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持风一向是喜欢热闹的性子,可他的朋友并不算多。

  因为他嘴欠,还总口是心非强装无所谓,当然他自己是不承认的,反正身边也有捧着他的人,朋友不朋友的,都无所谓。

  以前在家里住着还好,这两年他搬出来独住,空荡荡的一栋别墅楼,哪怕请了好几个佣人还是显得很冷清,所以他总爱去“沽酒”找乐子。

  这个乐子倒不是寻欢作乐的乐,只是酒吧热闹,还能跟沈戾喝酒闲聊,倒几句生意场上的苦水,消磨时间。

  说起来他和“沽酒”的老板沈戾认识,成为朋友,也是经过时间培养出来的革命友谊。

  他刚认识沈戾那会儿,才大学毕业,家里安排他进公司,先从底层做起。每天做的是最繁琐的事情,住的是员工宿舍,吃的苦受的累都没人能说,只能在酒吧把委屈都混在酒里往肚子里咽。

  “沽酒”那时候也是新开业,没有现在这么大的名气,老板又年轻,还不怎么擅长跟人打交道,有时候遇到难缠的客人,也是满肚子的苦水,他们俩凑在一起,倒有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

  时间久了,才慢慢成为了朋友。

  无话不说的那种。

  遇到魏闻行的事,隔天去酒吧喝酒,他就跟沈戾倒豆子似的到了个干净。

  说自己新换了没多久的爱车被撞了,但是看在对方长得好看的份上,他就没多追究。

  还给沈戾看照片——魏闻行帮他剥虾的时候,他偷拍的。

  照片上的男人眉眼沉稳且英俊,脸上没什么表情,所以神色显得有些冷淡,但大排档里的光似乎格外偏爱他,大片的暖橘色落在他身上,眉眼也被点染得温柔起来。

  确实长得好看。

  江持风这人刀子嘴豆腐心,心软不追究这点损失倒是他能做出来的事儿。

  但是偷拍人,这就有点意思了。

  沈戾看看手机屏幕上那张照片,又看看江持风:“你看上人家了?”

  江持风性取向男,常来“沽酒”喝酒,看到长得帅的男人也会多看几眼,有人搭讪也会撩上两句,不过能入他眼的人太少,从小就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让他对一|夜|情、约|炮敬而远之,又没遇见过心动嘉宾,所以一直也没谈过恋爱。

  乍一听沈戾这么说,他下意识地就想反驳。

  “哈?”江持风笑了一声,像是他在讲什么笑话,“我眼瞎了我看上他。”

  “一个大男人,撞了我的车还差点哭给我看,剥虾也笨手笨脚的,说话也特别冷淡……”江持风把屏幕摁暗了下去,“也就脸好看。”

  这话说得,江持风自己都有点底气不足。

  魏闻行的好看是一种硬朗的帅气,这长相,是真合了他的心意,想法也是有的,但他才不会承认对魏闻行一见钟情,只觉得自己是见色起意,也许过几天心思就淡了。

  沈戾笑了笑,没有拆穿他的口是心非和欲盖弥彰:“是挺好看的,所以你要联系方式了吗?”

  是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念头的,但是没有付诸行动。

  其实有点后悔。

  晚上回家躺在床上的时候,想起男人红着眼眶有些无措地站在那里,好似整个人都被乌云笼罩着,被世界遗弃,可他都那么难过了,却还脊背挺直地走在他的身侧,替他挡去了冬夜里刺骨的寒风。

  冷漠只是表象,刺破的那么一点点的温柔,就让江持风觉得像是冬日里难得的和煦阳光,能驱散漫长的余冬寒意。

  可惜没有要联系方式,就算有点什么心思,也只能歇了。

  江持风叹了口气,端着杯子和沈戾碰了碰,微仰头喉结上下滚动着,咽下大杯又冰又凉的酒,试图浇灭自己那点心动撩出来的火热。

  沈戾看着他,语气放轻了些,带着几分安慰:“有缘的话,会再见的。”

  会再见吗?

  江持风是不信缘分的,可是心里又有一个声音在小声地说,万一呢。

  ……

  从酒吧出来,江持风有些意兴阑珊,没回自己的别墅,让司机开车回江家。

  府九路的尽头,错落有致的别墅区,司机把车停在门口。

  江持风下车往家门走去,花园里的灯照出一条明亮温暖的路,沿着台阶往里走。路边开着一片热闹的小黄花,花茎轻盈下垂,花朵奇异可爱,寒风吹过时像极了翩翩起舞金蝶,江持风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进门就有佣人接过了他的外套挂在衣物架上,家里开着暖气,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江持风看向茶几上花瓶里插着的梅花,走近在沙发上坐下,舒服地喟叹了一声。

  是家里的味道。

  听到楼上的动静,江持风偏头看过去,林似霰正披着外套从楼梯下来,他笑了笑:“妈。”

  “又喝酒了?”林似霰对他这幅模样见怪不怪,吩咐了阿姨去煮解酒汤,然后倒了杯温水给江持风。

  江持风今晚喝得并不多,但他很享受林似霰的关心,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他捧着温水喝了一口,小弧度地弯了弯唇角,正要说话,就听到了拐杖敲在木地板上独有的沉闷声响。

  江鹤年慢腾腾地下楼来:“最近应酬很多?”

