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在市里,但却是在市郊,好在骑自行车也不远。

  两人拿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天,骆妈妈还高兴了好一阵子,直夸两宝贝很争气,难得这个年纪没有被带歪。

  都快十五六岁的人了,温斐然和骆绎书都显得很淡定。

  尤其是骆绎书,自从迈入青春期,变化是越来越大了。伴随着他身体的发育,个子一直在蹭蹭蹭地往上猛蹿,眼看着就要追上温斐然了。

  一旦开始发育,那速度可是坐着直往火箭上冲!

  骆妈妈赶紧把两人拉来比一比,但骆绎书这回却是说什么也不肯配合了。只是有时候瞥温斐然一眼,暗中和他较劲。

  墙上刻痕永远停留在了他们十三岁那一年,温斐然的个子猛蹿到一定程度后长势就减缓了,目前堪堪停留在一米八左右。这个子不高也不矮,刚刚好。

  骆绎书每天看着自己和温斐然的个头差距越来越小,从一开始的需要仰视,到现在只需平视。

  要放在以前他肯定会好好取笑温斐然一通。

  但不知是个子发育了,心理年龄也跟着发育了还是怎么的,他话没以前那么多了。

  温斐然突然就有些惆怅。

  儿大不由娘。哦不,是儿大不由爹。骆绎书会长成什么样儿,他完全不能够估计。

  自从进入变声期,骆绎书说话声音就不像以前那么奶了,而是变得有点清越和疏离。

  往那静静一杵,高冷优质男青年那味儿就出来了。他也轻易不开口说话了,有时候要撬也蹦不出个三瓜俩枣来。总之大少爷都不再像以前那么可爱,话多,和爱笑了。

  温斐然从前嫌他管这管那的很烦,很事儿逼,但一旦骆绎书变哑巴了,他竟然还有点儿不适应。

  大概这就是吾家有女初长成,哦不,是吾家有男初长成的惆怅吧。

  不过温斐然也就惆怅了那么一瞬。

  他和骆绎书之间虽然话变少了,但有事儿还是习惯了一起行动。

  七月下旬,进入了水稻插秧的忙季。

  温斐然没啥正经行当,就帮着王爸爸回去一起种地。

  稻田里乌泱泱的,都是人。大家有说有笑的,一派热火朝天的气象。骆绎书捧着个书站在大树底下,看着温斐然,每到这时候他就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温斐然穿着一件白短袖,底下裤腿卷起,戴着顶斗笠,和那些村民没啥区别。

  但他身材修长,肌肉线条流畅,就连晒黑了的皮肤都是蜜里调油的。

  温斐然手脚稳健,不一会功夫就插了整整齐齐的一整排绿油油的小秧苗。骆绎书觉着,他要是不读书,光插秧也能插出个名堂来,一双手出神入化,仿佛天生就是吃这碗饭似的。

  想到这里,他觉着有些好笑。

  要温斐然铁了心一辈子种地了,他也不能够怎么样啊。

  一旁王美人也在给自家干活,但她的速度明显慢多了,时不时地回过头去和傻缺说说话,他两家的水稻田刚好挨边儿上。王二蛋自从年纪大了,也不流哈喇子了,变得有些腼腆。

  任谁都看得出,他对王家的小女儿王美人有心思。

  但王美人偶尔偷偷地去瞧一眼温斐然。温斐然正在勤快插秧,看也没看这边。不过只要一想起温斐然是在帮她家干活,王美人就觉得一颗心砰砰直跳,连脸颊都给晒红了。

  骆绎书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要放以前他肯定找温斐然抱怨了,但现在他憋着事儿的功力见长。

  温斐然在田里多久,他就在大树底下待多久。没事儿就嚼点粤语。

  一开始骆绎书也想去帮点忙来着,但是等他大少爷有样学样卷起裤腿,赤着脚,弯腰歪歪扭扭地插了没几株秧,就让稻田里的蚂蝗给叮了。

  等他抬起脚,就发现被吸走了一泡血。

  蚂蝗变成了深红色。吸饱了还死死地盘在他脚底心。

  骆绎书觉得恶心,叫了一声,顿时所有人都朝他看过来。温斐然见状朝他跑了过来,然后眼疾手快帮他拍掉了脚上的蚂蝗。

  骆绎书觉得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村里人谁没见过几只蚂蝗啊,村民们发出一阵哄笑。他也不想着帮倒忙了,干脆就站一旁树下等着。

  顺便盯着温斐然和王美人。

  温斐然趁着暑假,顺便将他从末世仓库带来的种子都偷偷种到王爸爸地上去了。

  上次三四月份播下去的花生现在已经可以吃了。好家伙,那个头,有普通花生的两倍那么大,跟基因变异了似的。

  温斐然直接挑到城里去卖。

  还是上次那个汽车总站——骆绎书觉得温斐然这人实在太接地气了,戴着顶草帽就直接上那摆摊了。

  见骆绎书犹犹豫豫的,温斐然表示理解,他一指旁边的店面:

  “要不你上一边儿玩去!”

  “......”

  妈的,这有什么的!骆绎书心一横,索性也坐下来,卖就卖!有什么不能卖的!

