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脑中乱七八糟的念头, 谢云曦好奇那一头耀眼白发,便伸着脑袋, 隔着细细的溪水向对岸细细看去。

  目之所及, 只见那牛车上,驱车的青年,模样憨厚, 挥着牛鞭驱着牛车缓缓前行。

  视线微移, 又见那车上立着一草编的伞,伞下有一白发之人, 面容不清, 只瞧见丝丝缕缕的阳光下, 那耀眼夺目的白色长发。

  车马渐近, 视线渐清。

  不想, 那伞下的白发之人, 竟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一身粗布常服,姿态随意洒脱,细看面容, 五官俊朗, 眉目分明, 白皙的脸上, 皱纹不多, 只眼角残留几分岁月留痕。

  那痕迹格外温柔, 像是被光阴善待着, 轻轻浅浅间,亦透着几分儒雅,几分悠然, 几分漫不经心的张狂。

  是个气质微妙, 姿容极俊的,白发中年大叔。

  中年大叔常有,但中年白发,还白的如此彻底,就不常有了。

  而且这还不是染发染的。

  谢云曦啃着芋头,站在溪边,隔水而望,眼中映着凌凌的水波,明亮而闪烁,透着实打实的好奇。

  奇他一身粗布常服,却难掩风姿;奇他眼角淡淡,岁月痕迹;奇他不过中年,却满头白发。

  当然,更好奇的,还是他身上那股子似有似无的熟悉感。

  很微妙的一种熟悉感。

  “哞~~”缰绳一紧。

  对岸,牛车停驻。

  车上的中年男子停了鸣唱,人却依旧斜坐着,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此时,他的目光正对着对岸,眼眸微眯,似在打量谢云曦等人。

  中年男子名唤沈乐,名士榜上同谢云曦的大伯——谢朗不相上下,而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如同谢文清与孙亦谦那般,不是冤家不对头,自相识便总是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

  不过两人针锋相对的场景,自十多年前便未再出现。

  十年前,沈乐妻子病逝,他亦悲痛欲绝,一夜白发。

  此后,沈乐隐居,没了行踪,同辈名士之中,谢朗也就没了对手,文坛亦少了位张扬如风般的男子。

  时人惋惜,常令人寻找,偶有人在各处的竹林中窥见他的身影,可惜,待人寻去时,却是人去楼空。

  长此以往,当年的如风张扬的沈乐便多了个“竹林隐士”的雅号——隐居竹林,隐于竹林,待寻踪迹,回首,却只见竹林,不见人影。

  只是,说来也巧,就在谢云曦等人驻足的不远处,一座无名之山伫立。

  那山并不高,也无风景名胜,只是寻常不过的一座小山,名声不显,山间却正好有一竹林。

  沈乐爱竹,三年前路过此处,便住了下来,这一住便是三年。

  这三年来,他用附近的农家倒也混个七八分熟。

  平日得闲,便会坐上牛车在山下走动,或是在田间同劳作的农人闲聊,或同农家换些食材等物,或心血来潮,到村中的蒙学私塾客串下教书先生。

  生活也算多姿多彩,平淡中透着怡然乐趣。

  再细看车马队伍,浩浩荡荡,布满溪水岸边。

  声势如此浩大,让人不禁怀疑这出行的莫不是谢家的家主,或是都城谢家的谢二大爷。

  前者是他的死对头,后者却是当年一起上山爬树,下水捞鱼的“狐朋狗友”,但总归都是难得一见的故人。

  都说年纪大了,便容易回忆往昔,怀念故人。

  沈乐这会儿心情还算不错,便想着会一会故人。

  若是“狐朋狗友”,正好他车上有鱼有酒,到时还能把酒言欢,闲聊些许。

  当然,若是不幸碰上的是冤家对头,那也不错,许久未动嘴皮子,正好互怼一场,怼累了,这不还有酒菜备着,也是极好。

  只是千算万算,“狐朋狗友”没见着,冤家对头也没有。

  走近了,只见对岸车马正中,竟是两男一女的年轻面孔——陌生又熟悉。

  细看去,正好对上临岸而立,目露好奇之色的谢云曦。

  溪水清澈,波光凌凌。

  少年面如皓月,身姿如松,静立杨柳树下,柳枝摇曳,轻拂少年冠发,本是九天仙人之姿,此刻却仪态随意,不见端方。

  眨眨眼,定睛一瞧,少年一手拿着不知名状的食物,一手端着大碗,嘴里更是大口啃食,大口喝着碗中之物,脑袋则探着,目光彤彤,明亮如星辰。

  这般谪仙似的少年,仪态却好似那“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绿林大汉。

  不过,还别说,瞧着少年啃食的模样,沈乐竟觉他手上那黑黝黝的食物好似极为美味一般,不禁让人垂涎起来。

  沈乐摸了摸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少年。

  只是瞧着瞧着,心中却生出几分熟悉感——极为微妙的熟悉感。

  “这眉眼瞧着……特别是那双桃花眼,纵是无情也含春。”沈乐思索着,啧啧道:“这祸水似的双眸,还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谢家哟,净出妖孽。”

  沈乐并不认识谢云曦,但他的眉目,却像极了年轻时的谢朗。

  当年的谢朗也是这般少年朗朗,一双桃花美目不知迷倒多少世家女郎。

  不过,沈乐瞧着谢云曦那模样,眉目虽相似,但这气质姿态,他倒不认为这少年是谢朗的儿子。

  众所周知,谢朗只有一嫡子,一嫡女。谢云曦的年龄太过稚嫩,年岁不符,且谢朗的嫡子也不大可能养成这般自由散漫的性子。

  当然,最重要的事,谢朗的儿子可是沈乐看着出生的,虽数十年未见,但模样他却还记得十分清楚。

  目光微移,落在一旁起身靠近溪水边的谢文清身上,同样多情的桃花美目,只是眼波流传间少了些洒脱风流,多了份沉稳儒雅。

  沈乐见他缓步靠近岸边的少年,细不可查的将人护在身后,目光兼备着,正同他对视。

  那姿态,没仪表,那模样——“没曾想,当年那小糯米团子,如今竟也长得如此这般……无趣了。”

