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允好像走丢了。

  “我就……都随便说的……”

  咚的一声巨响。他后脑勺撞上床头的雕刻木板, 回过神来痛得抱着脑袋蜷起身,嗓子里噎着一团呜咽,“我头好懵啊, 好像脑震荡了。”

  “呃……”时淮也清醒了些,声音放轻,“手拿开我看看。”

  应允哼哼着把额头抵在他大腿上给看, 趁机理直气壮地倒打一耙,“你忽然那么凶干什么啊,吓死我了。”

  时淮给他揉后脑勺, 闻言好气且好笑, 又补了一巴掌,“装什么可怜。”

  连道小口子都没有,瞎嚷嚷着就为了转移话题, 小狗的心思简单直白连弯都懒得绕。

  那么他该配合还是视而不见?

  随口说出的好听话, 只是天生嘴甜,有什么可当真的。

  一遍遍回想到深夜,翻来覆去自作多情,最后选择在寻常的餐桌旁假装自然地回应的人, 比小狗更可怜。

  应允抱紧哥哥大腿连声打哈欠,一边心里骂自己不争气,一边装迷糊,“好困啊哥……我睡着了晚安明天见么么哒。”

  还没怎么切入正题呢, 他哥就不高兴了。

  今晚时机不对, 出柜这种大事还是下次选个良辰吉日再来挑战比较好。

  隔天出门玩儿的人少了一对,小情侣深夜激战的后果是起不来双双赖床。从这天开始,大家的游玩路径也都分散开,只有晚上回来集合,白天就按照各自的兴趣随处逛,自己手持拍vlog。

  应允去哪玩都行,也没做过什么旅游攻略,对当地景点都不了解。但唯一知道且主动有兴趣提出去打卡的,就是今天要去的书店。

  莱罗书店坐落在狮子广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书店之一,迄今已有百年历史。

  因为是哈利波特的灵感来源地,世界各地的书迷和影迷纷纷赶来朝圣,游客如织。

  新哥特式的建筑风格,同样是店外朴素端庄,店内装潢得富丽堂皇。雕刻扶梯古朴优雅,天窗是透明的五彩玻璃,圆弧型腾空的红色木楼梯又被称赞为「天堂之梯」,是霍格华兹里可以移动的魔幻楼梯的灵感来源。

  应允不怎么爱看书,但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一部都没落下。这家店里售卖各种哈利波特的书籍和周边,还有个室内小咖啡馆,他从楼下逛到楼上,兴致勃勃地拍了很多照片。

  相比之下,时淮的兴致就不怎么高。

  秦炽跟这哥俩一道出来逛街,看人的兴致多过于看景,打量着店里年轻靓丽的欧洲美女游客,顺便分了些注意力给自己身边的哥们,“你这几天怎么动不动就走神啊,总闷闷不乐,兜着笑不出来似的。不会是更年期提前了吧。”

  “呃……”

  “工作不顺心?”

  秦炽随口乱猜,“不会吧,前段时间我还听小夏说,你手底下那几个新人挺会来事儿的,资源一串一串地接。演唱会没出岔子啊,过几天回国就能开始排了。”

  时淮随手拿起一本原文书,看了眼封面和底页就放回去,烦躁不耐的情绪呼之欲出,“我只会因为工作不顺心吗。”

  “不然还能因为什么。”当了这么多年哥们儿,大家都知根知底。秦炽不以为然道,“你时大队长的人生里,除了工作和弟弟以外还对什么事上过心……小允有事儿?”

  他用简易排除法排出个正确答案,可惜在最后一步思路偏移了些,望着旋转楼梯上的弟弟,压低了声音,“小允怎么了,叛逆期到了?”

  他印象里应允一直很乖,初中高中小孩儿最难管的时候也很听他哥的话。不过也可能有些孩子就是晚熟,到二十了才显露端倪。

  即使是亲近的朋友,时淮也不喜欢跟人说自己,顺势转了话题,“失恋了,整天窝在家里半死不活。不然我带他出来干什么。”

  “嚯,情伤啊。”秦炽瞬间来了兴趣,八卦之心人人皆有,“谈了个什么样的?漂不漂亮。”

  “不知道,我没见过。”

  “连你都不知道?”

