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影从莫林街的巷口掠过,纯黑战术靴踩踏水坑发出清脆的声响。

  雨过之后,哥谭的天气依旧是雾霾霾的,常年无法看到日光。

  除了在坑坑洼洼的莫林街街道留下大大小小的水坑后,这场雨来的毫无新意。

  不知道又有多少流浪汉会死在这场雨中。

  比起生活在贫民窟更加惨的则是成为一名流浪汉,他们甚至没有自己的家,平时就是随意的窝在某个角落等死,即使是一场大雨也会要了他们的命。

  不过也不用太过心疼这些流浪汉们。他们大多数年轻时候都是坏事做尽的帮派分子,到了老的时候因为遭遇其他人的打击报复而被迫成为流浪汉。

  老实人生活在哥谭这座城市会找一个安稳的营生,运气好,虽然憋屈,但活的久一些。

  运气不好,早就死了。

  戴着红头罩的青年矫健如同黑豹一般在莫林街大街小巷蹿行,快的最多只能够在人的面前流下一道黑影。

  突然,他在某一个地方停了下来。破烂,摇摇欲坠的高危建筑,好像一阵风一场雨就可以将整面墙给掀翻。

  墙角生长着青苔与杂草,这垃圾建筑大概已经矗立在哥谭几十年了,依旧没有被政府管制拆除。

  从杰森很小的时候,在大街小巷上乱逛,寻找适合行窃的目标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

  值得庆幸的是,这老家伙又挺过了一场风雨。

  经过帮派枪战硝烟而在墙面留下的弹孔,还有原先被杀死的人留下的那一滩血迹埋尸的地方已经长上了嫩绿的植被,一切看起来欣欣向荣。

  红头罩微微弯下身子,侧头躲过倒下那一根横梁,翻身走进废弃建筑内。

  这间废弃甚至漏雨的破屋子内盘踞着很多躲雨的流浪汉,自从红头罩接管这片地带后,活过来的流浪汉明显增多,甚至有了自己的一片生存地。

  屋内放着从垃圾场拾来的小炉灶,靠着捡来的小树枝生火取暖。

  几个流浪汉围成一个紧密的圈,中间放置着小炉灶。

  温暖的火光打在他们的脸上,那闭着眼眸恬静祥和的神情,莫名的让人放下心神来。

  在哥谭,帮派存在的地方,无论你是不是流浪汉,都免不了遭受帮派分子的欺辱压迫剥削。

  只不过流浪汉的境遇更加的惨烈一些。

  红头罩的到来,就好像一根定海神针,给混乱的莫林街带来了久违的安宁。

  “老约翰,你知不知道这个少年的消息。”

  红头罩阻止了老约翰的跪地谄媚,一只脚踩在了一块大石板上,一只手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打印的图片,语气恶劣。

  杰森也不太想这样,不过他了解贫民窟,了解贫民窟的人们心里在想什么。

  生在这个地方,长在这个地方的杰森,虽然隐隐厌恶着这个肮脏恶臭的鬼地方,却又无法真正放下它不管。

  即使这样做不太好,不过事实就是,如果你对贫民窟里面的人太好,他们会怀疑你另有目的和其他险恶意思。

  比如说卖给科学怪人做实验,或者割腰子,或者人体贩药。

  人是最廉价也是最值钱的一种物品。

  只要看其他人心狠不狠。

  老约翰先把手在衣服上抹了抹,这才接过图片。

  那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而被染的乌漆嘛黑的手,就算在怎么抹也无法抹干净。

  老约翰身子颤了颤,小心翼翼的抬起脑袋,见红头罩没有什么大反应,这才拿起图片仔细端详起来。

  图片里面那金黄发色潮蓝眼眸长相精致的少年不正是自家老大最近收的跟班吗,哪个狗东西连红头罩老大的人都敢抢。

  哦,是蝙蝠侠!

  老约翰要说出去话语短时间卡壳了,支支吾吾,十几秒都吐不出来一个字母。

  “老约翰,你跟了我这么久。”

  “难道想要背叛。”

  红头罩冷下声来,学着他身为罗宾时候见过的那些帮派分子威胁其他人的模样,嗓音低沉狰狞,弯下腰的时候气势很足,很唬人。

  老约翰被吓得身子颤颤巍巍,年龄这么大了,还鼻涕眼泪一把流,哭的猥琐丑陋。

  “红头罩大人,我真的没有背叛您啊。”

  “是蝙蝠侠,是蝙蝠侠抓住了二把手。”

  老约翰这时候也不再顾忌那位哥谭义警了,什么话都讲出来了,恨不得以死明志。

  红头罩的气质愈发的低沉,“蝙蝠侠”这个词语就好像触碰了什么危险按钮一般,本就压抑着的火山快要爆发了。

  “这次先放过你,没有下次了。”

