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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剧院昨晚的演出已经结束。

  时莺今日是跟好友们来告别的。

  她在这边与郁曼妮关系最好。

  听说她要回国,郁曼妮表示惋惜,并且笑着表示:“等我回国,肯定要回去看你。”

  她昨日听到时莺打电话与家人争吵,便知道时莺这次回国肯定不太愉快。

  想到这,郁曼妮便有些犹疑,开口道:“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时莺:“没有,只是一些家庭内部矛盾,我回去也就差不多解决了。”

  郁曼妮:“是你的家人不同意你留在这边吗?”

  时莺:“差不多。”

  郁曼妮:“好吧,不管在哪里,我们都可以经常交流。”

  最后,时莺跟她拥抱了下。

  分别前,郁曼妮还笑着跟她回味了下昨天的事情。

  “那个坐在第一排的男人你看到了吗。”

  时莺微微恍神,没接住这话。

  郁曼妮:“一般来这种场合的品味都不会太俗,可是那男人还真是令我惊艳到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过这么令人心动的极品了,他胸前的那根领带与他的衬衫很搭。”

  说着,她有些促狭的冲着时莺眨了眨眼睛,开玩笑道:

  “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能解开他的领带。”

  “优雅与下流的碰撞,我的最爱。”

  昨日那人来到歌剧院欣赏曲目演奏。

  时莺演奏了在这边的最后一首曲目。

  《魂断蓝桥》

  眸光不经意轻瞥,便注意到了那人。

  他身形颀长,修长白皙的指尖落在膝盖上,五官俊美优越,身上有着矜贵俊美的气质。

  这人很出挑,几乎是让人一眼就能看到。

  郁曼妮是大胆的性子,想到什么便说什么,也没察觉到时莺略微不自然的神色。

  只不过昨日本打算跟时莺聚餐,结果她跟家人打完电话之后便不告而别。

  郁曼妮便没有机会跟她共进晚餐。

  时莺笑了下,故意错过这话题,说道:“要记得想我。”

  郁曼妮冲她挑眉:“当然,你这么漂亮,又有才华,我才舍不得弄丢你。”

  时莺在国外居住有一段时间,并且小有名气。

  她大提琴水平不是一般人可以比较,而是天赋流选手。

  艺术讲究的就是天赋,在这个基础上,多一些勤奋努力,那么就是站在顶层的位置。

  时莺本来再持续一段时间,估计名气更甚,会有更进一步的领域拓展。

  可是没想到家庭因素却促使她不得不回国。

  这令郁曼妮也替她感到惋惜。

  时莺跟好友告别之后,怀里面抱着一束向日葵,往住处走去。

  她回去要收拾下行李,明天就要坐上回国的飞机。

  她到家之后,把向日葵放到桌上,却在转头的瞬间,看见自己清晨匆匆赶回来放在床头的包有些凌乱。

  她回来的匆忙,之后又去洗了个澡醒神,后来接到电话便直接出门。

  直到回家,才发现包是乱的。

  她倒是不怕丢了什么东西。

  那人看起来就身价不菲,不至于想要从她这边得到什么。

  时莺缓缓走到那边,看到了包里面遗落着一只手表。

  她轻微扬眉,然后拿起了那只手表。

  劳力士的限量款。

  价格超过七位数。

  她早上出门的时候只是匆匆收拾了下,根本不知道这手表是什么时候到她包里面的。

  想到这,时莺还有些头疼。

  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东西还给人家。

  毕竟昨晚刚刚认识,连个联系方式都没有。

  昨晚。

  算是一个浪漫的夜晚。

  时莺漫步在法国街头,本该是烦躁憋闷的情绪却在那人的出现之后发生了改变。

  她偶然与那人擦肩而过,手中的咖啡差点洒落在他昂贵的衬衫上。

  但是幸运的是,对面的人是个绅士,并没有为难她,反而还给她送来一张白色手帕。

  木质沉香的味道。

  像是这人身上的体味。

  有些好闻。

  时莺抓紧掌中手帕,略带歉意的说道:“抱歉,差点弄脏了您的衬衫。”

  那人高她许多,声音自头顶出现,喉间溢出低沉的笑意。

  “是你。”

  时莺抬头猛然,发现这人是她演奏时候的观众。

  她虽然不想表现的肤浅,但不得不承认,她对他也有印象。

  “您是来看了我的演出吗。”

  那人清淡的应了下,然后唇角轻微拉扯。

  “慕名而去。”

  时莺脸颊微热。

  这样的人应当是优秀的,单纯看谈吐,就感觉是个很礼貌的人。

  之后发生的事情更像是顺理成章。

  他们找了一家餐厅,像是异乡的奇妙旅人凑在一起聊着共同的兴趣话题。

  时莺问他那首《魂断蓝桥》如何。

  对面男人回道:“虽然不是第一次听乐团演奏,你这首曲子却是让我印象深刻。”

  时莺这才想到还不知道对面男人的名字,于是问他:“你的名字是?”