  秦炽一脸稀奇,“他个哥宝男,什么都听你的,谈了恋爱居然没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看看啊。”

  “还没带回来就分了。”时淮只说,“谈得短,总共也没几天。”

  「哥宝男」这个奇异的词汇更奇异地取悦到了他今天不堪言的心情。时淮决定善良一些,没说完整的实情。告白被拒已经很可怜了,还是得给小孩留点面子。

  “哎呀,现在的小孩儿都这样,新鲜感来得快去得也快。”秦炽很能理解,他自己谈恋爱也这样,没什么长性,“不过我看他这几天玩得挺开心的啊。”

  “小允都咱们看着长大的,性格好不记事。谈的时间又不长,什么情伤失恋的跑着玩儿几天就忘了。不用担心。”

  秦炽说,“虽然但是,狮子鱼,把你们俩搁一块儿你才看着更像是失恋的那个人你知道吗。”

  “呃……”怎么说着说着又绕回来了。

  时淮拒绝再往下聊,被他追问了好几句。直到应允逛完下楼,问他们俩怎么原地待着,“是真的漂亮,就是人太多了,不然在里面待一下午喝饮料画画想想就爽。”

  秦炽心照不宣地接梗,“总之就是在书店里,除了看书什么都想干是吧。”

  “嘿嘿。”

  虽然不爱看书,应允还是想买一本书带走留作纪念。下次来波尔图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应允坐在靠窗的位置边拍了许多照,还随身带着自己的旅行写生盒,一边画画一边乘兴聊起哈利波特的剧情。

  主要是秦炽在勾引着聊,有意无意地控制话题走向,想八卦一下弟弟难得的恋情。

  时淮就在旁边冷眼旁观,不开口还好,一开口总是冷不丁一两句就打断他的套路,忙活半天啥也没八卦到。

  只有应允聊得很开心,“回去我要把电影再刷一遍。”

  他人生中第一次看哈利波特的时机很巧,就是应小蝶刚刚遭遇车祸去世,他变成孤儿的时候。

  那时她已经跟时牧桓离了婚,留下个儿子,前夫并没有义务照料。时牧桓已经算是讲情面的了,没有立刻把他赶走,还帮忙给前妻料理后事。

  葬礼结束后大人商量要把他往哪儿送,他一度以为自己会跟电影里的主人公一样,住到亲戚家楼梯下的储物间里去。

  哈利波特是十一岁收到了魔法学院的通知书,那么他只需要等三年,也会有猫头鹰来告诉他去霍格沃兹的路。

  但其实他不想当主角拯救世界。他不想走,如果可以留在哥哥身边,他愿意一辈子当个麻瓜。

  或许世界上真的有魔法,他的愿望实现了。时牧桓暂代监护人请了律师帮他整理遗产,收回了郊区的那栋别墅给他当新家。他自己在超大的房子里住了三年,十一岁生日时躲在被子里装不在,生怕有猫头鹰发现他。

  那天晚上时淮彻夜跟他通着电话,起初还安慰他几句,后来不耐烦了就骂他胡思乱想没事找事,骂着骂着听他哭了觉得他可怜,又重新安慰他。

  时淮对他的感情好复杂。他在哥哥的欺负和怜惜中长大。

  应允混合笔刷下的颜料调色,安静地画画,想起昨晚时淮对他说「我也爱你」。

  是哥哥对弟弟的爱,还是主人对小狗的爱呢?

