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德早上是在阳光中醒来的。

  他们昨晚拉上窗帘了,但小木屋卧室的屋顶连半夜的星空都能看到,自然完全挡不住白天的光线。斯莱德醒来时已经早就是上午了,阳光斜斜地穿过屋顶的玻璃,房间明亮却并不刺眼。

  难以想象,这个地方离哥谭仅有三个小时的车程,但是天气却好到像是垮了一个州。

  当然,杰森——出于他对哥谭无尽的热爱——会反驳哥谭也有好天气的时候。都是bullshit,斯莱德一个字都不信。哥谭就是个不断在下沉的hellhole,只有像小鸟那样土生土长、热烈、固执且顽强到匪夷所思的人才会觉得哥谭还有一丝能挽救的希望。

  斯莱德在下床时回头看,杰森的脸仍然半埋在枕头内,常年不见阳光的皮肤很白,但透着健康的血色。阳光打在他的额发在他脸颊上投下阴影,他脸上所有的肌肉都是放松的,因此显得格外年轻且柔软。

  斯莱德想让他多在睡梦中停留一会,所以悄无声息地离离开卧室。

  小木屋只是一室一厅,客厅不大,但是布置温馨,摆着沙发跟很多的软垫,咖啡桌周围还有一大块白色的长毛地毯。厨房是开放式的。他们昨天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只是简单地加热了速冻披萨。今天早上时间非常充足,斯莱德打开冰箱,看着里面各种新鲜的蔬菜跟肉思考能做些什么。

  三十分钟后,斯莱德将热香饼跟炸好的薯饼摆盘,有人从背后抱住他。

  杰森像小狗一样嗅了嗅空气,“闻起来好香,你做了什么?”斯莱德还能感觉到他在踮脚想要探过斯莱德的肩膀看见盘子,

  他微微提起嘴角,在杰森看不见的角度,“为什么不去餐桌那边坐下?我很快就全部弄好了。”

  “那吃完后由我来洗碗。”杰森自动道,但是却没有离开,“Wait,这个是——”他脑袋凑过去,惊叹道,“这个你是自己做的薯饼??”

  斯莱德挑眉,“怎么了?还是你喜欢吃那种速冻的?倒不是没有,只是那你还要再等二十分钟。”

  “噢不,this is perfect.”小鸟已经伸手从盘子上捞了一块,被烫到嘶气也非要吃下去,然后不知道为何,他的下巴掉下。

  斯莱德会怀疑自己的厨艺,若不是杰森的表情除了不敢置信以外没有其他任何负面情绪。“焦脆的程度竟然刚好,咸度竟然也正好,你竟然这么会做饭!”

  说到最后,他看向斯莱德的眼神竟然多了一丝崇拜。

  Jesus,this kid,斯莱德想。

  稻草人他一眼不眨地就废了,徒手建立起一个犯罪集团时表现得好像只是在海边堆出个沙堡。丧钟替他杀死小丑也只是得到了一个吻。而现在,只是一块薯饼,区区一块薯饼,竟然就让杰森开始崇拜他了?

  “早知道要收买红头罩这么容易,”他干巴巴道,“我早就给你做了。”

  “你不明白。”杰森翻白眼摇头,气流溜污零八爸二五从斯莱德手上接过那个盘子端着一路走到餐桌,坐下去后立刻往嘴里又塞了一大口。脸颊像仓鼠一样鼓起来。即便这只是非常寻常的一幕,斯莱德仍然忍不住勾起嘴角。

  “不明白什么?”

  “不明白对于我身边的人来说,不把水烧糊都已经算是很厉害了。”

  斯莱德爆出惊讶的一声笑,“人怎么可能把水烧糊?”

  “你还是见识太少了。”杰森拿着叉子指他,露出一个坏笑。

  然后在早餐期间,斯莱德得知了伟大的蝙蝠侠是如何因为沉迷工作而忘记灶台上的汤,直接让整个锅都给被烧穿最后引发火警;夜翼是如何突破人类营养学靠堪比展览馆还要齐全的麦片收藏活下来;以及红罗宾是如何进一步突破人类营养学,连麦片都不要直接尝试靠□□活下来的事迹。

  假如杰森说的都是真的,斯莱德不得不承认,那会做饭大概的确算是一个非常令人惊艳的技能。

  “我已经活了很久了,kid.”他有些无奈,却奇异的感到得意,“所以我当然会做饭,这是必要的生存技能。”

  杰森那个时候已经在厨房洗碗了,头也不抬地反驳,“不止是生存,你做的的确很好吃。”

  斯莱德坐在沙发上,hmm了一声。耳边是厨房流水的声音,他扭头看窗外的松树跟地上厚厚的雪,心里有点遗憾。但没事,这样的冬景还有很多,也许在这个冬天结束之前他还有机会带小鸟去加拿大的度假屋看雪,或者去科罗拉多州滑雪。

  几分钟后杰森洗完了盘子,也来到客厅,“既然你早上做了饭,那晚饭由我来做。”

  这句话让斯莱德回头,挑眉,“我们今天不离开?”

