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奇岭山脉绵延数十里,峰峦叠嶂,千岩竞秀,水木明瑟。

  天衍宗便坐落于这一片灵气充裕的山脉里。

  群山之中,小苍峰尤为秀美,翠竹成林,云海环绕。

  山风不知从何而起,搅着层叠翠绿竹叶如浪潮翻涌,薄雾也被吹散了去,一处坐落于山顶之上的竹屋赫然出现。

  午后悠静,竹屋内凝神香环绕。

  青年男子玉冠束发,盘腿坐于蒲垫之上。

  他双眸微阖,神态漠然,眉眼如画,皮肤如玉,就连袖子上绣着的竹子都淡雅至极。

  忽的,青年睁开了眼,环顾了一眼四周,薄唇微启,吐出了几个字:“我竟然还活着?”

  …

  林霁尘是个穿越者,几百年前胎穿到了修真界。

  作为穿越者,难免会认为自己是天命之子,拿的是主角剧本,走的是狂拽霸炫龙傲天的路线。

  然而,这一切的幻想停止在他飞升失败,重生之后。

  当看到识海里的金色小书,林霁尘这才明白,原来他穿的压根不是龙傲天小说,而是一本某网站里的无下限男男小说。

  他不是主角,也不是配角,是一个早早就没了的背景板师尊。

  “你说你是无意间绑定了我?”

  处在林霁尘识海里的金色小书瑟瑟发抖。

  作为天道的一缕小小的意念,它不巧看了一眼主角受的师尊渡劫,谁知就被林霁尘在临死之前把它薅走了。

  「薅」,字面上的意思。

  林霁尘离飞升只差临门一脚,原本他的九九八十一道天雷劫已过,本该顺利地飞上到仙界,谁知天道仿佛不愿意让他飞升,又降下一道紫金天雷把他硬生生给劈下来。

  林霁尘在身陨道消时看到一处金光,下意识手抓了一下,小金书就这么被薅了下来,同林霁尘一起重生了。

  看着书上那熟悉的简体字,不难猜测,这本书可能和他来自同一个地方。

  师尊常年握剑的手白皙修长带着薄茧,柔软的指腹轻抚上书页,这金书不知是何种材质,纸张柔韧又不失厚重感。

  书的开篇处,只有寥寥几行字的关于林霁尘飞升失败的描写。

  “所以,我飞升渡劫失败,已经是注定了的事情?”

  虽然面前的美人看上去面容平静,金色小书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它好似人一样吞咽了一口唾沫,小声地回答道:“也许……可能……是的……吧……”

  得到这个回答,林霁尘静默了许久。

  修行几百年,林霁尘心态早已趋于平和,他知道天劫本就是如此,自古以来惊世绝伦的天才众多,却并非人人都能渡劫飞升。

  可若是因为寥寥几字,却定了他不能飞升。

  他只有一句话想说:简直哔——了狗了。

  书里的主角受是他最小的徒弟。

  上一世,他这时已经是大乘期后期,打算冲击渡劫境,于是将自己毕生的领悟绝学都刻录进了玉简,交给了他刚收的小徒弟,便闭关去了。

  然而,按这本金色小书所说,那本该是他传承者的小徒弟压根就没有得到他的真传。

  金色小书纸张泛着橘色光晕,暗金色的字体如燃烧的火焰滚动的熔岩。

  书名《囚仙》,林霁尘的小徒弟是书里的主角——万人迷总受。

  书中,他的小徒弟生得花容月貌、冰肌玉骨,是位倾城绝世的大美人,喜好穿白衣,手持一把欺霜剑,气质清冷高贵,仙门中人人爱慕,求而不得,得了他这个霁尘剑仙的亲传徒弟名号,号称小剑仙。

  在一次下山除做任务的时候,小剑仙不幸被邪魔修盯上,被种上了一种极为阴险恶毒的Y蛊,破了一身功法,随后便是被攻一攻二攻三攻四……轮番欺负的剧情。

  林霁尘面无表情地翻着书,四周气压越发的低,空气都结了霜。

  尤其是当他看到书里的某个攻抱着他的小徒弟在他牌位前寻找刺激,假扮师徒paly,还弄脏了他本尊的牌位时,向来波澜不惊的他终于忍不住扯了扯眼皮。

  “这种恶俗的桥段,真是碳基生物能想出来的么?”