  红头罩留下这一句不近人情的话,就立马离开了。

  他不太想对着老约翰发泄怒火,说出话就好像是纸老虎一般,一戳就破,没有半点针对他人的恶意怒火。

  这次明明是过来打听小黄的消息,偏偏得到的却是最不想面对的人的消息,实在太过晦气。

  一想到蝙蝠侠没有为他报仇,没过多久就有了新的罗宾,杰森就忍不住将五指攥成拳头,一拳挥向墙壁。

  红砖砌成的墙面,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凹陷的痕迹。

  红头罩颓废懒散的椅在墙面,略微丧气的看着哥谭阴暗的天空。

  哥谭的流浪汉向来是一个消息流畅的群体,不引人注意的他们,知道哥谭大大小小的秘密。

  在收服整合莫林街以后,还不错的治安条件,让流浪汉们可以短暂的蜗居在那些废弃的危房内。

  危房是一个好地点,随时可能面临倒塌的风险,很少有人过去,是帮派们做生意交易的好地点,自然不可能免费拿来给乞丐们住。

  不过自从红头罩接管这个地方,那些不好的生意该禁的禁,那些帮派该收拾的收拾。

  所以也就渐渐形成了几个流浪汉的联络点,那些流浪汉自认为是红头罩帮的人,也想要表达自己有用的意思,偷偷的给杰森传递过几次其他帮派的行动。

  用的顺手,杰森打探消息便喜欢找这群小弟们了。

  而这次寻找方格尔的踪迹,杰森也是抱着试探性的想法。

  在蝙蝠侠将方格尔带到阿卡姆疯人院之后,可能是顺手吧,提姆将大部分相关的监控视频都给删除了。

  所以杰森想要通过监控找线索的想法破灭了,追踪脚步痕迹到一定地点,就没有了任何线索。

  现场好像被大清洗了一遍,只有鲁米诺的潜血反应才能够隐隐发觉现场一片惨状。

  杰森差点以为那狗东西出车祸死了,悲伤的要准备给他收尸。

  不过一想到祸害遗千年,那在家里上蹦下跳一刻也不停歇的哈士奇应该没那么容易死。

  杰森就没有放弃寻找小黄的希望,就算是养条狗,这么多天,也有了感情,只要没有见到尸体,就不能轻易放弃。

  ******

  另一边,阿卡姆疯人院,红头罩惦念的狗东西,正享受着美人的投喂。

  眸子里流光闪烁,不知道打着什么坏主意。

  方格尔快活的躺在秋千吊椅上,借着上下起伏波动的瞬间,眨了眨眼眸,将所有监控摄像头的范围收入其中。

  老实说,蝙蝠侠不愧是一个阔佬,除了暂时把方格尔放在这个鬼地方以外,无论方格尔提出的什么无理要求他都豪气的答应。

  就比如这室内秋千,半人高大喇叭闹钟,超豪华水床……

  可能对于蝙蝠侠来说,能够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

  所以该如何躲避监控摄像头与小丑先生见上一面呢。

  这么大方的一个人已经很少见了,他比某些超级英雄都还要好。

  想到超级英雄,诺亚突然想到与蝙蝠侠完全相反的一个例子——超人。

  明明是外星人,却对着人类纯天然的信任。

  怎么说呢。在《Batman》漫画里,诺亚对于超人最贴切最深刻的一个印象就是好欺负。

  明明拥有着钢铁之躯,各种超能力,竟然被小小一只蝙蝠欺负成那样。

  诺亚出于对这个人间之神脾性这么软的好奇,看过几幅关于《Superman》的漫画,他真的被超人的脾气给折服了。

  没有更软,只有更更软。

  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脾气吗。

  被保护的民众所怀疑诋毁的时候,依旧坚定的站在前方守护世界。

  坚信朋友,漫画前期即使卢瑟一次又一次的欺骗他,超人也没有做过多怀疑。

  ……

  这傻乎乎的性格,让人不得不怀疑如果他没有那一身超能力是不是活不了一天。

  儿子随爹。本来这个世界的超级英雄,超级反派都是要智商有智商,要个性有个性。

  突然出了这么一朵另类的奇葩,想到这个世界的世界意识也不怎么奇怪了。

  诺亚下意识的咬了咬大拇指指尖,潮蓝色的眼眸深处是深沉的悔恨。

  他突然想到超人身上能力这么强,也就意味着他身上的气运更加的多,再加上那个好骗的性格,随随便便不就能赚够本。

  维持一具马甲正常运行的信任值是海量的,制作马甲不难,困难的是运行。

  诺亚没有那个一心二用的能力,操控这具马甲应付一个超级反派小丑已经够难了。

  在对付小丑的时候还要去肖想其他人,想屁吃,不赔个精光已经是万幸了。

  “方格尔,怎么了?”

  “这个不好吃吗?”

  安娜关切的问道,这可是她特意挑选的自己最喜欢的那一家。

  “没有没有,超级超级好吃。”

  “好吃到我一时间愣了神,停下来回味这个味道。”

  方格尔低下头腼腆的笑了笑。

  “噗!”

  “好吃那就多吃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