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樵子端着一盆水走在木桥上。

  天边的第一缕光落在西侧院子的红墙上,她明白昨天已经过去了。

  是的,在鬼城里,黑夜就是白天,白天才是黑夜,太阳升起来了,她们这里也就要关门了,混乱嘈杂的时间总算短暂结束。

  孟樵子最喜欢的就是太阳初升的这段时间,这让她想起自己还活着的时候,那个时候,她的阿爷就是带着她一边唱山歌,一边去坡上捡柴火的。

  虽然他们捡了再多的柴火,也还是抵挡不住寒冬,通通冻死在了破败的家里,但是她还是喜欢早上,因为那是阿爷陪着她的时候呀!

  她站在桥上大概一刻钟,才接着走起来,端着水盆拧了拧抹布,开始擦拭地板和栏杆。

  她擦着擦着,突然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影子,那个影子正四处走动,穿梭在楼阁之间,一会儿上一会儿下,速度极快,好像是说书先生嘴里的侠客一样。

  孟樵子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她发誓自己绝对没见过那样的背影。这里的狐狸姐姐们,还有旁的小妖怪,她都非常熟悉,如果是她们在活动,她一定能认出来。

  像是被蛊惑了一样,孟樵子把鞋脱了,赤着脚减缓声音,放下手中的杂务不管,盯着影子跑了起来,她一直地追,一直追到气喘嘘嘘也没停下,仗着身形矮,能在各个缝隙中穿梭,才算是没有跟丢。

  那究竟是谁,她怎么在朝着红娘大人的屋子去?

  要是被发现了,她会死掉的!

  好奇心莫名其妙地转化成了责任感和勇气,孟樵子大吸了几口气,加速冲上去,终于在红杏林把那道影子给抓住了。

  “真好看……”

  孟樵子抓住影子的手腕,看着扭回头来的女孩子,无意识地发出一声感慨。

  这个女孩子虽然穿了一身黑,腰上还系了一个奇怪的小包袱,但是头发乌黑,眼睛明亮,和她经常见的那些狐妖比起来也不差分毫,而且更有一种英气和冷静在里面,说不出的——漂亮。

  朱标沉默着,也盯着她看。

  他一早就发现她追着自己,但是一时也想不到办法摆脱她,万一自己消失躲起来了,谁知道这个孩子会不会大叫着喊妖来帮忙,相反看她这么执着,不如把她引到僻静处制服比较好。

  朱标并手成刀,打算敲在孟樵子的脖子后面。

  “你为什么跑那么快?”孟樵子松开了手,问道,“你在躲谁吗?”

  “……”朱标转化嗓音,让声音柔和了一点,细声细语道,“我没在躲着谁,我要去见红娘。”

  “你要见红娘大人,为什么不走正门啊?”

  “……我有要紧的事情要做,所以赶时间。”

  这么敷衍了几句,朱标准备继续动手打晕她。

  谁知道这女孩好像天生对危险有感应似的,退后了两步,正好避开朱标的攻击范围,歪着头继续看他。

  “这里机关布置很多的,你要是偷偷溜进去,红娘大人会很生气的。”

  她好像傻乎乎的。

  阳光打下来,整个红杏林都亮通通的,一片片反季节的花瓣落下来,洒在小女孩的头顶,配上她的嫩黄色的衣服和淡绿的裙子,加上那张圆脸和瘦弱的身体,活像一个毛绒绒的小鸡仔。

  看着她,朱标想到了自己还在应天府的妹妹朱静镜,心里就突然软了一下。

  但是该打晕还是要打晕的。

  谁知道孟樵子又退了一步,又是正好避开,最后往前疾走了几步,拉起了朱标的手来:“你跟着我来吧,我带你去见大人,大人最喜欢穿红色衣服,今天刚好有一件红衣服做好了,你拿去送给她,她一定会见你的。”

  话刚说完,她就拉着朱标跑了起来,穿过杏林,穿过池塘,穿过长廊,一路跑到了她自己站过的木桥上。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朱标都有些懵了,心里的想法乱成一团,倍觉纠结。

  “你不怕我是歹徒?”

