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都市情感>天师出狱>第607章 万物皆有灵
    「不行!」

    小王呵斥道。

    此时,小王从远处跑来,他带着怒意看着金龙。

    「昊天塔的封印不能破,你这只蛇妖也得死!」

    面对小王的威胁,金龙无奈的一笑,轻声「呵」了一声。

    小王铁了心要杀金龙。

    不过我答应过金龙,他交出炼妖壶,我可以饶他一命。

    但并不代表他以后再次还能活着离开。

    我只是给金龙多一时间活着的时间罢了。

    无论是真龙还是金龙,他俩兄弟之间反目成仇跟我无关,但他俩迟早会死在我手上,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看着小王意志坚定,坚决不肯让金龙活着,我便劝阻他。

    「兄弟,给个面子。」

    我知道小王体内有神秘人存在,所以并不能把他当小孩子。

    小王看着我,一脸严肃说道。

    「跟你没关系,我必须将他铲除!」

    得了,这会儿没得谈了。

    压根说不服小王。

    「要不你从这小屁孩身体里出来,咱俩见个面谈一谈?相信我,我是刘氏风水家族的掌门,你在小王的身体里也不是办法,总得出来见人吧?」我劝说道。

    「见你妈个头!」小王对着我破口大骂。

    这一骂,愣是把我怼得不敢还口。

    听这语气,咋跟我父亲这么相似?

    我甚至怀疑小王体内就是我父亲。

    但父亲不会无聊到用搞这种方法帮我。

    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打圆场。

    「炼妖壶已经给你了,刘天师你可不能不讲信誉啊。」金龙内涵我,企图攻破我好面子的内心。

    「你给老子闭嘴!」我转身对着金龙呵斥道:「我不照样把龙角还给你了,你本就是道教追杀的妖邪,我有答应过你的要求吗?你还搁这儿道德绑架我?」

    「那没得谈咯!」金龙耸耸肩说道。

    「谈?拿什么谈?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我一脸冷漠。

    金龙缓缓抬头与我对视。

    突然,从金龙身体释放出金光。

    这股金光如同佛光似得,直接把我们所有人全都炸飞。

    没想到金龙竟然还留了一手。

    被金光炸飞的时候,我抓住小王,避免他受到伤害。

    毕竟小王还是个孩子,他体内有神秘人的魂魄,就算受了伤也是小王来承担,这可不能让小王有个重大的磕磕碰碰。

    到时候神秘人离开小王的身体,小王就得承受这些疼痛。

    我抓住了小王,可金光的冲击力太大,导致我刹不住脚步,而身后正好是悬崖。

    「操!」

    我一只手拖着小王,一只手怒捶地面。

    拳头释放出来的火焰,把地面炸出一个洞。

    我整个人坠落洞中,摩擦力让我停了下来,就差几十米就会坠落悬崖。

    「没事吧?」

    我对着小王一顿关心。

    「老子有个屁事?你还是关心你自己把,小哔崽子!」

    小王如同一个长辈,对着我一顿训斥。

    他紧握斩鬼剑,又冲向金龙所在的位置。

    我根本就拦不住他。

    「喂!」

    「***到底是谁?」

    小王根本不回应我,他已经杀红了眼。

    我从坑里爬出,一个黑影挡住我的光线。

    抬头一看,金龙站在我面前。

    我和金龙对视,

    他抬脚对着我用力一踹。

    虽然我反应快,双手交叉护在胸前,挡住金龙这一招,但金龙的力量很大,愣是把我一脚踹出原来的位置。

    我本来躲过了悬崖,结果金龙这一脚把我踹到悬崖之下。

    我双手抓住悬崖边缘,侥幸躲过一劫。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命悬一线。..

    脚下,便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

    不过我临危不惧,稳住心态爬上悬崖上。

    我长呼吸一口气,得亏没能掉下去。

    我以为金龙只是针对我,可前方几个位置都传来打斗声。

    顺着每棵树的缝隙看过去,所有人似乎都在和金龙打斗。

    而且,不仅仅有一个金龙,出现好几个金龙。

    我们一共七个人,在原来的山顶,已经出现了六个。

    金龙竟然懂分身之术!

    「刘天师,注意脚下!」

    金龙的声音在我头顶传来。

    我抬头一看,金龙双眼出现金光。

    下一秒,他双眼射出两道射线,但并没有伤到我,而是击中我面前的地面。

    「轰隆隆隆……」

    地面整栋,我所站着的石头被切断,而我双脚失去重心,整个人坠落悬崖。

    万万没想到,金龙竟然还藏着招数。

    虽然我现在命悬一线,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死定了。

    好歹我也是吞食了黑龙的内丹,黑龙的招数我学会了几招。

    我竖起剑指,默念咒语。

    「急急如律令!」

    山中,数以万计的藤条延伸到悬崖边,形成蜘蛛网状,轻松把我接住。

    黑龙的招数,在于能够操控植物,如同蛊师和巫师术法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