠,冲萧予圣道歉,“很抱歉给萧影帝带来了这么多麻烦,改日一定登门道谢。”

  萧予圣微笑,“高同学不用这么客气。”

  高顾笙心念一动,“爱德华很合我眼缘,如果以后有时间,可以来看看它吗?”

  萧予圣眨眨眼睛,开玩笑道,“当然,爱德华合你眼缘是它的荣幸。”

  “要是我也有这个荣幸,能让你愿意成为我的男演员就更好了。”

  ……

  三人往大师家的方向走去,吴勤率先开口道,“小高,离那个萧予圣远点,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面容严峻,全然不是在客厅中相谈甚欢的模样,“这个人伪装地很好,你年纪小,别被骗了。”

  孙珺道,“对啊小笙,刚才你怎么还说要去看那只金毛?”

  孙珺脸上满是不赞同。

  高顾笙一边打开手机,一边道,“我觉得那只金毛被萧予圣虐待了。”

  “还有……你们看,”他点开萧予圣曾经的画,是金毛在玫瑰园里扑蝴蝶的情景,“爱德华应该已经三岁了,不会再长大了,可是今天的这只金毛比花园里的,要大很多。”

  普通金毛体型一般在一米二到一米六五,画中的金毛目测在一米三左右,但是今天这一只却足足有一米八。

  孙珺迟疑道,“你是说,这只不是爱德华?”

  “萧予圣不是写实主义派,或许这只是他心中的爱德华?”

  高顾笙摇头,“不是,你看这一张,金毛的毛色比之前的那一张略暗。”

  孙珺思忖道,“是不是因为这张是傍晚,这张是清晨?”

  吴勤摇头,“在傍晚的话,狗的颜色应该再深一点。萧予圣对颜料这么偏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所以说,传闻中那条跟了萧予圣五年的爱德华,其实不止一只吗?

  高顾笙握紧了手中的手机,脸色微变。

  还有一件事,因为保密原则不能和他们说。

  就在他给高誓发了消息之后,高誓紧接着就警告他,小心萧予圣。

  因为犯罪面容侧写画像中,有一张,与萧予圣略有相似。

  就在看到高誓的警告的瞬间,高顾笙就认定了,绑走周柚的人就是萧予圣。

  回想接近自己的这群渣攻们,秦时劈腿,厉陌尘偷税漏税,归焰肇事逃逸,邪神和天麟干涉人界事务,可谓五毒俱全,再来一个绑架犯,高顾笙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所以高顾笙并不认为狗窝旁奇怪的撞击声,真的是一只狗发出来的。

  他摸摸小红的脑袋,“大狗的项圈,是你解开的,对不对?”

  小红像是听懂了似的,拱了拱高顾笙的掌心。

  ……

  指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捡起地上的项圈,那断口凹凸不平,倒像是被什么咬断的。

  他轻笑一声,把玩着大狗的耳朵。

  “你的小朋友,很聪明。”

  ***

  高誓看了一眼窗外,天色微暗,天边有云团聚集。

  “怎么了队长?”

  高誓起身,沉声道,“秋子,申请搜查令。”

  在看见那张与萧予圣神似的侧写后,他就认定了,这次的绑架一定与萧予圣脱不开干系。

  高誓走到一旁,拨通了与高顾笙的电话。

  “喂,乐乐。”

  “老爸,我没事,我已经出来了。”

  “嗯,先别动,我们一会就过去。”

  应不解起身走到高誓身旁,这次前去的人并不多,毕竟只是个人的怀疑,若不是异警的身份特殊,其中还牵扯到了高顾笙,他们是不可能拿到搜查令的。

  路过奢侈品店,高誓下车买了一块表,新出的表,一块价格五十八万,不算顶尖,但用来当做谢礼足够了。

  最主要的是,承泽奇和他闲聊的时候曾无意中说过,这块表设计得太过于出彩了,以至于很少有人压得住,很容易就变成了表戴人,而不是人戴表,只有像萧予圣那种气质相貌才压得住。

  换句话说,这块表送给萧予圣,可谓诚意十足,可以很好得削减萧予圣的警惕心。

  准备走的时候,高誓目光瞥过柜台,停下脚步。

  “这个也给我包起来……不,和这块表放在一起吧。”

  高誓所指的,是一枚领带夹。

  金色的领带夹,玫瑰花朵样式,一枚碎钻镶在花瓣,如同花瓣上的一枚露珠。

  驱车赶到高顾笙身边时,高顾笙正在离别墅区不远的咖啡厅,他脚边还放着两袋狗粮。

  “老爸,你总算来了!”