  “你不像是坏蛋呀。”孟樵子道,“你只不过是想见红娘,我愿意帮你。”

  朱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在帅府里,因为身份的原因,见到的都是些或阿谀奉承的、或恭敬的仆从;在外面,无论是官衙还是战场,见到的是久经沧桑、人老成精的官员和将领们;在这个鬼城里,更是发现了最恶心的人性。

  没想到也是在酆都里,他还能见到这样纯洁的眼睛,没有一丁点杂质,就像是那个形容——林间小鹿。

  这个形容简直是老套极了,但是朱标发现,某个东西如果老套,那么它一定是很好、很有用、很准确,才能变得老套。宋先生教给他的这么多古文,那么多写美人的诗词文赋,思来想去,竟然还是小鹿最妥帖恰当。

  “我叫孟樵子,你叫什么?”孟樵子从地上把自己先前丢掉的鞋子捡了起来穿上,“我今年十二岁。”

  “我叫林示。你说你十二岁,算上阴寿了吗?”

  “算上了!我是十岁的时候死的,刚死就被红娘大人带来这里了。”

  怪不得性情如此纯真自然。而且据此看来,红娘真的不是一个坏狐狸,否则不能养出这样的小孩儿。

  “我是金华猫妖,今年一百一十岁。”

  “啊,原来你是猫妖啊。你的毛是什么颜色的?”

  “……黑,黑色的。”

  “黑色的猫妖,那你修为一定很高吧?我听红娘大人说黑色的猫都是灵猫。”

  “还行吧。”朱标撒了谎,有点不好意思,岔开话题,“你为什么这么早就在院子里做杂活?”

  “你怎么知道我在做杂活?”

  朱标看着地上的水盆和布,再次在心里肯定这姑娘脑子不好的猜测。

  “大家忙了一天都累了,我出来收拾收拾。”孟樵子拉着朱标朝最大最气派的楼阁走过去,“毕竟我马上就要走了,能多做一些事就多做一些。”

  “你要去哪儿?酆都只准进不许出。”

  “我要去城中心的鬼楼里做奴婢。”

  “奴婢?”朱标愣住,“你为什么会去那里做奴婢?这里的狐狸精不管吗?还有——这里都是妖怪,你一只鬼是怎么留下的?”

  “不知道呀!”孟樵子拉开一扇木门,轻轻走进去,低声道,“好像是城里的府君大人说我长得很漂亮,想叫我去给他暖床。”

  “你说暖床的话,我要用木柴烧水还是用煤炭呢?哪个好一些?”

  “……都可以的。”

  恋童癖!

  朱标攥紧了拳头,不小心碰到了窗台边的一个花瓶。

  花瓶摇晃几下,发出了咯噔咯噔的声音。

  孟樵子赶紧拽住他蹲了下来,他们蹲在窗下,完全隐在了一棵大盆栽后面,朱标抬头警惕地看去,看见了无数细小的灰尘在叶片之间飞扬,逐渐飞到了糊在窗户上的薄纸上去。

  窗纸后有一个女子的倩影轻动几下,似乎是在床榻上翻了个身,紧接着打了个哈欠,取过床头的杯子喝了几口水,又沉沉睡去。

  她翻动身体时,有五条硕大的尾巴在空中一划而过,摆动着落了下去,分外惑人。

  但是朱标知道,那看似柔软的尾巴,可以轻易地穿透钢铁,再毫不费力地摘取人的心脏。

  “你要小心一点,狐狸姐姐们睡觉都很浅。”

  朱标点点头,把怀里的橘色毛团团往里头再塞了塞,施了点法术让橘非的妖气更淡了一些。

  楼里和楼外一样奢华,处处雕刻精细纹路,垂着丝绸连幔,缥缈的幽幽暗香从香炉里飘出来,游龙一般四处缭绕,在回廊里越行越远,这里住的明明都是妖怪,却好像仙家景致。

  每走几步都是一个精致的卧房,朱标偷偷开了一点点神通看去,眼睛并无变化,发现里面的狐狸通通都在三尾以上,至少都是二百年以上的道行。

  橘非要是真的进来了,恐怕得给气死在这里。

  孟樵子带着朱标穿过了层层阻碍,终于来到那一间专门安置衣服的房间。打开门,扑面的就是熏香的味道,一件件衣服或挂或叠,或展或合,不同料子不同颜色的都有,五彩斑斓,填满了一整个大大的屋子。