  江鹤年出过一场严重的车祸,腿上伤得严重,动过好几场手术,年轻的时候还好,年纪大了,各种毛病就跟雨后春笋似的冒了出来——现在年纪不过五十三,就几乎离不开拐杖了,经常需要坐轮椅,提前退休把公司交到江持风手里,也是因着身体的缘故。

  江持风“嗯”了一声:“快过年了。”

  总有些推不掉的应酬。

  “应酬再多,也得顾着身体。”林似霰淡淡道,“你爸就是反面教材。”

  江鹤年被刺了一句,自认理亏,没说话。

  早些年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应酬多,抽烟喝酒打牌一样没落下。现在年纪大了,身体垮得厉害,这是事实。

  江持风忍笑:“我知道。”

  视线落在花瓶里的几支梅花上:“妈,花园里开的什么花,黄色的那个,蝴蝶花吗?”

  林家老两口都喜欢花,林似霰随父母,也是个爱花的人,爱花,也爱养花,连修剪盆景、插花艺术都特意报班学过。所以家里一年四季都有搭配漂亮的插花,放在房间里,看着就赏心悦目。

  但江持风呢,只遗传到了一半——喜欢花,但是只喜欢看,不喜欢养。甚至家里养了这么多的花,他叫得出名字也就那么几个属于常识性的花,其他的名字过耳就忘。

  “文心兰。”林似霰一听就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失笑道,“知道了,给你插几支到你房里去。”

  江持风弯了弯唇角:“明早我想喝你煮的玉米虾仁粥。”

  “好。”林似霰摸了摸他的头,“喝了解酒汤早点睡。”

  “妈你也早点睡。”

  江鹤年看着装乖卖巧的江持风,转身上楼。

  林似霰性子冷清喜静,他温和谦恭,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养出了江持风这么个矜贵肆意的性子。

  家门不幸。

  回到房间躺下,林似霰突然开口道:“老江,楚家那个小姑娘你有印象吗。”

  “叫楚照影,比小江小三岁,去年大学刚毕业。”

  “怎么?”江鹤年关了房间的灯,床头留着一盏小灯,躺下跟林似霰说话,“楚家想联姻?”

  林似霰道:“只是说有空可以让两个孩子一起吃个饭,认识一下。”

  楚家一儿一女,儿子接手了家业,手腕强硬,性子稳重,是江鹤年很欣赏的年轻人。至于女儿,一直都被家里保护得很好,是被整个楚家捧在手里宠大的。

  联姻是锦上添花,但楚家倒也不缺这一朵花。昨天茶会上林似霰遇到楚夫人,话里话外的意思都只是年纪到了,想找个家世相当的相亲对象,孩子们喜欢呢,就可以相处,不喜欢,就当多认识个朋友。

  “联姻就算了。”江鹤年说,“交朋友倒是可以,你明天问问吧,还是看他的意思。”

  那时候江鹤年满心都只有工作,对联姻一事没什么所谓,结婚以后又忙着解决集团的资金链问题,很是冷落了林似霰一段时间——然后林似霰冷落了他更长一段时间。

  他不算是一个很好的丈夫,林似霰也不算一个很好的妻子,相敬如宾这么多年,朝朝暮暮的也处出了情意,只是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他也说不清。偶尔回头看,也难免会觉得有些遗憾。

  林似霰偏头看他:“你不打算让小江联姻?”

  江鹤年伸手搂住她:“如果他喜欢,不门当户对也好,如果他不喜欢,门当户对也不好。”

  林似霰问:“如果集团出了问题需要联姻呢?”

  “我都退下来了,现在集团出了问题该头疼的人是他不是我。”江鹤年说,“真缺钱的话卖车卖房卖身,看他自己怎么选。那么多董事盯着呢,总归集团也不至于倒闭。”

  林似霰继续问:“如果他喜欢,我们不喜欢呢?”

  “你我也不是多苛刻的人。”江鹤年嘴上说,“只要对方性格品行没有问题。”

  心里却在想,就江持风那作起来他都嫌烦的性子,得多好的姑娘才能忍受啊。

  好姑娘哪里轮得到他们挑剔?人家不嫌弃他儿子都是他烧高香了。

  林似霰笑了一声:“要是他喜欢男人呢?”

  江鹤年沉默了下来。

  喜欢男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掌管公司这么多年,江鹤年跟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听过的见过的都不少。

  如果这种事放在江持风身上……想想范家那个耽于声色把范老爷子气进医院的老大,江鹤年觉得,自己恐怕想打断江持风的腿。

  他年纪大了,血压有点高,可受不住气。

  江鹤年闭了闭眼,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假设。

  许久,他才开口道:“如果他真的喜欢,也不……”

  喉咙卡着一句“也不是不行”,出口变成了:“不行。”

  江鹤年说:“他最好一辈子别告诉我,别让我知道。要是让我知道他在外面鬼混,我打断他的腿。”

  鬼混不行,跟女人跟男人都不行。

  结婚这么多年,林似霰哪里听不出他的心软嘴硬。

  她看着他,突然笑了笑,眼眸轻轻地一弯,就成了一弯月亮,清冷里透出点暖意来:“你比我宠儿子。”

  江鹤年被她的笑晃了眼,伸手按熄了床头的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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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逢君:

  是亲儿子

  江小少爷也嘴硬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