  高誓揉搓了一把高顾笙的脑袋,高顾笙有些着急,“老爸,我有点担心大金毛和周柚,就算周柚不是他绑的,那他也肯定虐狗了。”

  “走,现在就去。”

  周柚失踪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

  高誓一边走,一边给小步快跑跟在身边的儿子解释,“一会我上门,就说是给他道谢,趁这个时间,你的叔叔们去狗窝砸墙。你把小红给你冉叔叔,让小红带着他去看爱德华,免得爱德华叫出声被萧予圣发现。”

  高顾笙一愣,指了指自己,“老爸,那我呢?”

  高誓道,“你和你爹在车里待着。”

  此言一出,冉秋“啊”了一声,看看应不解,又看看高誓,最后看看高誓脖子上的红印子,默默地缩回了角落。

  ——卧槽!

  冉秋回想起白天的场景,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哎?老大,你被蚊子咬了?这个时候已经有蚊子了?也太猖狂了吧,那些闲的蛋疼的科学家发明的抗寒蚊子不会发明成……嗷!疼死了!阳子你打我干嘛?!】

  【……你他妈真是个猪脑袋!】

  ——我真是个猪脑袋!

  冉秋把脸埋进了笔记本里。

  谁家蚊子咬的包这么大一个啊?!

  这边高顾笙仰着头看高誓,道,“老爸,我觉得我去道歉比较好,他知道你是警察,你过去会打草惊蛇。”

  高誓一口否定,“不行,你老老实实和你爹在车上待着。”

  高誓不容置喙道,“若是真有事,我可以直接把他拿下,你不行。”

  高顾笙急眼,“我怎么就不行了!你儿子可是蝉联了八届跆拳道冠军!”

  涉及到儿子的安全问题,高誓像个暴君一样,容不得高顾笙半点反抗。

  倒是被“你爹”如此丝滑的称呼惊喜到的应不解,现在才反应过来,道,“没事,乐乐想去就让他去,这次有了准备你可以替他,下次就不一定了。”

  “我隐身在他身边跟着。”

  应不解一口说中了高誓的顾虑,在他迟疑的时候,应不解从怀中掏出一团黑雾扯长,像系围巾似的,系在了高顾笙的脖子上。

  黑雾灵智初开,对应不解怕得很,好不容易逃出来,连忙“手脚并用”地趴在高顾笙颈窝瑟瑟发抖。

  高顾笙惊喜道,“老爹,你把小黑也带来了!”

  应不解“嗯”了一声,两人一起用期待的目光看向高誓。

  高誓还想说什么,对上这两人的表情,泄了气,无奈妥协道,“好吧,乐乐趁这次机会好好学,免得下次再被绑。”

  ……

  天边日已西坠,因着阴云,天色阴阴沉沉。

  高顾笙提着礼物,按响了门铃。

  悦耳的小调在寂静而昏沉的傍晚响起,显得有些诡异。

  门打开,萧予圣的脸上的惊讶一闪而过,“高同学?”

  高顾笙笑的有些羞赧,“打扰了。”

  萧予圣眸色微沉,在天色的掩映下,看不分明,倒是声音依旧温柔动人。

  “高同学的话,当然称不上打扰。”

  他们身后展开大片沉沉暮色,两人一个俊朗,一个俊秀,倒是和谐。

  ……倘若不看如同背后灵般,跟着高顾笙的应不解的话。

  应不解面无表情地看着萧予圣,如同在看一个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