  最中间的那一个台子上,放着一条火一样红的裙子,这里颜色虽多,它却像凤凰一样,盖压群鸟,显现出非常夺目的光辉,样式简简单单,可就是叫人移不开眼睛。

  孟樵子把衣服小心地捧起来,递给朱标,小声道:“猫猫,你就跟在我后面吧?你可要很紧我,千万别走神,这里有红娘大人的阵法,一不留神就会跟丢的。”

  朱标点了点头,以捧着老朱同志前年过节时让他送去给他娘的那件衣服的态度捧住了红裙,小心护住,生怕上面的流苏和坠珠有什么磕碰。

  他走了几步,想了想,强调道:“别叫我猫猫。”

  “嗯,我知道了,猫猫。”孟樵子也想了想,最后说道。

  朱标被哽住。莫非这个就是传说中的芝麻馅汤圆……

  这处占地面积最大的楼阁估计就是狐狸精们平时用来休息的地方,在她的后面还有一个小楼,十分精巧,只有两层,但是前前后后却都种满了小花,托马秀英也种花的福,朱标认出来这里头有一品红、山茶、刺桐、月季还有罂粟等植物——全是红色的。

  即使是酆都的阴风吹过来,也不影响这里飘飘然起飞的花瓣形成美景。

  朱标刚潜入进来的时候,一是用神通看出这里妖气最重,二是通过建筑与颜色来判定这里就是红娘,然后奔着这里直直跑来,看来果然没有出错。

  “我和你一起。”孟樵子道,“不要怕,红娘大人虽然容易生气,但是我们已经带衣服来了。”

  既然能被一件衣服平息怒火,那怒火也会特别容易再被挑起吧?怎么也不能安慰到我啊。

  朱标暗自思索着,跟着孟樵子慢慢进去,室内的装饰打扮自然不用再说,正中间有个屏风,屏风后点着红烛——这还是他在酆都见到的第一根红烛,几层水红色的纱幔后头,可以见到一个人影侧躺着,模模糊糊不甚清晰,只有九条柔顺垂下的尾巴露在外面。

  尾巴也是红色的。

  这只狐狸精应该是只红狐,所以那么喜欢红色,而且给自己起名叫红娘。

  “红娘大人,您还在睡吗,应该已经醒了吧,我们把您的衣服拿过来了!”

  这句话说出,屏风后的人影动起来,随意踏上了两双绣鞋,轻移脚步,拖着长长衣裙,袅袅娜娜,婀娜多姿地走了过来。

  如果说橘非变化出的美人,只得其形,不得其神,那么这一位九尾的狐狸精,就是真真切切将神韵贯彻到了极致,还没有见到她的样子,就已经足够撩动心弦,她每走一步,都好像是走在人的心上。

  站在外面,人们会情不自禁地开始幻想她会是什么样子,好奇她的风姿和仪态。如果有意志不坚定的,恐怕会忍耐不下去,掀开帘子冲进去流口水。

  “就放在那里吧。”

  红娘终于走了出来,她的眉毛画的很长很黑,脸上没有擦胭脂,却比擦了还要好看。她的皮肤光洁到好像玉石,骨肉匀称,多一分会胖,少一分则瘦,正正好好,尤其是那眼神,媚眼如丝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世上估计也只有妖精才能长成这个样子。

  她虽然要着红色的衣服,可她身上其实已经有一件石榴红的衣裙,手臂间环着唐代样式的绸带,媚中又带了一些端庄和温柔。

  朱标两相比较,真心觉得橘非实在差了太多,以后建好了皇宫,得把它扔到太监嬷嬷那里学学仪态。

  “你是谁?”红娘皱眉道,“你怎么进来的?”

  她看到孟樵子时,表情还好,傲慢中稍带了一点柔和,看到朱标时,完全成了不屑和嫌弃。

  朱标行礼道:“在下林示,金华猫妖,见过红……”

  “金华猫妖?”红娘嗤笑一声,“你来我这里干什么?先不说我欢不欢迎你,就算是乐意你来,金华的猫妖就这样没礼貌,连个拜帖也不懂得送。”

  “因为事情实在紧急。”朱标隐去自己的身份,改说事情是邹普胜主导的,把他们进入酆都后的所见所闻都讲了一遍,“听说您这里有进鬼楼的方法,所以我来……”

  “就你?”红娘笑了,她理都不理朱标,坐在梳妆镜前,盯着铜镜里的自己,掏出一只小小的笔来描唇,“我看你能化成人形,估计也有点道行,那你这魅惑的能力,还敢说自己是金华猫妖?”

