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战且退,其实也是游击战的一种,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想以少胜多,不一定要破釜沉舟,关键是心态和战术。

  山匪的优势是占据了天时和地利,但劣势是“人和”。一共就六百个山匪,死一个少一个,那不妨慢慢地、一口一口咬下来。

  程锋给赵锦润定了个标准:剿掉五十个山匪就行。

  三百人,捉住五十个山匪难道不是绰绰有余?

  赵锦润一拍桌子,斗志昂扬地站起来,恨不得立刻就去剿匪。

  “先吃饭先吃饭,”宋羊拉着他坐下,“要淡定一点。”

  赵锦润看看气定神闲的程锋,又看了看更在乎午饭的宋羊,默默反省一下自己,默念着“喜怒不形于色”,重新端起庆远侯世子的架子,“赵津,还不摆饭?”

  等饭摆上来,赵锦润又想起上书朝廷的事,“那我还要不要给父亲送信?”

  宋羊知道徐巧的事关系着庞令琨,就算请兵剿匪,事情也不会太顺利。见程锋不打算说什么,宋羊便道:“你离京这么久,又偷偷跑来霁州,给你父亲写信报个平安是应该的,至于剿匪的事,你可以隐晦地提一提,如果成功了,到时候给你父亲一个惊喜?”

  “嗯嗯!”赵锦润没有多想,直接同意了。

  饭后,赵锦润等不及去跟徐巧商定出兵的时间,宋羊看着少年意气风发的背影,难得有些心虚:“庆远侯如果知道我们坑他儿子去剿匪,会生气吧?”

  “不会。”

  “为什么?”

  宋羊疑惑,他推着程锋的轮椅回屋,程锋却说吃完不活动实在难受,于是程锋倚着宋羊,用单腿蹦,两人在屋子里“散步”。

  “庆远侯府三代单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吗,赵锦润是唯一的男丁。”

  “嗯呢,记得。”

  “当年第一位庆远侯是镇滇大将军,军功赫赫,才被赐了侯位,如今的庆远侯早年也上过战场,只是很快因伤退下火线。当时老侯爷担心香火断了,便不再让小侯爷上战场,现在的赵锦润与当年的情况几乎如出一辙,所以庆远侯府已经远远不如当年,前景都岌岌可危,为了能走得长远,庆远侯府必须挣出功绩。他们还送了一位女儿进宫,但哪有长久的荣宠?”

  程锋将大半个身子的重量压在宋羊身上,理所应当地跟他贴贴——顺带一提,“贴贴”这个词也是跟宋羊学的。“所以剿匪若是成了,送庆远侯府一份功绩,他们反倒不会怪罪。而且……”

  “而且什么?”

  看到宋羊头上出了汗,程锋默默直起身,不再故意压着他,“而且拔除了徐巧,就等于开罪了庞令琨,也算是变相逼庆远侯一脉站到我们这边。”

  宋羊听得一愣一愣的,道理他都懂,但他确实没想这么深。他自诩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现代人,但玩起权谋宫斗什么的,还是不够看。

  “你可太有心机了。”宋羊随口道。

  程锋心里一紧,他有时候也会担心宋羊是不是更喜欢那个身份简单的猎户程锋,等看透了他城府深厚的真面目,会不会离他远去?

  程锋试探着道:“你会讨厌我这样吗?”

  “不啊。”宋羊不假思索地否定了。他可不知道程锋心里的小九九,把程锋架到轮椅上,唤来玉珠打水洗脸。

  程锋默默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像塞了一把糖,甜得要溢出来。

  赵锦润跟徐巧说定隔天出发,徐巧对于程锋和宋羊留在他府上养伤的事也没有太介意,志得意满的赵锦润当即决定晚上去逛夜市,至于剿匪前的准备什么的,通通甩给赵津了。

  “霁州的夜市可真热闹啊。”赵锦润又换了一身衣裳,身边跟着一个小伺,往那一站,正所谓“玉树临风”。

  宋羊却好奇另一件事:“你到底有几件粉色的衣裳?”

  他也看过赵锦润穿浅鹅黄,穿淡青和湖蓝,但看得最多的还是粉色,深粉色、浅粉色、桃粉色、玫粉色,没一件重样的,最绝的是赵锦润穿这个颜色的衣服一点儿不难看,一双招人的桃花眼秋波暗送,加上他时刻挂在嘴边的浅浅笑意,姑娘被他看一眼,马上就红了脸。

  眼前的这一对璧人——程锋穿的墨色劲装,虽然坐着轮椅,但周身的气度却没有被削弱,那张玉面仿佛刀琢斧凿而成,周遭明明暗暗的光影加深了线条的锐利,让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即。而宋羊是一身银蓝的长袍,孔雀绿的腰带勾勒出盈盈一握的腰身,衣裳上没有太多花纹装饰,但沿着领口缝制的红梅确实别出心裁。程锋像墨,宋羊就是承载墨的白纸,夜市光影使他的轮廓更柔和,像把月华披在了身上,不小心一错眼,还以为这位双儿会发光。

  他们站在一起,是那么合适,本来赵锦润只是眼红程锋的劲装,不知不觉就盯着两人的脸洗眼睛了。

  “你穿粉色挺好看的,合适。你应该是大元国最适合穿匪粉色的人了。”宋羊回答着赵锦润的问题,忽然灵光一闪,那个徐菱更青睐程锋、而不是赵锦润,不会是因为赵锦润穿粉色比她还好看吧?

