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追书网>耽美小说>To Be FAMOUS【完结番外】>第23章 重建内心秩序

  也许是睡前被费驰逼着喝了大半杯水的缘故,林森半夜果然被憋醒了。

  单人病房的卫生间距离病床只有几米之遥,他不打算喊费驰帮忙,想尽量轻手轻脚自行解决。

  睡前这个房间的灯还亮着,但现在一片漆黑,不知是不是费驰把灯关掉了,林森抓起放在床头的手机,打开手电筒,照向床边放拐杖的位置。手电筒的光扫过靠窗那边的陪床专用躺椅,他发现,躺椅上是空的。

  费驰不在。

  林森举起手机,把整个房间照了一圈,确认这个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

  “驰哥?”他试探着喊了一声。

  无人回应。

  难道走了?林森自言自语了一句,打开手机查看有没有费驰的信息。

  并没有。

  主动说要陪床,结果不声不响就离开了。

  他果然还是……不想做勉强的事吧。

  林森心底涌上一阵失落,但马上又安慰自己:走了也好,不然又欠他一个人情。

  他轻叹一口气,一手握着手机,另一只手够向床边的拐杖,艰难地、很不熟练地使用拐杖辅助没有受伤的右腿迈步,缓步前往卫生间。

  费驰离开医院时已经凌晨时分,他站在路边打车,感觉有点冷。

  已经是秋天了,他想,FAMOUS成立于去年春天,转眼一年半就过去了。

  这一年半时间里,在公司的扶持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他们四个人收获了名声,收获了流量,收获了各种演出机会、商业代言和财富。作为乐队核心主创,费驰从最初看三位队友不顺眼,到如今也算是培养出了默契,日常相处虽然磕磕绊绊,但也说得过去。他甚至开始把他们三个当朋友,可以真心相待的朋友。

  他以为,一切都在朝更好的方向发展。

  要不是看到林森微博小号发的那些吐槽……

  打车APP不知第多少次弹出“抱歉,暂无司机应答”的提醒,费驰在路边站了很久,久到他怀疑全市的出租车公司都在这一夜之间倒闭了。

  然而眼下似乎没有别的选择。

  他只好勾选了所有选项,心想这就是自己一时心软照顾别人的报应。

  如果他今晚没有留下来陪林森,而是让公司安排个助理过来,那么他就不会看到林森手机里的微博小号,不会知道这个表面顺从的队友原来背地里是那么讨厌自己。如果被蒙在鼓里,至少他还能以一颗平常心跟林森相处下去,舞台上越来越默契,私下里关系时好时坏,为了乐队发展而炒炒CP。

  然而现在,费驰觉得自己做不到这些了。

  手机电量掉到个位数时,终于打到一辆快车。

  一辆红色小破车停靠在路边,费驰核对过车牌尾号后坐进车里,车内跟他想象的差不多破,司机果然在外放音乐,然而出乎费驰意料,廉价车载音响传出来的不是什么动次打次神曲,而是Skid Row的《In a Darkened Room》。

  “Why can`t I steer the ship before it hits the storm

  在它撞上暴风雨之前 我为何不能掌好舵

  I`ve fallen to the sea

  我掉进了海中

  but stillI swim for shore

  但仍然坚持不懈游向岸边”

  Skid Row(穷街)是一支流行金属乐队,经常被拿来与费驰最喜欢的吉他手Slash所在的枪花乐队做比较。费驰小时候年少轻狂,当过一段时间枪花脑残粉,认为穷街方方面面都不如枪花,知名度也差了十万八千里,觉得喜欢穷街的人都是拿小众当逼格。稍微长大一点,学会客观看问题,他才勉强承认穷街也是一支牛逼乐队。

  林森的嗓音特质跟穷街最知名的一任主唱SebastianBach有点像,这也是费驰当初决定留下他的原因。只听歌不看人的话,其实很多乐迷都不知道林森本人是那种文静内敛的样子。