  呢喃着,话语嫌弃,但目光却极为柔和。沈乐无子,当年谢文清出生后,他亦当做自家的儿子一般。甚至还“威逼利诱”了谢齐同他一道,在一个夜不黑,风不高的晚上,偷摸进婴儿房,意图将他拐走充当自己的亲儿子。

  可惜,事情败露,他和谢齐都被谢朗满院子的追打着,跑了整整一夜。

  此时,沈乐看着谢文清,心生无限感慨,只是嘴上却道:“小文清长这么大了,啧啧啧,瞧着还真是和他爹一模一样,正是越长大越不可爱了呢。”

  年轻时,沈乐可没少去谢家蹭吃、蹭喝、蹭书看。

  待谢文清出生后,他便又多了蹭孩子这一项,而且还十分不良于行,时常把三四岁的小文清给逗弄哭,逼得谢朗总拿着扫帚追着他打。

  那时的谢家,总是鸡飞狗跳,十分热闹。

  可惜,到了谢文清七八岁时,他妻子病情恶化,为了照顾妻子,他也就很少再外出串门,也就没再见过七八岁以后的谢文清。

  至于谢年华和谢云曦,十年前他们一个也就六岁,一个也就五岁,五岁的“谢云曦”还跟着他爹在边城。

  沈乐猜出了谢文清的身份,再联系下谢家的子嗣和这排场,自然也能推测出谢年华和谢云曦的身份来。

  爱穿红衣男装的谢家二姑娘,谢朗最头疼的闺女。

  谪仙似的少年郎,外界传闻,谢家有三郎,一如桃花仙,不染俗尘,清雅高冷,如高峰之雪莲,如夏日之清泉,如皎皎之明月。

  不过——“传闻这东西,果然不可信。”

  沈乐摇头,不禁想起当年被谢朗拿着扫把满院子追打的记忆来,“哎,瞧瞧,这传言中的有匪君子谢朗,呵,谁能想他还有这般粗鲁,暴力的行径。”

  沈乐吐槽着死对头,却绝口不提他曾拐带,弄哭人家儿子的诸多不良行径。

  而就在沈乐隔水,缅怀过往之时,谢文清正劝谢云曦回到席上,让他安分吃芋头,少招惹野外的陌生人。

  年岁太过久远,谢文清并未认出对岸的沈乐。

  他性子向来谨慎,若是在琅琊或都城等地,他或许还会上去交谈,或相交一番。

  可这荒郊野外的,又有弟、妹在侧,虽觉对方并无威胁,也无恶意,他却不想节外生枝。

  他瞧着一头白发的沈乐,十分好奇这一头白发背后的故事。

  中年白发者,并不稀奇,但白的如此彻底的,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当然,大概率是大悲之后才会如此。

  可历经大悲,面上却无悲苦之色,姿态又这般慵懒闲适,不是没心没肺,就是大彻大悟。

  “是个有故事的大叔呢。”谢云曦呢喃着,将手上的空碗塞进谢文清的手中。

  随即,上前几步,临到溪边大石边上,手做喇叭,高声嚷嚷,“嗨,大叔,相逢即是缘,不如把你身后的鱼分我一半。”

  又道:“我这儿,刚好有一坛上好的竹叶青。”

  谢云曦眼神极好,早看到了对岸牛车上的鱼筐。

  而那鱼筐里的鱼似乎极为活泼,时不时的还跳跃着,溅出不少的水花。

  钓鱼太费时,有现成的活鱼,烤来,或煮来吃都是极为美味。

  是的,谢云曦不仅惦记上人家的“白发”,也惦念着对方筐里的鱼。

  贪心的谢三郎,瞧着那是格外的热情,连笑容都明艳了几分。

  沈乐活了半辈子,也看多了谢家的美人,此时看着笑容灿烂的谢云曦却依旧难掩惊艳。

  他暗叹一声“作孽”,随后又觉谢云曦这少年实在太没戒备之心。

  “难得,谢家这一代竟还能养出这般心思单纯的孩子。”

  沈乐感慨着,“哎,就是太没防人之心了,这荒郊野外的,也不知谢朗这家伙是怎么教导孩子的,当真误人子弟。”

  少年如玉如兰,看着十分顺眼。

  这般少年,自然不会有错,那错的就只能是谢朗这冤家对头——谁让他是谢家的家主,谢云曦的亲大伯呢。

  沈乐自觉逻辑满分,极有道理。

  琅琊,谢家,前厅内。

  此时,谢朗正在前厅用膳,他瞧着食案上精美的膳食,明明是照着谢云曦给的食谱做的,吃在嘴里却无往昔那般美味。

  他看着有些空荡的大厅,不禁思念起远行未归的侄儿,心中正是感慨万千,不想,鼻子一痒,赶紧锦帕掩鼻。

  随即,“哈欠”两声,打了两个喷嚏。

  俗话说,一是想,二是骂,三则感冒吃药药。

  谢朗收了锦帕,略略一思,“嗨,指不定是三郎太想念我这大伯,想念太多,这才连打两哈欠。”说着,还十分肯定的点着头,“嗯,果然,我同三郎最是心有灵犀。”

  闻言,谢王氏等人纷纷顿碗筷,侧目鄙视。

  谢朗淡定如常,只当他们羡慕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