  朱标沉默,确实,他的“魅惑”的能力还不如橘非,因为橘非至少能舍出脸皮去搔首弄姿。

  “你这样的族妖,倒真给橘老太奶丢脸。”红娘似乎想到什么,“今年回乡,我可要好好嘲讽她一番。”

  “……红娘大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能否打败高百龄就看这次了,您高抬贵手,帮我们一帮,能解决困境,岂不是……”

  红娘打断了他的话,自从朱标进来,就没有一句话能够完整说出,她似乎是存心地气他,想看他生气却不能发泄。

  “我凭什么帮你们?”她慵懒地靠在椅上,脱掉了鞋子斜斜坐着,示意孟樵子过去给她锤一锤腿,“我不高兴的事情,就算有好处,也不会去做的,哪怕我这青楼毁了又怎么样?”

  说罢,她就一伸手指,指着门外朱标来时的路:“赶紧走吧,我就不计较你偷偷进来的错了。”

  梳妆台上放着一本书,红娘捧起它来,再也不分给朱标一个眼神。

  朱标顿住了。

  他本来已经在心里闪过了几种想法,暴力、再度的劝说、给出好处或者直接的威胁等等,也在暗加斟酌哪一种会更有用些,紧接着他就看到了那本书。

  前世的经历远没有今生来得波澜壮阔,但它的影响力绝不可以轻易被忽视,如果说现在的朱标,行为处事和能力都来自这个瑰丽壮阔的世界,那么他的性格和习惯,却早就奠定下来。

  他是一个爱护书籍的人,家里曾专门买了书柜,也专门买了一些独立架子用来放常用的工具书,与此同时,朱标的占有欲和领地意识很强,每拿到一本书,都会在扉页写上名字和联系方式,以防丢失,且做个标记。

  这个习惯延续至今,朱元璋和宋濂、刘基与李善长等人给他送来的书,他都写了名字,甚至还包了书皮。

  红娘手里的那本书实在是再眼熟不过了,露出来的几张纸上,朱标以超常的目力,甚至看到了自己的笔记,那是前几年尚显稚嫩的注解。

  “唐史?”

  “不错,是一本已经在阳世失传的旧书,你认识?”红娘挑眉问道,显然的,朱标的话题成功吸引了她的不多的兴趣。

  “是《则天实录》。”

  红娘换了一条腿让孟樵子捶着,摸了摸书,爱不释手,回道:“想不到你竟然识字,倒也比大多数蠢猫强,勉强算是弥补别处了。”

  按照她的意思,弥补别处估计指的是魅惑本领。

  朱标没空计较这个,追问道:“这本书你是从哪里拿到的?”

  红娘眯起眼睛,眼眶周围骤然浮现出一圈奇特的艳红色纹路,随后又迅速消失,冷冷道:“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还不走?我警告你,不要挑战我的耐心。”

  “你说不说?”朱标也不装什么小家碧玉了——虽然也从来没有那个样子,同样冰冷道,“我的耐心也不多!”

  红娘霍然站了起来,身后火红的九条尾巴冲天而起,条条都有自己的生命似的,对准了朱标。她张开了嘴,一口的好牙齿变成野兽特有的尖牙,额头青劲爆出,俨然是准备动手。

  无形的妖力震荡,一圈圈向四周散去,薄木制的窗框与桌子架子们承受不住压力,吱啦吱啦生长出裂纹,轰然坠地。那些轻飘飘的装饰品绸幔与窗纸,更是直接飞了出去。

  那一件被汤圆说是红娘会很喜欢的红裙子,皱成一团,像是没人会要的垃圾一样,掉在了门外的泥地里。

  孟樵子左看看,右看看,扯住红娘的衣袖,大声问道:“红娘大人,你为什么要生气?”

  “嗤——”红娘嘴里吐出一口雾化热气,双目赤红,根本不理她。

  她不依不饶,更用力地扯住红娘的袖子,好像想把那截布料揪下来一般,向后拽住,试图阻止红娘接近朱标:“不可以!红娘大人,你不可以杀猫猫!猫猫她……”

  红娘一把将她提起来,啪的一下扔在身后,呵斥道:“你别管,给我滚到后面去,没有我的命令不准回来!”

