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都市情感>七零之小知青的咸鱼生活>第313章 被抓包
  “槐明,你怎么回来了。”

  赵凯同情的看了眼宋依一,刚刚还满脸兴奋的脸上现在满是尴尬,这人怕也是第一次遇上背后说人坏话被当面给抓了吧?

  “呵呵,你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还不打招呼,我去接你呀。”宋依轻轻柔柔的走过去,站在他的身旁拉起他手上的袋子。

  “你给我带什么好吃的了,我看看。”

  “没什么,就是一些吃的,明天再看吧,现在也不能吃了,太晚了,大家都去休息吧。”

  顾槐明看了眼因为他来都安静了的众人。

  “哎,槐明说的也是,我们先去休息吧,他坐了一天的车估计也累了,厨房还有热水,你赶紧洗漱一下,早点休息。”

  宋爸赶紧帮着解围,尝试着让顾槐明不要再纠结刚刚的事情。

  “嗯,好的,听爸的。”顾槐明看着自己小丫头一脸的尴尬,也不想当着众人的面难为他,从善如流的答应了。

  他今天过来本来是想给宋依一一个惊喜,但是没想到正好遇上宋家在商量大事,但是听到了宋依一居然说到自己有一天会不喜欢她,不要她,一下子没忍住才出声的。

  ......

  “依一怎么会觉得我会不喜欢你呢?”

  被人抵在角落,宋依一大脑一片空白,她就知道自己果然是逃不掉这个事情,祸从口出,这人真的不是一般的小心眼。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顾槐明侵略的眼神看向自己怀中的小丫头,满眼里只有这个自己心心念念的小人。

  “我就是这么一说,大姐大姐夫都在,我总不能拿他们说事吧?”宋依一迎难而上看向顾槐明,一点也没有认错的态度。

  刚刚顾槐明去洗漱的时候他就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这算啥事,又不是针对他的事情,自己心慌什么。

  就是个比喻,要是在意了才是输了好吧?

  “我不管你是不是在开玩笑或者是打比方,但是我不接受你这样子说我们的婚事,我们在一起就永远不会分开的。”

  顾槐明认真的看着宋依一,满脸的认真,语气里满是委屈。

  “我......我没有,我......”

  宋依一的心都被他牵动了,看着他那张俊朗的脸,配上一副委屈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违和。

  但是偏偏她就是看的心里暖洋洋的。看書喇

  “依一,我不会放你走的,就算你不喜欢我也是一样的。”

  握住宋依一的手,顾槐明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宋依一,声音里还带了一丝颤抖。

  宋依一被他弄的愣住了,她没有想到,一个俊朗如清风般的人会为自己停留。

  第一次见到这人认真的,近乎有些偏执的顾槐明,宋依一心里却被填充的满满当当,很是开心。

  “嗯,我们不分开,永远都不会分开。”环住对面人的腰,靠上他的胸口。

  蓬勃跳动的心脏,透过胸腔,直直的传到自己的耳朵里面......

  宋依一感觉自己的心跳都要停止了,跟上他的心跳的节奏,“砰......砰......砰......”的跳着。

  “但是,要是有一天......”

  “没有但是,依一,我们会好好的,你不能抱着这样的想法。”顾槐明制止住她的想法。

  “以后我们之间肯定会遇上问题,也许还会有争吵,但是这个都是很正常的,我希望你可以像现在一样对我凶,骂我,打我,都可以,但是你不能自己生闷气,不能去想怎么离开我。”

  抬起宋依一的头,让她的目光跟自己的对视,“依一,我们不分开,好不好?”

  对上那人的眼睛,幽深的眸子里面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身影......

  “好......你可以是跟我说好了,不能反悔。”出声的时候,宋依一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哽住了。

  “嗯,我不反悔,绝对不。”

  “嗯......”

  “不过,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跟之前跟自己商量的时间差了有一个多礼拜呢。

  “最近没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我就先回来了,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我想早点回来好好准备。”

  顾槐明在深市实在是呆不去了,离婚礼的时间越近,他的心里就越是恐慌,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就想早点回来,将这个小人像现在这样紧紧的搂在自己的怀里才算是安心。

  “但是我现在还没有时间。”

  顾槐明的心意宋依一感受到了,但是自己这段时间确实没有空,不管是学校的事情,还是店里的事情,现在都离不开她,还有很多的事情在等着她处理好。

  后面才可以在结婚的时候,更好的休息。

  “没事的,我有时间就可以,到时候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做的,你都交给我就好了,毕竟给我老婆做事情,我会很开心的。”

  低头挨着她的脖颈,蹭了蹭,很是舒服,就是这股自己想念了很久的味道。

  “痒......”宋依一没忍住,一下子惊呼出声,顺势整个氛围都变得暧昧起来。

  “依一......”顾槐明的声音沙哑,有股诱惑的感觉。

  “别......你早点回去休息吧,太晚了。”

  宋依一抵住他的胸口,阻止他接下来的动作,这是他的房间,自己刚刚早早的躲进房间,却没想到还是被某人给溜了进来。

  顾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