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是老家亲戚们当中当之无愧的大家长,他一起哄,周围的叔伯兄妹姐妹们都跟着笑着打趣她。
旁边的二堂嫂还佯装生气地打了自己丈夫一下:“你看看人家壹壹的男朋友,再看看你!”
二堂哥满脸不服:“我怎么了?”
“人家多疼壹壹,事事以壹壹为重,你呢?天天就知道惹我生气。”
二堂哥听完之后只觉得哭笑不得:“他们这是还没结婚,而且现在是在壹壹的娘家,我们都是壹壹的娘家人,他想把壹壹娶回家当老婆可不得好好表现一下?当初我在岳父岳母家不也乖得很么……”
二堂嫂哼了一声,“所以现在呢,我跟你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你就原形毕露了?”
二堂哥憨厚地嘿嘿笑:“这不能够呀,我们凌家的男人都是出了名的疼老婆!”
二堂哥这话明面上是对自家媳妇说的,其实是对新过门的大嫂说的。
新媳妇进门,总是对新环境充满了忐忑,可是不论是老二夫妻还是凌壹和傅景洲,她看到的都是婆家的家风很好,在两口子当中都是妻子掌握主动权了。
旁边的老三夫妇就更不用说了,老三是属于在外听哥哥的,在内就听老婆的,新大嫂给他的红包他转手就直接上交给老婆了,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好啦好啦,快让新人进门吧,还要拜见长辈敬改口茶呐!”
说话的人凌壹不太认识,应该是司仪。
众人簇拥着新人进了屋,凌壹本身就是不怎么爱凑热闹的性子,坠在人群的最后面。
傅景洲只当她是手不方便怕受伤,于是也陪着她在身后慢悠悠地走,这些日子以来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走在她的右侧,用半边身子当她把周围的一切都阻隔开,万一有什么突发状况,他也可以及时帮她挡掉。
新人应该是进了屋子,大堂哥领着新媳妇给二叔和二婶敬茶。
乡下的屋子并不怎么大,亲戚朋友们又多,里面挤得满满当当的,傅景洲仗着身高,从窗户往里面看了一眼,问道:“这个环节应该不需要平辈到场吧?”
凌壹晃了晃手里的红包:“不用了,里面现在就是大嫂改口叫爸妈,然后二叔和二婶给新嫂子红包了。”
“那我们就在外面等吧,里面人太多……空气不好。”
凌壹笑了一下,傅景洲的意思她明白,她的手伤早就已经成了事实,她早已经接受了这个结局,又何必多此一举编个莫名其妙的理由。
“今天早上,你一个人过来,是怎么找到我二叔家的?”
傅景洲知道她要开始问来龙去脉了,顿了顿后沉声道:“一路问过来的,今天办婚宴的凌家,并不难找。”
凌壹点了点头:“那……是你跟我二叔说,你是我男朋友?”
傅景洲瞬间否认:“不是的,我什么都没说,但我一路问过来应该是被你二叔看到了,他带我回来的。”
“我二叔什么都没说?”
“问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
“姓名,年龄,职业,收入,跟你认识多久了。”
“你怎么说的?”
“其他都照实说了,收入的话……我的收入并不是很好算,公司期权股份,动产不动产,恐怕得财务做账才能给出一个大致数字。”
“那你怎么说的?”
“我只说买了房子,自己开车来的。”
有房有车,穿着和谈吐都很体面,而且对长辈也很客气礼貌,最重要的是傅景洲这个卖相是真的不错,二叔想必是各方面综合考量了一下之后,一个磕巴都没打,当场就认下了他这个未来侄女婿。
傅景洲心中还是有些惴惴:“……今天是你大堂哥的大喜日子,当众澄清的话怕喧宾夺主,也怕节外生枝,等婚礼结束之后我再找个机会去跟大家说明白。”
乡下比城里的温度低一些,凌壹把手插在大衣的兜里,用脚尖点着水泥地,垂着头道:“你要说我们是什么关系?”
“就按你说的,兄妹。”
“傅景洲。”
“嗯。”
“这两年,我想通了一个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我想说给你听听。”
“好,你说。”
凌壹道:“你说你从一开始就喜欢我,因为在饭桌上被我当众拒绝,觉得失了面子,才故意放纵自己跟苏心彤在一起,后来又为了刻意淡化我,努力给自己洗脑让自己相信你喜欢的就是苏心彤?”
傅景洲之前还有些担心,他这一番隐秘又别扭的少年心事,他自己都觉得拧巴,凌壹未必能懂,可看她现在轻轻松松就说出来的样子,应该是听进去了。
于是他肯定道:“你有句话说得很对,我从小出生在傅家,已经习惯了拥有所有人艳羡的目光,所以你的拒绝真的让我当场破防。”
凌壹抬头看他。
傅景洲接着说:“你可能不太明白,一个少年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动心,那种酸涩和敏感会让一颗心变得像玻璃一样,表面上看着坚硬,其实禁不起一丝一毫的风浪,轻轻一碰就会爆裂一地。”
凌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可能初恋都是这种感觉吧。”
“我不太知道女孩子们是怎么样的,我当时真的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自己完全不像自己了,不再自信,不再骄傲,不再狂放,每做一件事每说一句话都会仔细思量权衡,生怕做出什么事会让你不喜欢。可是同时那份属于傅家继承人的骄傲又会觉得很不服气,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比你大好几岁,我可是你的哥哥,哥哥是什么?无坚不摧,高大伟岸,是安全感,是避风港,我怎么能在你面前露出低微的姿态?”
凌壹停下来,仔细品了品他这段话。
如果说她的初恋是卑微的,那傅景洲的就是卑微+不得不撑起来的骄傲。
他身上有傅家继承人的光环,有学校风云学长的头衔,有作为大哥哥的架子,真让他低下头来开口求爱,估计是不可能的。
诸多光环加持,反而成了他身下的老虎,让怦然心动的少年骑虎难下,拉不下面子来祈求,又怕唐突了妹妹。
而那时,凌壹刚被买鞋事件给了一记当头棒喝。
穷,就是敏感少女内心最隐秘的伤口,可偏偏让最喜欢的人当场撞见了。
如果只是撞见倒也还好,傅景洲只要装作忘记了,两人之间倒也能跟从前一样,可坏就坏在他偷偷买好了一双昂贵的跑鞋放在她的房间门口,虽然做好事不留名,但聪慧如凌壹,怎么会不知道那双鞋是他买的?
既然知道是他买的,那就证明那件事他看到了,不但看到了,而且还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少女的自尊心瞬间崩塌,出于自卫,她在饭桌上刻意否认了跟傅景洲将来谈恋爱结婚的可能性,与其说是逃避,不如说是自卑,直到自我放弃。
他们两个,一个是因为原生家庭太差而自我颓唐,一个是因为原生家庭太好而受不了一丝一毫的否定,命运的车轮从那时候开始就将两人之后的命运全部改写。
傅景洲问:“凌壹,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们真的很像贾宝玉和林黛玉。”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