  芝麻馅的汤圆还想发出什么抗议,但完全没有作用,只是咕噜咕噜地滚了过去,跌到屏风后面的大床上,一头栽进了绣花被子里去。

  红娘高傲了一辈子,小时候被族里的老一辈宠着,长大了被后辈狐狸们供着,从来没吃过亏,哪怕这次势力在酆都有损,遭遇重重困境,却也一直自信自己能够获胜。

  像朱标这样对她无礼的行为,她从没遇过,怒不可遏,脸都气紫了,只想着把朱标当场给撕成碎片,以解心头之恨。

  可是就在她脸上长出毛发,要彻底妖化时候,突然听见面前的这个黑衣服的小猫妖说了一句话,只是这一句话,就让她愣住了,爪上冒出的指甲都不知不觉收了回去。

  “这本书是白甜甜的,你把它怎么了!”

  “白甜甜?”

  朱标皱眉道:“就是一只白色的小老鼠,道行不高,还未化形。你把它怎么了?你抢了它的书,还是直接把它给吃了?”

  “你认识白甜甜?”

  “这本书是我给它的。”

  “你给它的?”红娘本来迅速软化的态度又迅速重新地硬起来,“笑话!你给它这个?你一只猫给老鼠拜什么年?”

  朱标差点找不出解释来,但他脑子活,很快道:“我和它是朋友!倒是你,你质问什么?狐狸也是吃老鼠的!”

  红娘明明不理亏,却也丢掉了声音似的,结巴道:“我,我也和它是朋友,我们两个的友谊,你懂什么!”

  一人一妖面对面站着,气氛本来剑拔弩张,马上就要打作一团,却又因为这突然的尴尬对话而僵持住,多了几分好笑。这个时候再动手,好像总有些不对。

  “你先说,你有什么证据?”红娘勉强压制住怒气,决定为难为难自己。

  “书上第一页写着字,是应天府朱标。”朱标道,“后面几页还写着送给白甜甜。”

  “好,你叫林示,和朱标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朱标。”

  “胡扯!”红娘跺脚道,“你明明是猫妖,你骗我!我就知道你不是好东西!”

  “我没有!”

  一人一妖像是幼儿园小朋友在吵架,梗着脖子,一个比一个幼稚。

  “你放屁!”

  “你是鬼?!”红娘诧异道,“那你真是朱标?”

  “我是!”

  “你死了,变成鬼了?谁干的!”

  “这不过是丹药所形成的伪装,过段时间就会失效的。”

  狐狸精的九条尾巴彻底软了下去,她僵硬地坐下,拿起书来,又从一地被妖气震碎的狼藉东西中翻出一张破纸,一根短了一截的毛笔,还有半块砚台和墨条,通通扔给朱标,直勾勾地盯着他,低声道:“那你给我写几个字,我看看笔迹。”

  她这样子,难道是真的和白甜甜关系很好?

  朱标一头雾水,隐隐知道自己是摸清了得到红娘帮助的门路,不再和她吵架,更不会使性子,端端正正写了几个常用的字给她。

  字一写好,红娘就迫不及待把纸抓了过来,一手书,一手纸,细细对比,每个笔画都认真看过,看了有那么小半个时辰,然后颓然道:“你真的是朱标。”

  “嗯。”

  “那团猫毛就是那胖肥猫的吧?”

  “……是它的。”

  “好。”红娘把纸折好夹进书里,抬手用妖力隔空取物,给朱标送来一个软凳,似乎颇有些尴尬,“你坐下吧。”

  她的变化很快,一下子从目中无人到了礼数周到,让人不禁好奇这是什么原因。

  “我……”红娘斟酌着用词,“我和白甜甜认识不久,大约只有一年,我们两个用红叶传信,写的信已经有几百封了。”

  朱标点点头,不说话,只表达出“然后呢”的意思。

  “这孩子不错。”红娘的表情逐渐自然,“我很欣赏它。”

  “嗯。”

  “你从那肥猫嘴下救了它,又开导它,我得谢谢你。这本书它宝贝得很,即使是我想借,也磨了很久才答应,说是只借我一个月,到了时间就得还。”