  “沈孟京。”

  时莺懵懂点头,然后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时莺。”

  男人眼尾微挑,回她:“时莺?”

  时莺怕他不懂,解释道:“夜莺的莺。”

  那人缓缓点头。

  “好,我知道了。”

  后来时莺几次看手机回复消息,沈孟京像是看出来她心情不好,主动问道:“怎么了。”

  时莺不方便谈论家事,只是握着手中酒杯,醉醺醺问他:“你不介意我多喝几杯吧?”

  沈孟京望向她杯中的酒,说道:“这酒口味虽然浓醇,但过量饮用可是会伤身。”

  时莺慢吞吞的“哦”了声。

  她虽然多喝几杯,但不至于上头。

  她本来坐下聊天心情好了不少,但是回复消息之后心情又糟糕起来。

  纵使一直知道自己作为时家的女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使命,但她并不甘心。

  这种不甘心让她过去吃了些苦头,时莺本以为自己能脱离家族掌控。

  可事实证明,她仍然是一只羽翼未满的小鸟。

  很多事情,并非她想逃离就能逃离。

  一想到回去之后就要面对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时莺就把面前的红酒一饮而尽。

  联姻这种事情没想到有一天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时莺甚至可以想象到自己未来几十年和一个毫无感情的老男人一起生活的场景。

  这比她在雨中用大提琴拉肖邦还要难过。

  所以当她看向面前这个男人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他手腕处的那颗黑痣很性感。

  男人腕骨分明,袖口干净利落。

  冷白的肌肤上有着一颗小痣。

  沈孟京注意到她视线,缓缓饮下杯中红酒,声音温润:“在看什么。”

  时莺像是心思被猛然戳破,有些慌乱的收回视线,仓促道:“……没什么。”

  她本来是掩饰尴尬想喝口酒,但是他却握住了她手掌。

  肌肤相处的瞬间,似乎有丝丝电流经过。

  她视线怔然的往他那边看过去。

  不料他却只是提醒道:“再喝就醉了。”

  时莺放下手中酒杯,问他:“沈先生,方便问个问题吗。”

  男人很有耐心,看向她的眼神有些温柔。

  时莺其实是沉醉的。

  她那时候心里面有在偷偷想,他这样的人看起来更像是情场的高手。

  单是这样的一双含情眼,就可以俘获很多女人的芳心了。

  也对。

  有这样的一副皮囊,若是不拿来谈恋爱就真的可惜了。

  她认识的人不少,早就对有钱男人会玩这件事情看开了。

  可他多少有些不同。

  最起码,他看向她的时候,眼神是纯净的温柔。

  在等待时莺的问题期间,他拿起烟盒,骨节分明的手指从里面抽出一根烟,问道:“介意我抽根烟吗。”

  时莺回他:“你随意。”

  指尖在银质打火机上轻微拨动,闪耀出青蓝色火焰。

  火光映在他瞳孔深处。

  时莺忽然发现一个细节。

  这男人睫毛很长。

  怪不得看人的时候有种深情的感觉。

  若是她定力不深,恐怕就要沦陷了。

  等到香烟点燃,时莺终于抛出了自己的问题:

  “您有女朋友吗。”

  薄唇缓缓吐出奶白色烟雾,笼罩住那张精致脸庞。

  他并没有很快的答复她。

  就在他手指弹动的时候,那些烟灰落在干净的水晶烟灰缸里面。

  男人轻笑一声,回复她:

  “没有。”

  这一秒。

  面前男人气息蛊惑到令时间都缓慢起来。

  就算过了很久,时莺也该承认当时在法国的那个餐厅内,她体会到了食色性也的真谛。

  她目的很单纯。

  单纯的反抗。

  她在时家从来不是什么完美人设。

  更不会作为完美艺术品被献祭给其他人。

  所以饮食男女的节奏才更应该加快。

  艺术没什么最高境界,但是她很喜欢那种探索的感觉。

  她想,可能跟床上的高/潮有些类似。

  毕竟本质都是多巴胺分泌,大脑的奖赏机制被激活带来的快感。

  最起码,这些年她自己一个人在国外挺开心的。

  一根烟抽完。

  烟头被捻灭在水晶烟灰缸内。

  那人起身拿起西装外套,随意的叫waiter结了账。

  好巧不巧,外面下了很小很密的雨。

  时莺心中有些感慨。

  简直就是一夜情的绝佳场景。

  最起码电影里面都是这么演的。

  就在她感慨之际,身旁男人把肘臂间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

  小雨为这条街道带来清新湿润的味道。

  沈孟京垂眸看她,声线有些慵懒:

  “我住的酒店就在附近,套房里有瓶路易十三,你要去尝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