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都市情感>穿书之残王会读心>第221章 除了你的,就是我的。
  “除了你的,就是我的。”

  一句话,把时锦怔在了原地。

  豪啊!

  原本以为时家在西街门面是最多的,没曾想北倾泽才是。

  这男人得多有钱啊!

  北倾泽闻着时锦心声,再次豪了一把说,“我是出生晚了,如若不然,这整个西街的门面没有时家的。”

  时锦不接话了。

  她起身说,“不是要吃饭吗?走吧!”

  两人一走,身后的休息室就炸开了锅。

  话唠似的火玫瑰最先开口,“不说我们这东家是个时家不受宠的偏房吗?为什么有那么多财产?一个月租金上百万,那得多少钱啊?”

  另一人接口说,“这个我知道。那些门面是时家给时锦的。”

  “乱说。时家不待见时锦的,我听说时家嫌弃时锦是煞时生的,从小就把时锦送去了乡下。这种情况下,时家怎么会把门面给时锦?”

  “时家当然不是心甘情愿的。我听说是时家老夫人生病求白灵医治,白灵拒绝。时家最后以着在西街的所有门面为条件求时锦,让时锦出面请的白灵。”

  众人闻言,齐齐看向了角落里说话的瘦弱男人,有人问,“胆小鬼,你在哪里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哟?”

  胆小鬼双手抱膝坐在床上,看了一眼问话的男人后,迅速低下头说,“我是在大众茶楼喝茶时,听人说的,应该是真的。白灵有一个很宠的徒弟,徒弟的名字叫时锦。结合着我们老板的名字与老板的话,那徒弟应该就是时锦了。”

  众人叽喳了半天,那一直没出声的平生开口了,“这个东家值得大家追随,不管是品性还是实力,我感觉都不错。”

  平生是众人中话最少的。

  他一开口,众人都把注意力放到了他身上。

  有人问他,“平生,扶风、蓝阳和青衣没来,你和他们最近,你知道原因吗?”

  平生直言,“他们应该是遇到了麻烦。”

  火玫瑰说,“遇到了麻烦?难道他们不是对我们的新东家不满,而没有出现的吗?”

  平生摇头说,“不会。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他们昨天就不会出现。况且,就赵刚那样的老板,若不是为了讨生活,没人愿意跟着的。因为赵刚一直只把我们当挣钱的机器,根本没把我们当人看。”

  时锦回来拿药瓶,就听到了平生的话,然后她蹙着眉头问,“平生,你知道三人的住处吗?”

  平生的话,没有问题。

  她,疏忽了。

  她原本以为三人是受到了赵刚的指使,在暗中给她使坏,现在看来,是她心眼小了。

  希望还来得及。

  “他们三人都是流浪武者,他们在京城无牵无挂,一直住在城郊一处别院,三人以兄弟相称,感情很好。”

  平生说了他知道的。

  他有点担心三人的情况,所以,他希望时锦能够去救三人。

  至于他们……

  倘若扶风三人联手都不能解决的对手,他们去也是徒劳。

  因为他知道三人的实力相当可观。

  这也是三人长年霸占榜首,也从无败级的原因。

  时锦问,“平生,你能带我去吗?”

  平生直接说,“东家,你把王爷带去吧!倘若扶风三人都解决不了的困难,你一个人去……”

  时锦明白道,“王爷就在外面,我们一起去。”

  平生闻言,立马起身说,“那我们快去吧!”

  他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来得及。

  喜欢热闹的火玫瑰,站出来说,“我也要去。”

  出了武馆后,一番交谈。

  时锦、平生和火玫瑰先行。

  北倾泽则是后面跟去。

  看着三人骑马,绝尘而去的背影,北倾泽刚想弃了轮椅,以着自由榜单第一的泽的身份跟上去,就被邱羽阻止了。

  “王爷,刚才我看到皇上的人在附近,你……”

  邱羽话未说完,但北倾泽明白,所以,他说,“把侍卫带上,捉人。”

  心中有气,总要有出气的地方。

  邱羽了解道,“卑职马上去办。”

  就这样,北倾泽带着王府侍卫浩荡地出了城。

  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皇帝耳中。

  北倾墨笑了。

  暗卫正看得糊涂时,北倾墨说,“你继续跟着,不要让他们发现了你。”

  暗卫恭敬回,“是。”

  暗卫一走,北倾墨就勾起了唇角。

  看来,他这个冷心冷情,对任何人不上心的皇弟,是真的变了。

  变得对一个女人上心,把一个女人的事放在了心尖上,还冲冠一怒为红颜了。

  这发展好啊!

  一个人有了心挂,也就有了弱点。

  不过,时锦的魅力也确实是大。

  一想到时锦,北倾墨就退而求其次地想到了另一个人,时苗。

  所以,他招来礼部尚书说,“你们把一切礼仪准备好,待科举结束,太子与太子妃的大婚就举行。”

  吩咐完想要的,北倾墨就靠在身后龙椅上,陷入了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中。

  时苗,时锦……

  这对双生花,迟早都会是他的。

  至于拦路虎……

  呵呵!

  拦路者,杀无赦!

  ………

  城郊,林中别院。

  一望无际的竹海中,一座雅致的别院前。

  二十个黑衣蒙面人,围着一身绛红色长衫的扶风,面露不善。

  “扶风,若你不想像你的两个兄弟般瘫软在地上,就束手就擒吧!”

  领头的蒙面人,喊着扶风的名字,直言不讳道,“你们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不该听候时锦的差遣。”

  “想来,我今天把你们三人的手脚筋都挑了,让你们都变成一瘫烂泥样的废物,赵老板也不会怪我的。”

  “打手嘛!我明月楼要多少有多少,只要赵老板有需要,我随时给提供人才。”

  “而且,我叫去的人,对赵老板是绝对忠诚的,不会像你们一样,在暗处打翻天云。”

  扶风心痛地看着地上的两好兄弟,抱着必杀的心说,“上官明月,你少在这里放屁,要打就打,不要啰里啰嗦的,听得老子耳朵难受。”

  黑衣人,也就是上官明月,阴险一笑道,“既然你那么想死,那我就成全你,也不枉我们打这么多年的交道。”

  上官明月抬手一挥,命令道,“全给我上。今天,你们弄不死这小子,就被这小子弄死吧!”

  哼!

  他早就想干掉扶风了。

  要知道,有扶风在,赵刚给他们的雇佣金都少了一半。

  赵刚的口头禅就是:你们爱做不做,反正我有扶风在,他一样会为我完成任务。看書溂

  这次,借这名义,他正好可以除掉扶风。

  反正是扶风先背叛的,他杀了扶风,也是名正言顺。

  完全不会影响他与赵刚之间的合作。

  随着上官明月一声令下,二十个黑衣人,齐齐攻向了扶风。

  扶风不愧是职业榜单排名第一的打手。

  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看得刚到的时锦欣赏不已。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