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耽美小说>多血质和抑郁质【完结】>第17章 闪光的丛林

  第二天我下楼吃早饭,爸爸在餐桌打电话,而妈妈坐在旁边,将果酱涂上面包,再放在爸爸的盘子上。看到我来,她招招手,也给我做了一片带果酱的面包。

  妈妈用刀涂抹的样子很优雅,动作很慢,一边涂一边和我说:“筱筱,爸爸接下来两年要去深圳坐镇,开拓他们集团的新业务。”

  我闻见草莓酱的清甜香气,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点点头示意自己在听。

  “你爸爸这两年工作肯定会很辛苦忙碌,所以我打算陪着你爸爸去,我和他在一起也可以多照顾一点。”妈妈说,把面包片放在我的盘子里,“你一个人在上海,我已经嘱咐过蒋阿姨了,好好照顾自己。”

  我说,好的。

  但即使迟钝如我也感觉到了不对劲,想了很多,都是不好的。爸爸是不是在外有了花头?两个人各有事业,妈妈怎么现在说起了要照顾爸爸。

  但没有实质证据证明爸爸有花头这一点,不能凭空污蔑人,我也不希望这是真的,于是只能抑制住胡思乱想。

  一个星期以后,妈妈走的时候和我说,她储藏室里的东西,我喜欢的都可以拿去用。但里面都是一些我不认识的奢侈品,我拿去也没有什么用。

  她又问,爸爸的秘书现在每个月给我多少零花钱,我答:“一万。”她摸了摸我的头发,声音很温柔:“那不多,够用吗?不够的话妈妈给你。”

  一个月一万还不够用,怎么可能。我说不用,非常够用。妈妈就又笑了笑。

  那辆保时捷出库的时候蹭到了一点,我看到爸爸亲自下车摸了摸那道伤痕,但没有多加处理,便又上了车。

  然后车就走远了,然后我便看不见车了。风中带着浓郁的潮气,天空的颜色很黄,如同天色将晚,应该是马上要下雨。但这种黄更像浑浊的水,没有夕阳的浪漫。我因此觉得悲伤。

  爸爸妈妈远赴深圳,我迎来了真正的暑假。作业很少,基本都是语数英老师布置的。聪慧的我把所有作业按照三十天的额度做了分期指南,平均下来每天也就写个两三个小时。其他的时间我便在自娱自乐,顺便把《情书》的电影看了。

  外面在下梅子黄时雨,我却在干燥清爽的空调房中宛如春天降临。床上放着我的电脑,屏幕里,窗帘随着风在飞舞,光线因此明灭,而一旁的藤井树则低着头在看书。

  妈的,这也太帅了。

  我坐在地毯上,目不转睛反复看了几遍,恨不能一帧一帧极为缓慢去欣赏。

  柏原崇的长相,完全是我的理想型。

  然后我极为自然想到初中的一些事情。

  因为我发现我初中的同桌,和柏原崇长得有点像。

  但我的故事很简单,是我自己招致祸患,肉体受难的故事。

  我仍记得我的同桌叫边良,带了一副眼镜,书卷气很浓,看上去成绩就很好。

  那时候我比现在稍微开朗约两到三成,有不懂的题目就会问边良,他会帮我进行简单的解答。

  我觉得他替我讲题的侧脸很好看。四月,人受到回暖气候的影响,比较躁动。我也如同受到潮汐的吸引,就写了封情书给他。

  我只是单纯想——我的同桌真不错,我喜欢他,让他知道一下。

  这是一个草率的决定,那时候我刚刚觉醒与人不同的性取向,并不完全懂得这意味着什么,同龄人的朦胧好感,初次尝试的恋爱,在我这里是行不通的。

  但我也并不是流氓,我只是克制地在信里表达了好感,也专门买了粉色的信封,那样比较郑重和浪漫。

  我趁放学时,把粉红的情书丢进了边良的书包。

  当晚我有点后悔,哎呀,就是单纯有点喜欢,一时冲动把情书给他了,万一他要和我谈恋爱怎么办?那是不是还太早了,还会影响学习。说起来,谈恋爱到底是怎么样的?

  回首一看,自作多情一词贯穿我的一生。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辗转反侧一夜。第二天边良把粉色的情书递给我,以往语气总是比较温和,今天截然不同,仿佛是下雪天:“请你不要再给我写情书,不要再骚扰我。如果还有下次,我会告诉班主任。”

  他用了“请”,很有礼貌。

  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唐突了。之后我也尝试设身处地,如果我是一个直男,某一天,突然收到同桌的情书,而且这个同桌之前还一直傻乎乎看我,那可能是令人反胃。

  当时,我赶紧把情书丢进课桌,慌乱地向他赔不是:“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我还没来得及感受一下人生第一次失恋——失去先于拥有,事情朝着更为不可控的方向发展起来。

  中午,我习惯吃完饭在操场旁边的台阶晒晒太阳。今天天气不是很好,阳光很黯淡,一会又被云遮住,成了阴天,我便拍拍屁股回了班级。

  这天气,就像在暗示我初中后半段生涯的模样。

  我走在走廊上,就听见我们班传来大笑声。又错过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我紧赶慢赶往班级门口走,从后门走进去的时候,我看到班里一个男同学——记得长什么样,但我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大家会喊他“mian哥”,也许是勉,也许是免,但我不知道字怎么写的。

  他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的东西很眼熟,粉红颜色。

  是我写了一个礼拜的杰作,my love letter.

  Surprise!

  我认得,所以我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好。这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被偷了,还被大庭广众之下念了。

  又因为我本性懦弱,所以脑海里想的是谁来救救我,帮帮我吧。可惜没有神明出现。

  他还在读,语气上扬,阴阳怪气:“我很喜欢这首阿多尼斯的小诗,分享给你~”

  大家又捧场地哄堂大笑,好像台上在说很搞笑的事情。但明明那首诗很美。

  “当我把眼睛沉入你的眼睛……”他开始念了。

  我捏着手指站在教室的最后,背贴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黑板报。有后排的同学发现了我,却仍旧没有阻止讲台上眉飞色舞的勉哥。

  我看到边良坐在座位上,在写作业。不是旁观者,也不是戏中人,他的神情,是彻彻底底的局外者。

  然后听到后排的喧嚣声,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

  我的手指甲陷进肉里却不觉得疼,那个眼神令我难过又无措。

  三岛由纪夫在《金阁寺》里写:“同年级少年们青春期特有的残酷的调笑,犹如闪光的丛林一样灿然夺目。”

  一面是灿然夺目,一面就是泥土地带着潮湿气息的我,光与影却活在相同一片丛林,就这么般开始了。

  作者有话说:

  昨天话说早了,另外本来更三休一,觉得这里断了不太人道,还是等这周榜单更新任务完成了直接歇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