  他大少爷一坐下来,顿时就很吸睛。

  毕竟挑着担儿来卖菜的哪有长那么好看,那么贵气的。

  好歹温斐然还有顶草帽遮着,但骆绎书蹲了一会就觉得顶不住了。

  那些阿姨小姑娘的眼神老往他身上瞟,搞得大少爷脸红得跟什么一样。很快,他们这个摊儿跟前就聚集了很多人,都是来看小伙子的,顺便买上一把菜。

  温斐然趁机坐地起价,那些客人被杀猪了还毫无所觉。

  就一个劲地夸小伙子:“哎哟,怎么长这么秀气啊!”

  “小伙子考不考虑来做上门女婿?”

  “上我家来吧,彩礼钱一分不要!我闺女两百斤,有福!”

  “瞎说,我家的才有福呢!”

  “......”

  一天时间下来,骆绎书都快被臊死了。跟古代那个被看死的美男卫玠有得一拼。

  大花生加上美男子的威力,没几天温斐然就赚了个盆满钵满。王爸爸那几片菜地里的菜都卖出去了。温斐然得了几十块钱,给了王爸爸大头,他自己留了十几块钱。

  但这么点钱现在只够他用来买零嘴儿的。

  那天下午卖完菜,想着骆绎书出卖美色,也算得上有功,温斐然顺道儿给他买了一串糖葫芦。

  骆绎书接都没接,“吃多了黏牙!”

  温斐然觉得他事儿逼,又放回去:“那你想吃什么?”

  骆绎书想也没想蹦出来一句,“我想吃你!”,说完连他自己都莫名其妙。

  温斐然没听清,有些茫然:“啊?”

  骆绎书道:“算了,没什么”,他看了一眼:

  “还是吃糖人吧!”

  糖人是可以自己指定形状的那种,拿糖汁在铁板上浇,形状越复杂的越贵。骆绎书问老板要了个最复杂的“龙”。

  温斐然付钱,然后翻白眼,“这不还是糖吗?”

  骆绎书总是在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让他很费解。

  ......

  到了开学的前几天,骆绎书倒是总算给他介绍了个正经活计。

  ——去西湖边给外来的游客当翻译志愿者。

  虽说是志愿者,但几天下来,也有一笔钱可以拿,而且是由市、政、局发放的。

  这可比去卖菜,去当打手什么的好多了。

  自从大丽宫被他自己搞倒闭后,温斐然就没了收入来源。他算过,手头上的钱倒是可以供他读完大学,但也仅仅是学费而已,生活费仍旧要边读边赚。

  于是他二话不说挂了个牌牌去西湖边上岗了。

  温斐然相貌好,虽然最近一段时间被晒黑了,但是整个人身材架子摆在那里,身高腿长,也符合普世审美价值观,外来的游客见他有证儿的都喜欢找他。

  那年头,刚开放国门,国外游客一下子涌入。

  工作没几天,温斐然就得了个“优秀翻译志愿者”证明。

  见到他这个红皮的证儿,骆绎书显得比他还高兴,欣赏了一通后放到抽屉里好好锁起来了,跟锁结婚本本似的。那几天,温斐然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顺便学习一下英语。

  几天下来,骆绎书的英语水平突飞猛进。

  ......

  直到开学那天,进校门前,骆绎书突然捅捅温斐然:“诶,你说我们会不会又在一个班?”

  “......”

  温斐然看了想笑。

  其实有些小动作,小心思,他比骆绎书自己还懂。

  温斐然了解骆绎书的一举一动,就跟他吃饭喝水没什么区别。

  当下他就知道骆绎书肯定又在背后搞什么小动作了。

  温斐然波澜不惊:“那肯定在一个班啊。”

  “你怎么知道?”,这回换骆绎书震惊。

  “猜的呗”,温斐然假笑。

  分班名单就在入口志愿者的登记处,他俩的确分在一个班级。但令骆绎书不爽的是——李文莉居然也和他们在一个班!这让他陡然生出一种宿命般的挫败感来。

  骆绎书从小身体不好,但又挺乖。所以骆妈妈对于他的什么要求都会尽量地去满足。何况是想跟温斐然分在一个班这种“小事”。

  然而他要花小动作才能努力得到的,李文莉却轻轻松松就能做到。

  这甚至让骆绎书有种跟偶然的命运对抗之感——他不忿,凭什么让她跟他们分在一个班啊?!

  进了高一十五班之后,李文莉还朝他们打了个招呼。

  骆绎书睁大眼睛,一瞬间警铃大作!

  两个月不见,李文莉竟然变得更加漂亮了。

  原先的圆玻璃眼镜换成了当下流行的黑框眼镜,她穿的是常服,一条白色的小碎花裙子,外面套一件鹅黄色的毛线开衫,脚踩一双白色帆布鞋。

  样子青春靓丽,两条小腿绷得笔直。

  李文莉一打招呼,瞬间不管男生女生都悄悄地看她,显然她的样貌很受欢迎。

  骆绎书第一次觉得他自己的审美出了问题!

  除了他们仨以外,班级里没有其他认识的人,位子几乎都坐满了,温斐然理所当然地朝李文莉那边走过去,三个人坐在了一块儿。

  李文莉今天来得很早,同学一个接一个地出现,本来她都没抱什么希望了。

  但是温斐然就这么理所当然地走进了她所在的班级,还和她坐在了一起。

  少女悄悄地掐紧了自己的手掌心,嘴角勾起。顿时觉得,这大概就是天意吧。