  杰森眨眼,好像斯莱德的问题才很奇怪,“不啊。”

  “Oh,good to know.”斯莱德莫名感觉自己心情好了很多。这种感觉十分奇怪,因为不管他如何否认杰森对他老古董的言论,斯莱德的确已经活了很久,他不该像是一个青少年一样被这些小事轻易影响心情。但跟杰森在一起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他如此热烈如此年轻,即便看过世界最黑暗的一幕也仍然充满希望。那种充满生命力的火就好像也感染了斯莱德,让他跟杰森在一起的时候能久违地开始真正感受这个世界。

  小鸟在他身边坐下,头靠在斯莱德肩膀上,让斯莱德揽住他的腰。

  “Mhmm,”他戳了戳斯莱德的大腿,“你可别想溜走,不然谁来教我钓鱼?”他甚至没问斯莱德会不会,因为斯莱德之前跟他讲加拿大度假时就提到过钓鱼还有皮划艇。

  斯莱德顿了两秒。

  “你带了鱼竿?”

  “Yea,I mean,我没检查,但这栋木屋的储物间里应该已经备好了鱼竿。”杰森朝储物间的方向指了指,“这里的老板跟我说往西边走一英里就有一个很大的湖,里面鱼很多,凿开冰就可以钓鱼了。”

  斯莱德哈的笑了,“Then sure,我们再休息半个小时,然后我带你去钓鱼。”

  **

  他们那天在湖边呆了三个小时,用冰箱里的生虾当饵料。斯莱德钓上四条,杰森只钓上了一条,但体型却比其他鱼都要大。

  他们没有把鱼带回去,而是都放生了,然后又绕着湖边漫步了两个小时。回到公寓后杰森开始做晚饭,斯莱德在客厅的地板上做俯卧撑。他们一起吃晚餐,结束后一起窝在沙发上看了几集犯罪心理,晚上十点不到就回到卧室睡觉。

  第二天早上六点两个人一起起床晨练,然后在门口的雪地上切磋了半个小时。然后早饭,继续看剧,在沙发上make out。下午两个人睡了一个小时,然后起床,在房东的推荐下去十五英里外的farmer\'s market逛了逛。他们在那个小镇里的一家小酒吧点了薯条跟披萨,听里面的驻唱歌手唱上个世纪的各种乡村音乐,杰森嘲笑斯莱德每一首都听过。

  傍晚十一点两个人回来,斯莱德打开电脑处理丧钟的各种公务。杰森窝在床的另一边读书。十二点的时候两个人同时结束,又一次互相拥抱着陷入睡眠。

  It was wonderful,it was PERFECT,两个人明明从来没有各样长时间地呆在一起,但杰森跟斯莱德的节奏却像是共同生活了多年一样一致。

  斯莱德感觉自己的精神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得到了真正的放松,但又跟他在各地独自度假不一样,他不再是一个人。现在小鸟陪在他身边的时候斯莱德才意识到自己这么多年以来都活得如此孤独。

  假如某个平行宇宙的斯莱德威尔森是个普通人,杰森也不是红头罩,他可能会找屋主买下这套房,在这里一直住下去。但冬青仍然源源不断地发来想要雇佣丧钟的单子,斯莱德不介意将再多推一会等到新年过后,但他知道杰森跟他不一样。

  且不说红头罩的事,“圣诞节要到了,韦恩不会想要让你跟他们呆在一起吗?”当他们第三天在小木屋的双人床上醒来,杰森没有表现出丝毫想要离开的迹象时,斯莱德问道。

  “离圣诞节还剩下三天。”小鸟睁开眼,但声音仍然充满睡意。

  “我知道,”斯莱德道,“但我以为韦恩仍然会想要你跟家人多呆一会。”

  “他才没空。”小鸟从鼻子喷气,翻白眼,“今晚韦恩庄园要开晚宴,是每年的传统。不管是布鲁西还是Richie*还是提摩太在这种时候都要出场,连达米安都逃不过被拉去打扮然后接待其他小屁孩的命运。”

  这很奇怪,因为这更是杰森该回哥谭的原因。既然他的兄弟姐妹都如此繁忙,他作为韦恩最宠爱的孩子更应该——

  斯莱德想起那天他去医院跟溺水后的杰森对峙,门口是如何挤满了各种记者跟媒体。

  因为那是韦恩的次子六年前在埃塞俄比亚遇难后流露出的第一个新闻。

  Ahh,斯莱德明白了,但他不喜欢这个认知透露出来的意义。

  作者有话要说:

  *迪克全名是理查德,Richie是他大名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