  这本书是朱标从竹知节那里得到的,前年过节的时候,黄修竹想要巴结朱标,送些礼物,奈何没有那得出手的东西,缠了自己的老朋友一个月,托乌品送来了东西。

  朱标先是下意识写了名字上去,看完书才想起自己曾给白甜甜送过一套唐史,让她在那里面学学武则天的手段和思想。

  可是武则天到底被迂腐的文人和政客所诟病,官修过的史书,历代帝王为了地位与正统,都做过手脚,很不真实。这本 《则天实录》是吴兢所撰,他为人耿直,敢言敢做,写下的书可信度高,很适合送给老鼠公主。

  于是书被送去鼠国,兜兜转转又在酆都鬼城让朱标遇见。

  “你是它的恩人,这次我就帮你。”红娘声厉内荏,面上看着冷冷淡淡,心里已经上下打鼓,“只有一条,你不许告诉它今天的事情。”

  她怎么这么在乎白甜甜,朱标很是不解,难道说红娘和刘老须有些关系?不,不可能的,它要是认识刘老须,凭着红娘的本事,也不至于求到自己那里去。那么情况就真如红娘所说,她是刚认识白甜甜不久,也是因为白甜甜才向自己妥协。

  朱标很谨慎,他想要红娘的帮助不假,却不想要这么突兀的帮助。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圈套!

  他紧紧盯着红娘,想要看出她表情中的不对,就算这是演技,在自己的眼睛下也会有破绽。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得红娘躲闪的眼神非常熟悉。

  等朱标的余光扫到昏迷在床上的孟樵子,突然懂了什么,一切迎刃而解。

  狐族的主事者向来是母狐狸,它们修炼起来比公狐狸容易很多,在族群里更有话语权,红娘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所以人类的帝王中,她最喜欢武则天。

  白甜甜正在学习处理鼠国的政事,同时又看着朱标送来的书,行事风格上有些接近,得她心意。它年龄小,和红娘通信时,人难免显得不成熟,像是个孩子,属于小辈。

  ——红娘的眼神正是马秀英的眼神,她看着朱标,好像是不小心惹恼了孩子的好朋友,怕她跟自己的女儿告状似的。

  竟然是这样!

  对付万事必须趁自己心意的红娘,果然还是得从感情下手,没有什么物质能够打动她,即使是红色的裙子也不行。

  朱标道:“我答应你,你告诉我该怎么混进鬼楼。”

  “那个简单。”红娘见他答应了,放下心来,在木制包银的雕花烟斗放了些烟草,抽了一口烟,“你跟着樵子这孩子一起去鬼楼不就行了?”

  “我听她说,她是要去……”

  “朱元璋和陈友谅的事情我也知道一些,我更也知道高百龄跟在陈友谅身边辅佐他,你既然是朱元璋的儿子,肯定是想毁掉酆都,直接去那所谓的府君身边不是更好?”

  “不。”朱标皱眉道,“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让孟樵子去服侍雷鬼,你把她当女儿看吧?”

  “不要瞎说!”红娘的九条尾巴都炸了毛,“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小鬼,我是堂堂的涂山九尾狐,我还能看得上她?”

  “……即使你看不上她,雷鬼让你送谁你就送谁,难道不丢面子?你们之间的矛盾应该正在激化,这个时候让步,以后想再起来就难了。”

  “我……”红娘沉默下来,“泰山府君能控制整个城池的阴气,又把持城门,一道雷劈下来,我难道不该为这楼里其他的狐狸考虑吗?”

  朱标深深看了一眼红娘,他才不信红娘什么都不打算做,他只是点头道:“我会把她带出来,请你赶紧准备,机会就在眼前,我得立刻进鬼楼。”

  他匆匆关上门,走了出去,打算将这里发生的事告诉外面等着的同伴们。

  红娘究竟留着什么别的后手,朱标不得而知,也没有空去想,可他对此却很确定,红娘这么傲慢自负的人,定然不会愿意吃亏。

  世事无常,因果轮回,总算被他体会到了。当时他要是没有帮白甜甜,就不会有今天来自红娘的回馈。

  白甜甜曾要牺牲自己以患取鼠国的安宁,而孟樵子,竟然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

  一鬼一妖,相似却又不同,她们的未来都与朱标的努力相交叉,真是个了不起的奇迹。

  --------------------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送书,其实白鼠那个部分有写到,大家感兴趣可以返回去找一下,算是个小伏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