  是哪种他都不介意,只要有就行了。他都想要。

  ——

  上了年纪的古董电车叮叮咣咣地沿轨道行驶。他们不赶时间,可以从起始站坐到终点站。天气好,蓝天白云心情舒畅,一路望着窗外的景色,慢腾腾地消磨时间,像活在电影里。

  应允举起自己的小铁盒对照蓝天调色,视线投向身旁,才发觉时淮正靠在座位上睡觉。

  他睡着时是很防备的姿势,双手环绕在胸前,低头闭着眼。头发没怎么打理过,不用定型喷雾比平时更蓬松,顺滑地垂在额前显得柔软生动。

  秦炽坏笑着打了个嘘声的手势,举着相机在旁边明目张胆地拍。他都没有反应,可见是真的睡着了。

  过了半分钟,素材到手,秦炽移开镜头去拍别的。应允收起写生盒,往旁边挪了挪,坐得更近些,小心地把时淮的重量放到自己肩膀上。

  下午的阳光穿过云层照进车厢,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他估摸着角度拿写生盒给时淮挡太阳,心底里有种隐秘的快乐油然而生。

  有种给哥哥当哥哥的感觉。

  光线移动变换,从车厢另一侧的窗户投到他的胸前,影子里睫毛被拉长,轻轻颤动。

  时淮枕在他肩上睡到了终点站。

  下车以后是没来过的街区,他们随便找了家餐厅吃东西。下午茶可点的小吃有很多,应允继续沉迷于炫薯条,今天出门忘记把他的柠檬茶专用水壶背出来了,拿饮料单研究了半天最后说想喝可乐。

  秦炽浅浅为他竖起大拇指:“真有你的。”

  店里的饮料单上都是酒水果汁和冰沙奶昔,唯独没有可乐。时淮接了个工作电话,没说几句眉毛就皱起来了,起身往外走,说顺便出去买一瓶带回来。

  “你哥可真疼你。”秦炽说。

  应允立刻接话,“当然了。”

  这种事情上他从来不谦虚,晚一秒钟都是对他跟他哥感情的不尊重。

  “不过他好像没有以前那么盯着你了,以前出趟门恨不得拿双面胶把你粘身上带着。”秦炽感慨,“我记得之前伦敦演唱会结束,也给你学校请假留在那边玩了小一周。那会儿他当保姆似的看着你,我都替他嫌累。”

  “那会儿我才上几年级啊……现在都大三了。”应允不自在道,“干嘛老提我黑历史啊你。”

  长大后他不愿意回顾那次经历,主要是觉得自己头脑发热地忽然跑过去,给他哥添麻烦多过惊喜。

  “啧,反正你哥也乐意给你当保姆。”

  秦炽起身望了望时淮离开的方向,确认他已经走远,逮着机会跟弟弟八卦,“那我们聊点儿最近的。听说你最近感情不太顺利?怎么样,要不要我这个老手给你出出主意。”

  谁感情不顺利了。应允一怔,反应过来瞬间恼羞成怒,耳根都红了,“你们这些人什么关系啊狮子鱼怎么连这个都跟你说!”

  “亲兄弟关系呗。”秦炽哈哈大笑起来,就知道逗他特别有意思,“又不是外人,跟你秦哥说说。”

  应允不情不愿地哼了两声,心想你就是个大嘴巴,让你知道的话August全员都要知道了。

  但再一想,其实他也不怎么介意。几个哥哥是从小就熟识的,知道就知道了,最多调侃他一句情路坎坷,只会关心他更多。

  没能抵挡住纵横情场的诱惑,他把自己认识程识的事儿跟秦炽说了一遍。

  原本时淮给他留着面子,没有说他是被人拒绝的。他自己说倒是一五一十地全都坦白干净了,秦炽忍着笑意,撸他脑袋,“我们乖乖怎么这么可爱。”

  “可什么爱啊,我老婆都没了。”应允打掉他的手,实实在在地苦恼着,“再这么下去真要打一辈子光棍了我。”

  “此言差矣。”秦炽煞有介事地说,“这种问题我们得分情况处理。你是还喜欢人家,想把那个叫程识的人抢回来?还是想认识新人,重新开始谈恋爱?”