  眼里闪过笑意,宋羊没有再夸,怕某某闷声喝醋的醋神又偷偷酸,但即使只得了一句赞扬,赵锦润也高兴不已,恨不得把宋羊看上的东西都送给他。

  “宋哥,这个点心不错,你尝尝!”

  “宋哥,这种钿花的花样京城很少见呢,你贴钿花么?”

  “宋哥!你喜欢这个金鱼灯吗?我送给你啊!”

  程锋早就忍无可忍,“我的夫郎我自己送!”

  “啊?”赵锦润终于发现程锋的黑脸。

  “弟弟,你太亮啦。”宋羊笑话赵锦润,也没忘记哄一哄自家的大醋缸,“程锋,你给我买,我要那个锦鲤的。”

  一直郁闷不能给宋羊买买买的程锋终于能掏出他的钱袋子,买下宋羊心怡的锦鲤灯赠予宋羊。

  说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

  宋羊接过锦鲤灯,拿在手里把玩。这纸灯做得很巧妙,里头用竹枝撑起了一条鱼的造型,鱼头、鱼身和鱼尾两边断开、上下连结,于是摇一摇手,锦鲤灯也跟着左右摇摆,鱼头鱼尾动起来,竟像真的在游一样。

  宋羊兴致勃勃地玩了好一会儿,才有些脸红地放下锦鲤灯。他好歹一把年纪了,居然真的像个小孩子似的……在大溪村做孩子王时没有不好意思,这会儿突然因为一盏纸灯害羞了。

  “不喜欢吗?”程锋拉着宋羊的手问。整条街上,整个府城,整治放眼整个元国,都没有像他们这样当街拉着手走路的。

  宋羊却不觉得奇怪,捏捏程锋的手掌,“很喜欢呀。”

  他一个含羞带嗔的眼神,勾得程锋的嘴角就没放下来过。

  倒是苦了一旁的赵锦润,牙都要酸倒了。穿得再粉有什么用,一朵桃花都么得。

  心里不平衡的赵锦润大咧咧地打破两人间你侬我侬的氛围:“程大哥,宋哥,我们去酒楼吃饭吧。”

  他们去了府城最大的酒楼——鸿客来,选了三楼一个靠窗的雅间,宋羊欣赏着夜景,没想到还看到有趣的一幕。

  一位姑娘大概是相中了一位男子,鼓起勇气想把手帕赠给男子以表心意,姑娘十分羞涩,故而把手帕往男子怀里一丢,就转身离开,而那男子却是个不懂的,捡起手帕大喊:“姑娘留步,你的手帕掉了!”

  这一喊,周围的人都看过来,姑娘转过身,羞得要哭了,嗫嚅道:“你、你不明白么?”

  “什么?”男子走进,把手帕还给那姑娘,还言之凿凿地“教训”道:“姑娘就算不要这帕子了,也不该当街乱丢,有碍街容,若是人人都这般随意丢弃物品,霁州城‘天下秀景、绝美风光’的名声便不要了。二来,这闺阁中物,应该妥善处理,免得坏了姑娘的名声。”

  “你、你……”姑娘抢过帕子,扭头跑走了。

  男子还不疾不徐地扫了扫衣袍,抬步走进一家茶楼。

  宋羊戳戳程锋:“你看到了没?太不解风情了!”

  上菜的小二也凑娶看了眼热闹,闻言道:“公子有所不知,那位啊是霁州府城鼎鼎有名的秀才,欧阳译!要说他如何有名,当数他那张嘴,好听的难听的、只要他觉得有理的,他都要说,说还说不停,气死人不偿命,大家伙都说他‘语不惊人死不休,得饶人处不饶人’!您要是好奇,我给您讲几桩趣事呗?”

  小二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程锋见宋羊和赵锦润都感兴趣,便抛出一块赏银:“说说吧。”

  “好嘞!谢谢爷!”小二眉开眼笑,而后娓娓道来:

  “这欧阳译啊,那是三岁能作诗,七岁会写文,师从峻泰大师,他有一句话特别出名:‘写文不如斗嘴’,常常在茶会上跟文友们辩文,他能引经据典,讲得别人都心服口服,但这人绝不是逞凶好斗之辈,反而仗义执言、有几分侠肝义胆。

  要说他有什么事儿最出名,那就要说说这一件了:

  去年有一位老妇,儿子被医馆用错药治死了,老妇求告无路,这欧阳译路过医馆,正好看见,询问了事情经过后,就跟医馆的人辩起来,最后就让他唬诈出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