  小金书没吭声,直男终归是没见过世面,这有啥想不出来的,这才哪儿到哪儿,往后翻翻,比这玩得花的花样还多着呢。

  林霁尘又忍着看了几章,眉头也越皱越深,花样的确多,不是十年老司机恐怕都写不出这么会玩的内容。

  当他看到小徒弟终于摆脱了蛊虫的控制,誓要杀掉欺辱过他的人时,皱着许久的眉才终于舒展开来。

  这小子还算有点男儿血性,士可杀不可辱。

  翻到下一章,师尊嘴角微微抽搐,为什么他的小徒弟刚脱离魔窟,又进了贼窝?刚从一个男人手上逃出,转身又掉进了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里。

  金色小书:“嘿嘿,这不是为了再加一个攻么。这个攻呼声挺高的,魔尊攻,本来是仙门天才剑仙,最后为了受发疯成魔!”

  林霁尘硬着头皮快速翻了几章,后面几乎全是这么个剧情,剪不断理还乱,看得他头皮发麻。

  师尊看不下去了,合上了小黄书,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淦……这是报复社会的小金文吧?”

  他这个小徒弟是得罪了天道么?这么惨?被一个虐还不够,被书里的几个渣渣虐来虐去,看得他牙疼。

  小金书捂脸,稍稍有些羞耻地说道:“其实……我的热度还是很高的,可能大家应该都挺爱看这样的,先虐受再虐攻,还有万人迷火葬场什么的最香了。剧情不够船戏来凑,而且我肉香,绝对不是注水猪肉!”

  林霁尘听得直蹙眉:“我不爱看。”

  小金书:“你是直男,你当然不爱看,你要喜欢看就怪了。”

  林霁尘合上书,记得自己年轻时也喜欢看网文,甚至在他最开始穿越过来时以为自己拿着的是龙傲天的剧本。

  师尊修行道路畅通无阻,几百年来基本没遇到过什么坎坷,就算遇到再强大的敌人,也扛不住他哐哐几剑,简直就是牛哔plus——基本上也和龙傲天差不多了。

  脑海中浮现出记忆里小徒弟那张乖巧纯良的脸,想他龙傲天一世,没想到他唯一的传承者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

  初春,积雪融化。

  冰凉的溪水沿着黢黑的石头滑落,形成一方小瀑布,在峰底汇成了深水潭,潭边老毛桃树上花骨朵刚带了点娇艳的粉,嫩绿的草冒出了个头,正是春寒料峭。

  躲在水草里的小青鱼在寒凉的水中冒了一串咕噜,一只野鸭似有察觉,脱离野鸭群向溪边游过来。

  这时,水中一双细白的手忽然伸出,猛地抓住了野鸭,野鸭察觉到危险,扑腾着灰色的翅膀想要逃脱,为时已晚。

  一道瘦削的身影从水中窜出来,是个漂亮的少年。

  少年湿漉漉的长发垂在耳侧,被水泡过的皮肤白得晃眼,五官还未张开,有几分雌雄莫变,水珠儿顺着少年精致的眉眼往下滚落,掉进溪水里立刻没了踪影。

  他抱着野鸭上岸,薄薄的唇瓣冻得发乌。

  岸边蹲着一个胖子,那胖子满脸不耐烦,骂咧道:“真是蠢笨如猪,抓了这么久才抓住一只,你少爷我都快饿死了,快去给我烤上。”

  “别以为你被那什么劳什子师尊收了徒弟,就不是我刘家的人了,你这贱狗,一辈子是我刘家的狗,别忘了你娘还吃着我刘家的饭。”

  富家少爷千里迢迢去参加仙门入门选拔,谁知少爷资质平平,留在仙门只能做个外门弟子,而他身边的小仆从却是资质不凡,误打误撞被仙门里的仙人收做入室弟子,少爷心里都要怄死了。

  刘富愤恨地望着少年。

  岸边小树枝上挂着少年豆青色的宗服,那衣裳做工比他家绣娘做的精细多了,袖口处和衣摆处绣着繁琐淡蓝绣纹,穿在少年身上,衬得往日在他身边毫不起眼的小厮顿时变成了个清雅矜贵的少年。

  刘富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的外院弟子衣袍,素色的衣裳灰蒙蒙的,心中愈发不是滋味,向来都是他锦衣玉食,如今来这劳什子仙宗,反倒是他变成了下等人。

  如果不是仙门规矩严厉,外门弟子不能僭越,刘富这会儿可能已经将那衣物扒下来穿自己身上。

  他趁少年下河抓鸭时在岸边清点了少年上交的月俸,斜着眼看少年,略微有些不满道:“你就只领到了五十个灵石,一瓶辟谷丹?没有别的了?”