  应允认真思索。

  他还是喜欢程识,但是知道人家有了男朋友,好像就不怎么执着了,当个朋友也挺好的。

  “那你这不对。”秦炽说,“真的看上谁了肯定是非她不可的。可追可不追,说明就没那么喜欢。”

  有点道理。应允认真地消化了这部分知识点,又提问秦老师,“那我是应该认识点新人吗?可按你说的,我好像很难遇到真正喜欢的人。”

  他看到美人第一眼基本都会心动,程识已经是其中最让他想追求的人了,却还被秦老师说「没那么喜欢」。

  “这怎么说呢,有时候咱不能目的性太强,刚认识就下定论喜欢还是不喜欢。感情都是得培养出来的。”

  秦炽道,“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喜欢上自己最好朋友的案例吗?就是因为两个人一开始没往那方面想,很自然地在培养感情。等到感情渐渐加深到了互相离不开的地步,量变产生质变,这不就水到渠成了嘛。”

  “要是一直遇不到新的感情,你就想想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说不定就有人正暗恋你呢。”秦老师循循善诱,“或者你有没有什么关系特别好的朋友?说不定你喜欢人家,自己都不知道。”

  啊这。

  应允费劲巴拉地想了半天,排除法筛选一遍,为难地说,“可是我离不开的……好像就只有我哥。”

  “呃……”秦老师替他叹气,想当然地说,“唉,那就是没有了。”

  “嗯。”他自己也点头,一起叹气,“就是没有。”

  他小时候做心理咨询,医生就说他跟平常的孩子思维不太一样。

  自从应小蝶去世以后,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是一定能留住他的。在他表现出自我毁灭倾向时,时淮会做好吃的甜品来哄他,但也只是一天一天地拖着他,并不能直接打消他轻生的念头。

  他做过很多测试表格,体检,跟不同的医生聊天,各项指标都是正常的。最后只能归结为天性,他天生就是这种不恋世的「人间体验者」。

  对他而言,活着只是一种正确。他享受生命,也不惧怕失去它。像一只自由散漫的无脚鸟,随时接受力竭坠落。或是一棵不会结果的植物,开够了花就自然地枯萎了。

  他也曾想到过。如果没有时淮,他可能没法儿在楼梯底下的储物间里坚持到猫头鹰送来入学通知书的那天,早早的就去找他妈了。

  他不害怕。死亡是另一个世界,他去了那边一样可以飞,一样可以开花。

  或许时淮很早就洞悉了他,所以以前总是看他看得特别紧,直到他长大了不再只凭自己的直觉行动,学会用脑子思考「我是不是还没到死的时候」,才放松一些。

  或许他也潜意识地在寻找一种牵绊,所以才积极地想要个老婆。

  可想来想去,就算有了老婆,很可能也是留不住他的。

  能让他舍不得的人只有他哥。

  “算啦,还是随缘吧。”

  他站起身拍拍屁股,迎着好天气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道,“我去旁边的广场上逛一圈,等我哥回来了打电话叫我。”

  相比他从小生活的地方,波尔图算不上什么大城市,却让人更有漫步街头的欲望。没有车水马龙的立交桥,也没有高耸入云的科技大楼。陈旧的房子墙壁上遍布着满墙的涂鸦,大小不规则的石块拼成台阶窄道,还有不修边幅的当地人穿着短裤漫步街头,惬意得真实而自由。

  离广场不远的石板路,他选了块干净的台阶,坐在人家屋檐底下,在一棵大树的荫影里画画。

  从学画画之初,他就很向往外出写生的活动,不喜欢一直待在画室里——大概这就是他文化课成绩难搞的原因,不喜欢每天坐在教室里固定的位置上学习。一定得跑出来吸收点天地灵气,才有好好干活的动力。

  有时候创作就是要依托于宣泄和冲动,才会更加富有生命力,所以他喜欢街头涂鸦。但还有些时候,他也会静下心来。觉得自己变成屋檐上的一片瓦,看来往的老人和小孩,逐渐西沉的太阳,一看就是大半天。

  等回过神来,他静音的手机已经错过了十几个未接来电。

  ——

  隔着两万公里的距离,时淮在波尔图街头兢兢业业地开完了一场电话会议。

  他的情绪变化总让人首先联想到和工作有关,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好像他的生活里除了这个确实没别的事可忙了。