  费驰平时也会听穷街的歌,但眼下刚刚发现林森讨厌自己,内心对这个人充满反感时,乍一听到跟他这么像的嗓音,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师傅,你喜欢穷街?”为了打消不自在,费驰破天荒地主动跟司机聊天。

  司机是个衣着相貌都很普通的中年男人,跟费驰刻板印象里摇滚乐迷的形象全然不同,听到这个问题,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看来你也喜欢啊,一下就听出来了。”

  费驰:“还行。”

  司机感慨:“真好啊,大晚上出来拉活儿还能遇到喜欢穷街的乘客。”

  费驰:“嗯,挺巧的。”

  司机:“小伙子,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刚才我开车过来远远看到你站在路边,就感觉你气质很不错,像个明星一样。”

  费驰:“我是……做音乐的。”

  司机:“哦豁!还真是个明星啊!”

  以FAMOUS和费驰本人如今的人气,确实可以称得上是明星了,如果平时被人这么夸,费驰一定得意地尾巴悄悄翘上天,然而此刻不知为何,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也不想认领明星的身份。

  “不是明星。”他闷闷不乐地回答,“只是做乐队的。”

  “哦,乐队啊!”司机发出一声情绪不明的感慨,“呵呵,挺好,年轻人就应该追求梦想。”

  费驰嗯了一声,不知该怎么接话,索性低头玩手机。目光扫过车厢内饰,他发现一件尴尬的事——这辆的座椅布套是一眼假的GUCCI老花图案,而费大帅哥本人今天穿了一件棕色GUCCI印花夹克,跟这小破车……撞衫了。

  通常来说,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然而坐在这样一辆行驶在深夜街头的小破车里,听着Skid Row的歌曲,费驰觉得自己才是因为格格不入而尴尬的那个人。

  他突然有点厌弃自己和公司为了获取名利而上综艺、买热搜、跟林森炒CP的做法,感觉就像这真假GUCCI老花,撞在一起,丑得不分彼此,像一出解构名利意义的讥讽喜剧。

  司机又悠悠开了口:“我年轻的时候啊……也玩过乐队。”

  费驰意外地抬眼看向前排,从这朴实的背影中丝毫看不出对方是同一条路上的前辈。

  “是么?那现在还玩吗?”费驰问。

  司机笑了笑:“早就不玩啦,玩乐队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提还要养家。”

  费驰不擅长安慰人,此刻陷入失语,纠结半天,最后只憋出来一句:“近些年演出机会比以前多了。”

  “还是分人哪。”虽然表达的是悲观的态度,但司机的声音听起来很乐观,“长的帅的,家底儿厚的,有天赋的,或许能坚持熬一熬,熬出头的也有。但我们普通人还是算了吧,不是吃这碗饭的料。”

  司机说的三条,费驰全中,前辈这番话传到他耳朵里从悲观论调变成了变相鼓励,让他马上想到自己一直以来的信念——对啊,我就是天选之子,就是应该吃这碗饭的!

  想通这一点,先前闯进脑海里那点不值一提的烦闷突然又不算什么了,费驰马上把想不通的事情抛诸脑后,继续以强者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顺便,安慰一下弱者。

  “当个兴趣爱好也不错。”他觉得自己这句话应该算是在安慰人了。

  司机笑着嗯了一声,反过来鼓励费驰:“你这外型条件,我看有戏,加油啊年轻人,坚持下去,别像我当年那么轻易放弃。还是有机会成功的!”

  费驰又不知该说什么了,只好做乖巧晚辈状点头:“嗯,我会努力的。”

  我才不在乎林森怎么想,也不在乎其他人怎么看。费驰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只在乎FAMOUS的成功。不是靠炒作换来的成功,是在音乐领域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FAMOUS是我的乐队,而他们三个,不过是我选择的合作工具。如果他们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可以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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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llow7:

  单细胞B-King重建内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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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BGM:Skid Row - In a Darkened Room

  “我能面对白昼吗?当我拷问我的信仰,看着它化为冰晶,当我的救赎揉成一团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