  少年语调没有起伏,一如他的眼,冷冰冰的,毫无波澜。

  刘富盯着少年姣好的面容,微塌的鼻梁上一双内眦赘皮的眼露出沉沉目光,最后哼了一声,“你最好是不要有半分私藏,谅你也不敢,快去给本少爷把鸭烤上。”

  少年垂着眼帘,纤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儿,略显稚嫩的脸上却没有多少表情,只是蹲在水边熟练地处置着手中的野鸭,又起身去砍了几个根鲜嫩的翠竹,架上火架,不一会儿,香味就飘散了出来。

  刘富自小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而在仙门里吃了几天素食,馋得慌。他砸吧了一下嘴,压低了声音问:“你难道没领到什么修炼功法什么的?快给我瞧瞧。”

  听到这句话,少年眼底终于有了几分波澜:“师尊未召见我。”

  刘富哂笑了一声,“倒也是,虽然你捡了个便宜成了入室弟子,但是我听旁人说,整个天衍宗,七主峰中只有小苍峰最清冷,人丁稀少,甚至还不如其它次峰。”

  野鸭平日在溪水里以水里小鱼小虾为食,肉质紧致,撒上香料,在火上烤了一阵之后,鸭皮上油滋滋滚落,冒出诱人的香气。

  少年将烤熟的野鸭包进洗净的芋叶中,“少爷,好了。”

  刘富接过烤鸭,正当他要大快朵颐时,后脑勺忽然一疼,他怒骂一声:“谁丢我石头!”

  转头,刘富发现自己身后空无一人,忽然察觉手里一轻,他连忙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手里的烤鸭已经不见踪影。

  “我……我的鸭呢?”这还真是烤熟的鸭子飞了。

  刘富再看,刚才还在他面前的少年,也同时不见了踪影。

  绵延的山峦之间,雾气弥漫。

  林霁尘一手拎着少年后衣领,一手托着芋叶包着的烤鸭,脚踩在飞剑上,在少年一脸茫然时,解释了一句:“我是你师父。”

  悬空的脚下是天衍宗成片的山峦,山风呼呼从耳畔刮过,高空之中,少年眼睫微颤。

  作者有话说:

  求个预收:《在死对头床上醒来后我懵了》

  文案:

  问:和学神做邻居是什么样的体验?

  ——你将从父母口中收获到无数条「别人家的孩子」。

  从初中起,林清野便被这位「别人家的孩子」各方面碾压。

  熬过了可悲的初中与高中,林清野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摆脱学神的光芒笼罩,然而并没有,他和陆向琛上了同一所学校。

  孽缘从此开始。

  ……

  奇怪的事情第一次发生,林清野莫名地从陆向琛床上醒来,他被陆向琛当做了变态。

  第二次,林清野正在喝酸奶。

  这次他清醒地被瞬移到了厕所里,恰巧陆向琛正打算解开裤子拉链,发丝卡住了拉链。

  酸奶撒了他一脸,从厕所出来时,大家看着他们的眼神都怪怪的。

  第三次,宿舍楼下有学弟摆着蜡烛向陆向琛告白,他穿着个裤衩子赫然出现,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学弟认定他想和他抢陆向琛,从此结下了梁子。

  第四次……

  第五次……

  林清野:累了,毁灭吧!

  直到一次,林清野在家洗澡的时候,转头发现站在他浴室里陆向琛。

  陆向琛穿着球衣抱着篮球额头上还流着汗。上一秒他还在球场打比赛,下一秒带着球不翼而飞。

  林清野大喜:“看吧,真不是我变态!”

  望着身上挤满白色泡泡的某人,陆向琛还是一张冰块脸,只是却一抹粉色悄悄爬上冷峻帅气的脸侧。

  他默默地转开了眼,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磁吸设定,攻和受就像是两块磁铁一样互相贴在一块。】

  【心大粗线条受X学神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