  广场上有路演的街头乐队,背着吉他和键盘,在调试音响和麦克风。买完可乐他没急着回去,坐在旁边的台阶上听了一会儿,大多是些经典老歌,英语或小语种民谣。

  在被弟弟崇拜的「无所不能」的人生里,他其实做过很多很幼稚的事。比如扔掉塞进家门口的写给应允的情书;作为家长到学校跟老师一起教育应允不许早恋;故意不让应允接触娱乐圈的人和事,不希望弟弟被「教坏」。

  有些事是应允知道的,有些不知道,但最后都心甘情愿地全盘接受。

  “你可是我哥啊。”他喜欢这样说。

  他觉得时淮这个人,无论对他做什么都是为了他好。他会无条件地信任,无条件地接受。

  起初会觉得称心——终于有了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如此驯服,全身心地依赖着。好像无论对他做什么,他都会接受。

  可渐渐地……就不再那么想了。

  街头乐队的曲目换成了经典摇滚,前奏吉他响起,是绿洲乐队《wonderwall》的旋律。时淮回过神,低头看了眼手里的冰可乐,瓶子上的雾气已经被他攥得聚成水珠,沿着外壁往下滴。

  “Today is gonna be the dayThat they\'re gonna throw it back to you”

  (今天就是那个忘却前尘重新开始的日子了)

  “By now you should\'ve somehowRealized what you gotta do”

  (现在你或多或少意识到,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I don\'t believe that anybodyFeels the way I do;

  (我总觉得没有人能与我感同身受)About you now”

  (那种对于你的感应)

  手机来电在第一段主歌结束时响起。秦炽给他打电话,“小允好像走丢了。”

  “已经丢了十分钟了。你快回来吧,再不回来都要找着了。”

  “呃……”时淮拎着可乐起身往回走,“丢哪儿去了?”

  “他说去广场上逛一圈,我刚才过来看没有啊,打电话也没人接。”

  “带手机了吗?”

  “带了,他还说等你回来让我给他打电话。”秦炽声音不怎么着急。光天化日之下人在大马路上是丢不了的,纯粹是报个信顺便催一催,“估计只顾着玩没看手机。”

  “你在餐厅原地等着,他过会儿应该就会回去。”

  时淮挂了电话,改拨应允的号码,果然打不通。

  脚步不受控制地加快。他独自穿梭在人群流动的街头,这里是老城区的中心,繁华的道路两旁矗立着一排排整洁的新建筑,被倾斜的日光投下巨大的深灰色阴影。

  未接电话自动挂断了一遍又一遍。他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是在梦中见过,还是已经在脑海中想象了无数次?他好像早就预见过这一天。

  应允会突然消失的这一天。

  他不是什么被驯服的小狗,暂时的顺从和依赖随时可能会消失。他的爱在说出口的瞬间无比坚定,真挚得令人落泪,却会眼看着它在一秒钟后消散在空气里,并不觉得可惜。

  如果他想消失,谁都留不住他。

  时淮堪堪止住慌乱的脚步,向路人询问一个亚裔小伙子的去向。人们纷纷摇头,对描述中的年轻男人露出茫然的表情。

  就像他从不存在。

  时淮闭了闭眼,回忆餐厅的位置,在逐渐剧烈的心跳声中思考应允会喜欢停留的地方,脚下调转了方向,朝着砖红色屋顶的旧居民区跑过去。

  一幢幢楼房依势而建,从山顶错落到河畔。橙黄的夕阳映着杜罗河的波光,把狭窄的石板路照射成一条金色的光带,从眼前一晃而过。

  时淮猛地顿住,往回倒了几步。

  高低错落的石阶被晒得金黄。不远处的房前屋檐下,应允蹲在树荫里,还在跟路过的老爷爷挥手,“Hola!”

  “呃……”就是一只笑得阳光灿烂的小狗,蹲在台阶上见谁跟谁打招呼。

  时淮看在眼里,深吸一口气,控制不住地恼火。

  明明是吃喝不愁被惯着长大的,怎么往那一蹲就蹲出了天生地养没人要的流浪狗气质。

  笑得那么欢。

  他好像觉得当一只流浪狗更快乐。

  作者有话说:

  要家暴了家暴了(bushi;

  零点左右还有一更——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